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8证券简称:浙江黎明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胡安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安庆先生将与公司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胡安庆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
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附件:简历胡安庆,男,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工程师、冷挤压组组长、冷锻车间主任、模具设计科科长、品质技术科
科长、流程管理科科长、流程 IT 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人事行政总监、
喷嘴事业部总监、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胡安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