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2证券简称:可川科技公告编号:2025-05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2687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9.1484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5672486股,即总股本187897282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222479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春华主持。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7400 99.9582 23340 0.0321 7060 0.0097
注:若有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5900 99.9561 23340 0.0321 8560 0.0118
2.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72655900 99.9561 23340 0.0321 8560 0.0118
2.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5900 99.9561 23340 0.0321 8560 0.0118
2.04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7400 99.9582 23340 0.0321 7060 0.0097
2.05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5900 99.9561 23340 0.0321 8560 0.0118
2.06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5900 99.9561 23340 0.0321 8560 0.0118
2.07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5600 99.9557 23340 0.0321 8860 0.0122
2.08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6900 99.9575 23340 0.0321 7560 0.0104
2.09议案名称: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5900 99.9561 23340 0.0321 8560 0.0118
2.10议案名称: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3156 99.9523 26084 0.0359 8560 0.0118
2.11议案名称: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655600 99.9557 23640 0.0325 8560 0.0118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属于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为需要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2.01-2.11逐项表决均获得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红军、黄蓉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