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科林电气证券代码:603050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2026年4月目录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7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
议案六: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1
议案七: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
议案八: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3
议案九: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4
议案十:关于部分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5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9
议案十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22
听取事项:................................................25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汇报....25
I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
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如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
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六、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II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食宿、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东自理。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
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5231911。
III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5:00
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中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于芝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序号会议议程
1会议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会议情况和会议须知
3会议推举计票、监票代表
4逐项宣读议案
5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6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7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8宣布表决结果
9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10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签署相关文件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IV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2025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已编制完成《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1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附件: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权力,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科研、生产、市场、销售等方面细致开展工作,
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8亿元,同比增长7.0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亿元,同比增长45.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7亿元,同比增长536.49%;全年新签订单58.89亿元,创历史新高。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相关决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第五届第五次会议2025-2-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等23项议案
第五届第六次会议2025-3-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五届第七次会议 2025-4-29 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等4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第五届第八次会议2025-8-29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7项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
第五届第九次会议2025-9-14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12项议案
第五届第十次会议2025-10-2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五届第十一次会《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2025-12-11议案》《关于提名贾少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5项议案
第五届第十二次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
2025-12-29议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共2项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4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对于股东会形成的各项决议,董事会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就相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与监督,重点对公司各定期报告工作进行审核,与外部审计师等进行了沟通,充分了解监督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履职情况,可参见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战略与 ESG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等事项进行了前置审议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会议的召开和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议结果
审议《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
2025/2/24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等5项议案。案获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 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
2025/4/29<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2项议案。 案获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
2025/9/1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案获审议通过。
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11项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要岗位管理人员选聘等进行了前置审议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会议的召开和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议结果
2025/3/5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审议《关于向董事会建议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1项议案。
案获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贾少谦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
2025/12/11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项议案。案获审议通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奖金等事宜进行了前置审议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会议的召开和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议结果
2025/1/2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项议案。案获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委员审议讨论,议2025/2/2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案获审议通过。
议案》2项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分别编制了2025年度的述职报告,具体的履职情况参见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工作
2025年,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其他不正当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披露公告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
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效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责任机制,依法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投资者公告公司信息,公司通过热线电话、上证 e互动、网上业绩说明会、网络平台以及股东会等,保持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通过积极有效的投资者关系工作,促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董事会2026年度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公司董事会将勤勉尽责履行董事会职责,扎实做好董事会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975900.7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129988179.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4341827.30元。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83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0331919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79998361.9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1.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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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钟耕深先生、王凡林先生及刘欢先生2025年度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均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各自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7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在《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确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交易,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的,应当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披露;对于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3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遇有在会议召开2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遇有紧急事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紧急事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随时召开临时董事会,并于董事会召开时以书面事随时召开临时董事会,并于董事会召开时以书面方式确认。方式确认。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指定公开发行的《中国证券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证券时报》以及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 (www.sse.com.cn)和符合监管机关规定条件的信息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披露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中国证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信息
8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券报》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中国证券报》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中国证券报》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九十三条……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第一百九十三条……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不适用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示系统公告。公示系统公告。
第二百〇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第二百〇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或者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公司章程》。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9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提高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第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批准下述范围内的交易: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一)审议并决定公司在连续十二月内购买、出售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重大资产总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公司在交易,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关联交易分次进行的,以其的披露标准的,应当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披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露;对于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六条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证券事第十六条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务部应当分别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和3日以前将书门应当分别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和2日以前将书面
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交交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制度。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10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薪酬结构、绩效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具体的实施、解释及相关配套细则的拟定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制度。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11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七: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前述投资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执行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2)公司内部审计与法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12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近几年业务快速发展,为充分享受银行信贷资源,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
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种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理、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该授信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授信及与授信相关的对应担保等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1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九: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具体包括: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石家庄泰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汇领互感器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或可能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
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
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在各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根据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1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关于部分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母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营收持续增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共享金融机构的授信资源,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具体包括: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石家庄泰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汇领互感器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拟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或可能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
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
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15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
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16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田田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17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收费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工作性质、专业技能及公司业务规模等来确定,收费标准与2025年度收费持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18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含津贴)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含津贴)方案汇
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按照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税前薪酬序号姓名职务任期时间(万元)陈维强不在本公
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5.1-2025.12(离任)司取薪不在本公
2于芝涛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5.12-2025.12
司取薪不在本公
3贾少谦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5.12-2025.12
司取薪
4史文伯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5.1-2025.12256.56
不在本公
5秘勇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5.1-2025.12
司取薪
6王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5.1-2025.12166.92
7钟耕深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1-2025.1218.00
8王凡林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1-2025.1218.00
9刘欢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1-2025.1218.00
10张俊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5.12-2025.1288.78
说明:
1.同时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此处仅列明了董事职务;
2.上述薪酬为报告期内个人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津贴总额。
3.2025年12月,公司董事长陈维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俊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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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2.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整(含税)/年/人。
(2)董事如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则不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合同等书面协议的,按合同约定领取薪酬。
(3)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确定薪酬,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履行工作职责所承担的责任、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的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并将 ESG 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形成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驱动的薪酬激励。
4.其他事项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及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经考核后发放。
(2)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薪酬方案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其绩效奖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述董事的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20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21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秘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秘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秘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新任董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是否继续在上市是否存在未离任职原定任期姓名离任时间离任原因公司及其控股子履行完毕的务到期日公司任职公开承诺
董事、战略与新任董事2027年8月秘勇 ESG 委 工作变动 否 否就任之日29日员会委员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秘勇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在补选出的新任董事就任前,秘勇先生将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补选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调整。秘勇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秘勇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职责和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秘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董事会对秘勇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良好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公司持股11.95%的股东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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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简历附后),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
四、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合规运作及工作开展,拟补选张志强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刘欢、王凡林、于芝涛,其中刘欢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2.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于芝涛、张志强、钟耕深,其中于芝涛担任战略与 ESG 委
员会主席;
3.提名委员会:钟耕深、刘欢、史文伯,其中钟耕深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凡林、钟耕深、史文伯,其中王凡林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张志强先生的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需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其担任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其担任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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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张志强先生简历
张志强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灵寿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无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元氏县委常委、副县长等职务。现任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张志强先生未持有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系持有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
事长、总经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情形。
2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听取事项: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汇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按照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
2025年度高管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税前薪酬(万元)
1陈贺副总经理2025.1-2025.12132.07
2张长虹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5.1-2025.12106.21
3邱士勇副总经理2025.1-2025.12104.58
4张建军第五届董事会秘书2025.3-2025.1272.50
说明:
1.公司总经理王永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史文伯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薪酬情况参见议案十二。
2.上述薪酬为报告期内个人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额。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2.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履行工作职责所承担的责任、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并将 ESG 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形成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驱动的薪酬激励。
25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额外领取津贴。
4.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经考核后发放。所涉及的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上述薪酬方案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绩效奖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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