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3证券简称:成都燃气公告编号:2024-00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537683465.27元,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即53768346.53元进入法定公积金,提取本年净利润的3%即16130503.96元进入任意公积金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94946435.03元。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
1下: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6667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68%。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
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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