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于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J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J120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就相关
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报
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发生额为14.16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对担保的余额为10.86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和
其他组织、个人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产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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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薪深刘欢王凡林
26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