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玲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1-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涉及的无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6309851.9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2541432.01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3-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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