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2025年度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小珍女士、独立董事李慧女士、董事陆
敏女士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叶小珍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董事陆敏女士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
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
1、《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5年3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月13日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4审议通过:
月30日1、《关于公司2025年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5年6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月16日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5年71、《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月18日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025年8审议通过:
月13日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10审议通过:
月15日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2审议通过:
月1日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编制的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审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未出现实际业绩与公司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三)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四)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正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所赋予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指导职能,依法
合规、独立客观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业特长,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