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9日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欢先生、王凡林
先生、陈维强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刘欢先生和王凡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刘欢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2025年12月,董事陈维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在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责。2025年12月29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于芝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欢先生、王凡林先生、于芝涛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刘欢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案2025/2/24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获审议通过。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1案》等8项议案。
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案
2025/4/29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获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案
2025/8/29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案
2025/9/14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审议通过。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11 项议案。
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案
2025/10/23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获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案
2025/12/11案》1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全体委员认为大信会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勤勉尽责,审计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公司采购相关制度,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充分了解、审查和评分,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六)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以上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七)指导2025年度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5年度报表预审阶段与治理层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
现任:刘欢、王凡林、于芝涛
离任:陈维强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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