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鹿山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鹿山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522457090.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667188.23
1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363453497.67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4975136.00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34861508.80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9792296.8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824556.00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00000000.00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0.00
减:技改项目结项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10477557.85
减:TOCF项目终止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46090786.36
减:手续费479.00
加: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02947.39
加:银行存款利息1058489.5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929018.76
注:本报告中若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513088490.5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956795.38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199537243.21
其中: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45747780.75
补充流动资金153789462.46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00.00
减:手续费105.60
加:银行存款利息972921.6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567267.98
注:本报告中若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人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人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结项及“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终止实施,2024年7月,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曾用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同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专用账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户名称江苏鹿山新材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5996571300835362836.77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鹿山新材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360200572920094735已销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7广州鹿山先进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912312610828已销户
料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广州鹿山新材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9036569101064945519.63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广州鹿山新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1090101300140561
7620662.36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7
合计17929018.76
注:1、“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的曾用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3、募集资金专户“3602005729200947357”已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注销。
4、募集资金专户“120912312610828”已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注销。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4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专用账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户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250157712116032309.98
股份有限公司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江苏鹿山新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2601577126534958.00
有限公司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合计16567267.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134 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2024年6月5日,公司归还了500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4月17日,公司归还了4500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合计归还5000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
6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常规
自行核查,发现公司经办人员误将前述议案中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的对象理解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致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了追认,保荐人对本次追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上述追认的用于现金管理的3500万元及利息
102947.39元已于2024年6月5日赎回到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持续加
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受托人名投资金额年化收期限收益(万期末投资余投资公司投资产品起息日到期日称(万元)益率(天)元)额(万元)信银理财安盈广州鹿山信银理财象固收稳利七
先进材料有限责任103500.002024-4-262024-6-43.82%3910.29-天持有期号有限公司公司理财产品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3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和2024年7月24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
计人民币1047.76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
2026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8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172 号
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9717361.41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7361.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万元。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0万元。2025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9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6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10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除前述已整改的公司经办人员失误操作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外,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鹿山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鹿山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并通过取得募集资
11金监管协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同、发票及其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认为:除公司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外,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要求业务人员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上述情况再次发生。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12(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顺彭立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3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2245.7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7.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609.0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412.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82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已变更项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目,含部分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预性是否发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诺投入金额的(%)(4)定可使用状项目变更(如资总额金额现的效益计效益生重大变总额金额(1)金额(2)差额(3)=(2)=(2)/态日期
有)-11化()()功能性聚烯烃热熔否4787.024787.024787.02-1770.33-3016.6936.98202512不适用(未完年月不适用否胶扩产项成建设)目功能性聚烯烃热熔
否5620.005620.005620.0029.494585.43-1034.5781.592023年10月3274.23是否胶技改项目
TOCF光学项目已终膜扩产项7253.697253.697253.69-2673.86-4579.8336.86不适用(项目不适用不适用是止已终止)目研发中心否4585.004585.004585.00157.711382.46-3202.5430.1520266不适用(未完年月不适用否建设项目成建设)补充流动
否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
合计-52245.7152245.7152245.71187.2040412.08-11833.6377.35-3274.23--
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4报告期内,公司“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等方
面发生了变化,教育触摸屏等大尺寸屏幕的需求减少,而折叠与柔性屏手机、新能源汽车等小尺寸显示终端需求大幅度增加,公司现有的 TOCF光学膜生产线基本能够满足现有的业务需求。如继续按照原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投入,项目规划与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业务规模效益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出现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终止实施“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为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5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308.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73.7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749.4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截至期已变更截至期末累计末投入截至期项目可行项目,含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进度项目达到预调整后投末承诺本年度投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部分变承诺投资累计投入诺投入金额的(%)定可使用状资总额投入金入金额的效益计效益生重大变
更(如总额1金额(2)差额(3)=(2)(4)=态日期额()化
有)-(1)(2)/
(1)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否35929.9035929.9035929.90873.786370.46-29559.4417.732026年6不适用(未月不适用否完成建设)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5378.9515378.9515378.95-15378.9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51308.8551308.8551308.85873.7821749.41-29559.4442.39----
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16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7361.41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