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方臣雷(会计专业,召集人)、阚赢、石丛其三名组成,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第七届董事会告》
审计委员会第2025.4.256.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九次会议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9.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第2025.4.292.审议《关于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十次会议案》
1.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2.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审计委员会第2025.8.27案》十一次会议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审计委员会第2025.9.2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2.审议《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2025)>第四条规定的议案》4.审议《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5.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的议案》6.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
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1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1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议案》17.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18.审议《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审1.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10.29计委员会第十三2.审议《关于202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次会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是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鉴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
持审计原则和准则,工作勤勉尽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提请董事会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等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沟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依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26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