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可川科技
股票代码:60305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屠文斌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屠施恩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施玉庆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股票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可川科技指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屠文斌、屠施恩、施玉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本次权益变动指事项导致的权益变动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准则15号》指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屠文斌姓名屠文斌性别男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身份证号码330203*********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屠施恩姓名屠施恩性别男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身份证号码33020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施玉庆姓名施玉庆性别女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身份证号码330222*********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注:屠施恩为屠文斌的儿子,施玉庆为屠文斌的配偶,三人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而增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的股东义务。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的事项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动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屠文斌00.0028700001.53
屠施恩00.0037641002.00
施玉庆00.0027700001.47
合计00.009404100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期间增持数量(股)增持比例(%)
2026年4月13日28700001.53
屠文斌集中竞价
-5月11日
2026年4月13日37641002.00
屠施恩集中竞价
-5月11日
2026年4月13日27700001.47
施玉庆集中竞价
-5月11日
合计94041005.00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6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7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况外,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中相关内容。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无其他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查阅地点:可川科技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57688197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屠文斌、屠施恩、施玉庆
日期:2026年5月11日
11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苏州可川电子科技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昆山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可川科技股票代码603052
屠文斌、屠施恩、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浙江省宁波市***玉庆
增加?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减少□屠文斌、屠施恩、施玉有无一致行动人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庆为一致行动人。
变化□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是□否?
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A 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00%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A 股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数量:9404100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5.00%
12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6年5月11日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自有资金否□源
是□否□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或减少公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否□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否□不适用?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否□不适用?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屠文斌、屠施恩、施玉庆
2026年5月11日
13(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屠文斌、屠施恩、施玉庆
签字:
屠文斌
签字:
屠施恩
签字:
施玉庆
签署日期:年月日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