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
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
1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二)2025年11月以来,审计委员会多次通过现场会议结合网络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5年度财务报告预审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信永
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在取得信永中和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信永中和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规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
3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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