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意见
(一)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审阅了公司就《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项下所述事项准备的相关文件后
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
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
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聘
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上述人选的聘任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副总经理人选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第148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选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三、经了解副总经理人选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资历、专业素养等
情况,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工作,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陈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张宏亮姜齐荣邓路
202年1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张宏亮姜齐荣邓路
2022年11月0日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张宏亮姜齐荣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