证券代码:603042证券简称:华脉科技公告编号:2026-002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本次担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是否在前期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是否有反(不含本次担保金额)预计额度内担保江苏华脉光电科
400万元1998.40万元是否
技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4320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4.80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特别风险提示无其他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光电”)的经营发展,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公司”)于近日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泰州分行”、“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编号:BZ141426000096)。华脉光电其余股东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也按对应持股比例分别签订《保证合同》(编号:BZ141426000097)、《保证合同》(编号:BZ141426000098)。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本次华脉光电向江苏银行泰州分行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
全部债权由华脉光电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保证担保,其中华脉科技担保40%,担保金额400万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保30%,担保金额300万元;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30%,担保金额3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华脉光电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为华脉光电向江苏银行泰州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按持股比例(4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预计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华脉光电提供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华脉光电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98.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680万元。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不适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有华脉光电40%股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各持有华脉光电3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顾春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4MA1W3W4H6E成立时间2018年2月9日注册地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兴业路西侧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光电子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研发、
制造、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
通信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劳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2024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38141.5234188.09
负债总额25309.7222560.5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12831.8011627.58
营业收入23975.9021564.71
净利润1204.2283.19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担保合同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26年02月03日起至2027年02月01日止内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
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
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
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
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998.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对
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