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鉴于公司计划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和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前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需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5.07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6.74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8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03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鉴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辞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需注销上
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0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0万股。除离职人员额度处理外,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需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股票期权106.1951万份及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159.30万股。综上,本次合计需注销股票期权108.5951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2.90万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股票期权108.5951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2.90万股。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