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053证券简称:成都燃气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1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6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8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6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18
听取事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3
独立董事李华清..............................................33
独立董事叶勇...............................................42
独立董事陈浩文..............................................51
独立董事吴家正..............................................59
独立董事李建勋..............................................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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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
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
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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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
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在会前
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
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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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议案下设的“赞成”、“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如需回避表决的,请在相关议案“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未填、多填、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1名律师为计票人,1名股东、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工作。
九、本次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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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下午14时00分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总部大楼2楼207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柄皓先生
二、会议流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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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一)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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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成都燃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确保企业发展方向不偏、行动不散、力度不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董事会整体运行规范、决策科学,战略引领作用有效发挥,风险防控底线牢固,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策落实,推动公司保持稳健运营,为“十五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将
2025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报告如下:
一、2025年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法合规履职,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各项职责,全体董事勤勉审慎议事,独立董事独立履职、专业支撑有力,各专门委员会运作高效,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程序的合规性进一步巩固。主要成效体现在:一是战略定力坚实,围绕城市发展的长期战略性投入(如绕城高压输储气管道工程)进入回报期,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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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市场根基;二是风控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与合规管理体系实现系统性升级,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三是治理机制优化,组织敏捷化与人才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内生动力得到激发。
(二)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4次股东会,审议通过11项议案,组织召开8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7项议案,内容涵盖重大投资、风险管控等重点领域。董事会高度重视决议落实,建立了“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全力推动股东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所有审议议案均获通过,各项部署均得到有效落地。
(三)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专门委员会作用凸显: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全年共召开9次会议,前置研究与审议18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撑。其中,审计委员会重点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财务报告质量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公司内审工作执行;
提名委员会规范完成了董事补选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查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科学审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与薪酬发放。
2.独立董事履职深化:独立董事通过“会前调研、会中质询、会后督导”的立体化履职模式,全年均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全年组织独立董事赴联发燃气、新创综合能源站、优捷特清洁能源、重庆成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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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并围绕 ESG 管理、合规体系建设、新能源产业布局、财务风险防范、审计委员会改革等核心议题提出了多项高质
量专业建议,均被管理层采纳并转化为具体管理举措。
(四)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内,共发布定期报告 4份、临时公告 49 份。通过上证 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有效回应市场关切,全年共召开业绩说明会
3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质效和透明度持续提升。
(六)内部控制与合规建设
董事会持续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组织完成12项内控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组织开展5轮针对新《公司法》的专题宣贯与培训。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完成8项专项审计,推动整改各类管理缺陷22项。
目前,成都燃气已构建起“一级统筹、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系统梳理并动态管理关键合规风险点49项,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稳健运行。
二、2025年董事会主要履职成效
(一)战略决策与前瞻引领
董事会立足“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承前启
后关键节点,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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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攻坚重大战略项目,筑牢发展根基:历时13年、总
投资18.5亿元的“绕城高压输储气管道工程”于2025年11月全线投运,日调峰能力提升259万立方米,城市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历史性跨越。该工程的建成,是董事会长期坚持战略定力、在气源、资金、工程节点等关键环节持续审议决策的直接成果。
2.明确多元发展路径,经营稳健运行:面对复杂市场环境,董事会审议批准“稳固主业、拓展服务、审慎布局新能源”的协同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亿元,在挑战中保持了基本盘的稳定与发展韧性。
3.筑牢气源保障底线,守护城市生命线:董事会研究确
定了多元化气源采购与储备体系建设方案,督导经营层落实合同气量100%覆盖。全年未发生重大停气事故,从根本上保障了城市燃气供应的安全与稳定。
(二)风险防控与合规监督
董事会将风险防控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持续推动构建系统化风控体系。
1.升级安全管理体系:董事会明确“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型”的安全治理路线,批准专项预算,督导经营层完成老旧管网改造62.75公里,消除居民户内严重隐患1.1万余项,安检入户率提升至84.64%,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构建全面合规框架:董事会推动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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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发布反垄断、综合能源、安全“三张清单”及风险手册,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全面筑牢经营防线。
3.优化外部政策环境:董事会指导经营层密切跟进省市
燃气条例修订进程,主动参与政策研讨与标准建立,积极为公司发展和行业进步争取有利的制度空间,提升了依法治企能力。
(三)治理优化与组织赋能
董事会持续推进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激发组织内生动力。
1.优化组织结构:批准职能部室与分公司整合方案,指
导完成9个部室、10余项职能优化,并增设效能办公室。同时,批准网格化运营方案,指导完成50个网格的科学划分与“燃气管家”精准配置,为组织敏捷化转型奠定基础。
2.驱动科技创新:董事会批准年度研发预算895.88万元,支持 AI、RPA 机器人等技术在抄表、质检等场景的试点应用。全年上线应用系统7个,数字化对业务赋能和管理提效的作用初步显现。
3.深化人才机制改革:董事会批准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改革方案,推动全员适岗性评价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构建“多劳多得”的分配导向。全年批准关键岗位轮岗20人,有效激发了组织活力。
(四)价值创造与利益相关方共赢
董事会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企业价值向客户、员工、社会等更广泛的利益相关方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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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升级客户服务体验:董事会明确“从功能性服务向情感化服务升级”的路径,督导经营层完善关键服务流程。报告期内,服务热线接通率提升至95.42%,客户满意度达
99.71%,客户投诉总量同比下降59.32%。
2.创新社区服务场景:董事会批准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计划,支持建成20个社区服务中心,打造“三公里便民服务圈”,构建服务与营销一体化的新生态。
3.塑造卓越服务品牌:董事会研究确定“1+8+X”服务
品牌架构,推动形成“五心安检”、“安燃无忧”等子品牌矩阵,推动客户关系从单一交易向长期信任深化。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思路与展望
在总结2025年工作的基础上,董事会也清醒认识到,成都燃气发展仍面临宏观经济波动、能源结构转型加速、市
场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董事会将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坚守正确政绩观,秉持“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促落实”的核心职能,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统筹推进改革发展与治理提升,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战略引领,谋划新发展格局
1.深化战略规划:全面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科学编制并审议批准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新阶段的发展目标、业务组合与实施路径。
2.督导创新业务:加强对综合能源服务、数字化业务等
新增长点的审议与督导,优化资源配置,审慎评估并推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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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领域的投资与布局。
3.巩固气源优势:持续督导多元化气源保障战略的深化落实,关注国际国内能源市场变化,审议优化采购与储气策略,确保气源安全与经济性。
(二)筑牢风控底线,保障可持续发展
1.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督导经营管理层健全覆盖公司治
理、战略、财务、法律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
2.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持续将安全生产置于首位,督导
加大安全投入,特别是老旧管网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系统的建设,推动本质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3.加强审计及合规监督:推动合规要求进一步融入业务流程,加强重点领域合规审查,培育全员合规文化,推动审计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公司经营全程合规。
(三)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决策效能
1.持续完善治理体系:优化专门委员会工作流程,强化
重大事项前置审议与专业评估职能,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的咨询监督功能,提升董事会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强化人才发展机制与激励:督导经营层深化市场化激
励与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完善差异化绩效考核与中长期激励体系,激发核心人才创新活力,激发核心骨干队伍活力。
3.统筹加强投资者关系与市值管理:系统制定并实施积
极的投资者沟通与市值维护策略,丰富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渠
14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道,提升公司战略透明度和经营可信度,推动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表现协同提升。
(四)推动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
1.聚焦民生服务提质增效:持续督导经营层深化客户服
务数字化升级,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响应速度与精准度,依托20个社区服务中心及“燃气管家”网格,延伸“三公里便民服务圈”覆盖范围,切实提升民生用气获得感与安全感。
2.深化 ESG 融合与价值传递: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
理念系统融入公司战略与运营流程。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多渠道增强与资本市场沟通的深度与频次,推动公司长期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同提升。
2026年,董事会将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强担当,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治理效能,团结带领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紧扣“十五五”发展主线,聚焦战略引领、科学决策、风险防控、治理提升四大职能,奋力推动公司在服务城市战略、保障民生福祉、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
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支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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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69127383.59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6667000.0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66667000.00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66667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5.42%。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现金分红总额(元)266667000.00266667000.00266667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81214091.66488752288.13526130491.5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969127383.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000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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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98698957.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800001000.0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否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60.4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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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关联租赁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一、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1)
2025年公司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
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
6033.08万元,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748.17万元,具体如下: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5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销总经理追加授权综合商品销售2000
商品销售4166.504650.60售商品万元
向关联方提新建安装工程、市政改造工程发展情
提供劳务935.201713.93供劳务况和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18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2025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采
商品采购0.851.00购商品
接受关联方新建安装工程、改造工程项目进度未
接受劳务698.765113.81提供劳务达预期关联方作为
房屋租赁231.77268.83承租方
合计6033.0811748.17
注:*上述总经理追加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2026年公司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
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936.08万元,具体如下: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销
商品销售4166.503226.91预计2026年综合业务销售有所减少售商品向关联方提
提供劳务935.201403.34供劳务向关联方采
商品采购0.851.00购商品接受关联方
接受劳务698.763036.40预计2026年工程施工费有所增加提供劳务关联方作为
房屋租赁231.77268.43承租方
合计6033.087936.08关联股东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2)
2025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
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22437.41
19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万元,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5362.23万元,具体如下: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5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采
商品采购13754.0418381.00购商品
接受关联方新建安装工程、改造工程项目进度
接受劳务6673.5513561.45提供劳务未达预期向关联方销向华润系关联单位销售材料等未
商品销售1413.792704.12售商品达预期向关联方提向华润系关联单位提供检定服务
提供劳务185.99283.02供劳务等未达预期关联方作为
房屋、资产租赁376.75395.33承租方代收代付五总经理追加授权代收代付五险两
代收代付五险两金33.2937.31险两金金15万元
合计22437.4135362.23
注:*上述总经理追加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2026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
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3208.49万元,具体如下: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采预计2026年气源采购、燃气具等
商品采购13754.0420064.05购商品采购业务有所增加接受关联方
接受劳务6673.559821.36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预计2026年加臭剂、支架等销售
售商品商品销售1413.792646.52业务有所增加向关联方提预计2026年技术服务业务有所增
供劳务提供劳务185.99190.51加关联方作为
房屋、资产租赁376.75392.76承租方代收代付五预计2026年因人员变动代收代付
代收代付五险两金33.2993.29险两金五险两金有所增加
20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合计22437.4133208.49
关联股东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3)
2025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
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1534.60万元,
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349.47万元,具体如下: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5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销
商品销售87.95300.00天然气销售情况未达预期售商品
向关联方提总经理追加授权检定服务3.90万
提供劳务4.414.47供劳务元向关联方采
采购商品1406.502000.00购商品接受关联方
其他0.633.00提供劳务代收代付五
代收代付五险两金35.1142.00险两金
合计1534.602349.47
注:*上述总经理追加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2026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
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15.70万元,具体如下: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销
商品销售87.95110.00售商品向关联方提预计2026年检定服务等业务有所
提供劳务4.417.20供劳务增加向关联方采
采购商品1406.501575.00购商品
21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接受关联方
其他0.630.70提供劳务代收代付五预计2026年因人员变动代收代付
代收代付五险两金35.1122.80险两金五险两金有所减少
合计1534.601715.70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5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2139.44万元,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57.74万元,具体如下: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5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采
采购商品1554.944285.47采购燃气表具等业务未达预期购商品接受关联方新建安装工程发展情况和项目进
接受劳务547.381079.10提供劳务度均未达预期关联方作为
房屋租赁0.0021.812025年预计的租赁事项未发生出租方向关联方销
售商品及劳销售商品及劳务37.12271.36检定服务等业务未达预期务
合计2139.445657.74
2026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为6554.12万元,具体如下: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采预计2026年采购燃气表具等业务
采购商品1554.944788.35购商品有所增加接受关联方预计2026接受信息服务等业务有
接受劳务547.381634.60提供劳务所增加
22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关联方作为
房屋租赁0.0013.63预计2026新增租赁业务出租方向关联方销
预计2026年销售燃气具、提供服
售商品及劳销售商品及劳务37.1252.92务等业务有所增加务代收代付五预计2026年因人员变动增加代收
代收代付五险两金0.0064.62险两金代付五险两金
合计2139.446554.12
五、与其他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4)
2025年公司与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荣和
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1802.84万元,
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82.24万元,具体如下: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5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销
商品销售649.131675.65天然气销售情况未达预期售商品向关联方提
提供劳务138.84234.72供劳务向关联方采
购商品采购商品14.7038.92接受关联方
接受劳务388.51475.28提供劳务关联方作为
管道租赁77.67107.50承租方代收代付五总经理追加授权代收代付五险
代收代付五险两金533.99550.17险两金两金160万元
合计1802.843082.24
2026年公司与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荣和
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关
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90.64万元,具体如下:
23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2025年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业务类型实际数预计数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销预计2026年燃气销售业务有所
商品销售649.131334.25售商品增加向关联方提
提供劳务138.84199.24供劳务向关联方采
购商品采购商品14.7030.00预计2026年采购业务有所增加接受关联方预计2026年检测服务业务有所
接受劳务388.51774.16提供劳务增加关联方作为
管道租赁77.6799.00承租方代收代付五
代收代付五险两金533.99653.99险两金
合计1802.843090.64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信息、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等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24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附表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高新区菁芙蓉锦城幼儿园重庆皓蓉嘉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城投菁芙蓉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成都城投东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司成都市郫都区菁芙蓉红光幼儿园有限成都天府奥体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千川门窗有限公司责任公司成都城投雄州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城投能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弗洛克木品有限公司成都城投东部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成都城投智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诺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成都统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蓉源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市大千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中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广元千川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成都奥体城誉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成都城投数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锦彭置地有限公司司成都城投智慧园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成都市蓉城管线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城投锦盛置地有限公司公司成都城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城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城投锦庆置地有限公司成都统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城投陆家桥建设有限公司成都统建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睿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投锦鸿置地有限公司成都市统建土地整理房屋开发有限责成都金信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投锦耀置地有限公司任公司巴中建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投锦荣置地有限公司四川建丰林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中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投锦睿置地有限公司广元建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城投青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都万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充鼎能鑫盛达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城投城建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都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城投锦辰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三圣加油站成都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上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清水河加油站有限公司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成都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城投优联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成都城投集团兴西华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城投泊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兴投化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城投露天音乐公园运营有限公司成都城投侠客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成都市锦上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城侠数智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机械化施工公成都市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侠西群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司成都市市政道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成都天悦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城侠青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司成都市市政维护有限公司成都天悦锦源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城侠南群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5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市市政广告公司成都开元锦澜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城侠玉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城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城投锦昱置地有限公司成都城侠锦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城投建筑科技投资管理集团有限成都市成都花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城投干道有限公司公司成都城投教育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城投干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城投教育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投皓瑞置地有限公司成都城投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领川外国语学校成都城投皓宇置地有限公司西昌锦西御府置业有限公司都江堰市领川实验学校成都城投皓诚置地有限公司成都城投都江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城投绿城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成都城投菁芙蓉驿都学校成都城投成彭置业有限公司司成都城投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欣中兴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干道金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蓉锦未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都极目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干道齐通基础工程公司成都城投恒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成都城投万汇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城投永安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伙)成都金万汇教育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成都文殊坊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投驿都乡村发展有限公司司都江堰市万汇学校成都城投皓润置地有限公司成都城投旻衡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万汇幼儿学府幼儿园成都蓉欧陆港城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城投临溪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万汇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艺术公园投资有限公司巴塘和美乡村建设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金万汇幼儿园重庆皓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6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附表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四川省内江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内江沱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定远华润川油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霍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定远润燃燃气有限公司南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阳曲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华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汕头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隆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湘西吉凤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隆昌润普燃气有限公司厦门华润市政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邹城市润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润兴安车用燃气有限沈阳华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德庆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司
广西华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夏邑)有限公司润超充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润燃气科技有限公司鹰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充美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江宁通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EVIVA SUPERCHARGE TECHNOLOGY CO.钟祥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阜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LTD.深圳市气合网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遂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京华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润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龙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郑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河南润豫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郑州润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砀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润控(郑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江苏润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东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厦门嘉安燃气有限公司苏州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新郑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厦门润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润虞新能源有限公司登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苏润控新能源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漳州市古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润新氢能源有限公司河南郑燃金象车用能源有限公司龙岩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阴锡润长燃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润燃检测有限公司漳平昆润天然气有限公司常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巩义市华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上杭昆润天然气有限公司无锡华润车用气有限公司南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润燃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华润天然气管输有限公司重庆渝润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横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石柱重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华润燃气新能源有限公司潜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武隆重燃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赤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宜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梁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凤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临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江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华润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天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合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洪洞华润恒富燃气有限公司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7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重庆渝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衡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大同华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丰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大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江门新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谷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城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鱼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璧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枣庄山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中新能源服务(重庆)有限责任公司吉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济宁华润高新燃气有限公司重庆燃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华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济宁润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重燃彭水县燃气有限公司泰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济宁华润公交燃气有限公司
重庆忠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润燃(南京)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济宁经济开发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燃忠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临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潍坊高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巫溪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莱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慈溪甬慈燃气有限公司重庆燃气培训学院沭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丘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兴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青州峱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盛燃能源有限公司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潍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湖南保靖渝燃能源有限公司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青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鲁禹天然气有限公司什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悦燃能源有限公司大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什邡市天然管道安装有限公司重庆永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龙川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什邡市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永鑫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华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景德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州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浮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州区浦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宜章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乐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司重庆渝长燃气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抚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市葛兰供水有限公司抚州东润燃气有限公司大连花园口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格尔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丹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昆明煤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千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晋宁润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西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阳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晋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宁德润燃气有限公司大名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寻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宁甘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滑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宜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宁祥润燃气有限公司浚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武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海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禄劝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乐清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汤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昆明配售电有限公司丽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内黄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云南省燃气计量检测所有限公司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城市燃气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辽源东润燃气有限公司临湘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昆明金汁工贸有限公司娄底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宁蓝焰燃气有限公司营口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赤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8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云南骥桓天然气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资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岳阳华润远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昆明蓝焰公交车用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冷水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云南昆煤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迁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祁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梅州华润毅嘉燃气有限公司京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武汉化工新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沙洋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贵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湘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海东平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本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燃气建设有限公司台州燃气有限公司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海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正源燃气有限公司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润合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通化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城投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东营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德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德阳九源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广饶滨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辽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广汉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海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云南富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汕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锦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太仓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万年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南通苏油燃气有限公司桓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里程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万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常熟市苏虞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旌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大竹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昆山安达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盘锦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金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苏腾旭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国华燃气有限公司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苏州中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石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开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内黄县惠民燃气有限公司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开平市润丰燃气有限公司清丰惠民燃气有限公司云浮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嘉鱼华润燃气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前惠民燃气有限公司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松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英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响水富晨天然气有限公司宿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高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眉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长春华润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兴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仁寿恒荣燃气服务有限公司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陆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保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长治华润公交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尚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普洱宁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潞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华润城投燃气有限公司文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壶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天然气有限公司高青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镇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永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襄阳华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湖北东风配售电有限公司渠县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娄烦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宁华润车船用燃气有限公司清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郑州)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司辽阳市文圣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磐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岫岩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长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桓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佛冈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淄博润烁燃气安装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珲春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9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汕头潮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淮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汕尾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开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嘉鱼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红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宾阳润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东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白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润智科技有限公司平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贺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秦皇岛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灵璧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富川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卢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通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涟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秦皇岛聚能燃气有限公司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宁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通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双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山东凤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宁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章丘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山东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仙居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邓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宜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阳江高新有限公司华润燃气(睢县)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天然气有限公司江陵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象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宜宾港东燃气有限公司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屏山县凤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润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黑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高县三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建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筠连县三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磁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长宁县三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武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镇江润信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邯郸市长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句容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宜宾天科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峰峰矿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镇江公用新能源有限公司永州华润经投燃气有限公司洛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普星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道县华润新晨燃气有限公司齐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开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东安华润城投燃气有限公司南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独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京华润空港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润宏能源有限公司浦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武夷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武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阳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江阴润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武汉新洲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武汉江夏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国苏创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内江市天一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30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表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大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兴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平昌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三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绵阳河清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乐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绵竹玉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岳池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陆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四川港华合纵能源有限公司简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绵竹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四川港华慧纵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新津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重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威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1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表4:《其他关联方交易公司明细》其他关联方交易公司明细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傅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名与成(天津)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限合伙)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名气家(成都)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丹丹郫县豆瓣集团股份有限公重庆成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司四川德阳新场气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
32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事项: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华清
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华清,男,1957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EMBA硕士,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曾任重庆长江轮船公司团委副书记;重庆市委工交政治部干部处(市经委人事处)、工业交通工委干部处、企业工委干部处处长;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重庆市能源
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副董事长;重庆燃气集团
33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重庆市城市燃气协会特聘专家顾问,四川省泸州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6次以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战略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次,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委托出席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次数出席次数次数董事会会议88600
股东会44-00
提名委员会11-00
34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33-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历次会议审议事项,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年度内未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
35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听取其关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财务合规性检查、风险管理工
作等汇报,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独立建议,确保内部审计职能有效发挥。同时,本人听取了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计划及进展的汇报,并就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审、终审及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深入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进行线上解答。
(六)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本人还参加了以下专题调研、考察活动:
1.2025年4月15日,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业务单位
开展国企行政事务专题研讨。
2.2025年4月16日,与公司新能源部、下属新创公司
36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开展新能源产业规划研讨。
3.2025年7月18日,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4.2025年8月2日,本人及其他相关独立董事就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招标文件、招聘过程进行现场文件审
阅、指导和询问。
5.2025年11月19日,前往重庆成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有限公司实地考察,并就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议资料、经营数据及相关文件,保障本人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调研、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履职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未发生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八)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四川证监局联合四川省委金融办、四川省国资委举办的《四川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并购重组系列新政策新精神;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未来,我将继续积极关注各类培训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37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核查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通过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的披露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8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服务任期届满,于
2025年7月委托中介代理机构开展了2025及2026年年报审
计机构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招标结果和公司采购委员会综合评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排名
第一,被确定为中标机构,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聘任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高文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高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39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邵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杨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首席合规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也关注了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均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亦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40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华清
2026年4月30日
41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叶勇
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勇,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人士,教授。曾任攀钢集团公司技术员、机关团委副书记,贵州财经大学副教授,成都理工大学副教授,西南交通大学副教授。现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会计系主任,会计学国家一流专业负责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42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6次以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战略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次,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委托出席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次数出席次数次数董事会会议88600
股东会44-00
审计委员会44-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33-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3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历次会议审议事项,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未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审计委
44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员会成员共同出席了审计部召开的4次季度工作汇报会。会上,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与离任审计的
覆盖情况;经营管理审计在效能提升、客户服务、费用合规
等关键领域的推进成效;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包括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书签订及整改结果考核运用;内控监
督评价中对接驳业务、计量公司新业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与缺陷整改;重大风险评估与动态风险提示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与相关培训落实进展。针对上述事项,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进行了深入研讨,并从独立、专业的角度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撑。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见面会2次,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计划及进展的汇报,就
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审、终审及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深入讨论,并就年报审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并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会,对参会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六)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运营
45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结合自身优势,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2.2025年8月2日,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其他人员,就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招标文件、招聘过程进行现场文件
审阅、指导和询问。
3.2025年12月31日,前往公司九里提加气站,就相关
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议资料、经营数据及相关文件,保障本人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调研、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履职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未发生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八)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四川证监局联合四川省委金融办、四川省国资委举办的《四川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并购重组系列新政策新精神;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受邀参与四川证监局开展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改革建
议座谈会,针对新《公司法》下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原监事会职责承接情况及上市公司支持
审计委员会特色做法进行了发言。未来,我将继续积极关注
46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各类培训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核查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通过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的披露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47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服务任期届满,于
2025年7月委托中介代理机构开展了2025及2026年年报审
计机构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招标结果和公司采购委员会综合评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排名
第一,被确定为中标机构,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聘任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高文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高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48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邵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杨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首席合规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也关注了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均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亦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49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勇
2026年4月30日
50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浩文
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浩文,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四川华西集团省建六公司团委副书记、法律顾问室副主任,四川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九益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二)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不存
51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6次以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战略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次,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委托出席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次数出席次数次数董事会会议88600
股东会44-00
提名委员会11-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历次会议审议事项,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积极参
52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未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听取其关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财务合规性检查、风险管理工
作等汇报,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独立建议,确保内部审计职能有效发挥。同时,本人听取了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计划及进展的汇报,并就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审、终审及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深入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53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进行线上解答。
(六)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结合自身优势,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本人还参加了以下专题调研、考察活动:
1.2025年7月18日,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2025年8月2日,本人及其他相关独立董事就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招标文件、招聘过程进行现场文件审
阅、指导和询问。
3.2025年9月16日,本人与公司法律合规部就招采合
规开展相关业务调研。
4.2025年9月25日,参加成都燃气合规管理培训。
5.2025 年 12月 19 日,开展 ESG 实地调研,并结合调研
成果出具成都燃气 ESG管理分析报告。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议资料、经营数据及相关文件,保障本人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调查
54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权。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调研、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履职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未发生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八)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四川证监局联合四川省委金融办、四川省国资委举办的《四川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并购重组系列新政策新精神;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未来,我将继续积极关注各类培训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核查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通过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的披露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55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服务任期届满,于
2025年7月委托中介代理机构开展了2025及2026年年报审
计机构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招标结果和公司采购委员会综合评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排名
第一,被确定为中标机构,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聘任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高文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高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56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邵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杨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首席合规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57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计划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也关注了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均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亦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浩文
2026年4月30日
58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吴家正
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家正,男,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曾任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副院长,上海市第四届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闸北区第13届人大代表,同济大学百年校庆筹备办公室主任,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特别助理,同济大学同科学院副院长,同济大学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兼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科评估专家。现任科技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碱煤燃烧发电关键技
59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术研发及工程示范(2023YFB4102700)项目咨询专家”。
(二)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6次以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战略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次,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委托出席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次数出席次数次数董事会会议88600
股东大会44-00
提名委员会11-00
审计委员会44-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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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历次会议审议事项,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未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公司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的季度工作汇报会4次。会上,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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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与离任审计的覆盖情况;经营
管理审计在效能提升、客户服务、费用合规等关键领域的推
进成效;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包括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书签订及整改结果考核运用;内控监督评价中对接驳
业务、计量公司新业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与缺陷整改;
重大风险评估与动态风险提示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与相关培训落实进展。针对上述事项,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进行了深入研讨,并从独立、专业的角度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撑。
报告期内,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见面会2次,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计划及进展的汇报,就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审、终审及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深入讨论,并就年报审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洞察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本人也将在未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种形式的投资者沟通交流会议,以确保公司及时、透明的信息沟通渠道。
(六)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结合自身优势,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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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本人还参加了以下专题调研、考察活动:
1.2025年4月16日,与公司新能源部、下属新创公司
开展新能源产业规划研讨。
2.2025年4月19日,前往乐山燃气实地考察,并就相
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3.2025年4月20日,前往遂宁燃气实地考察,并就相
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4.2025年8月2日,本人及其他相关独立董事就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招标文件、招聘过程进行现场文件审
阅、指导和询问。
5.2025年10月31日,前往参控股公司联发燃气实地考察,并就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6.2025年11月1日,前往优捷特清洁能源实地考察,
并就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议资料、经营数据及相关文件,保障本人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调研、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履职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未发生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八)培训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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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四川证监局联合四川省委金融办、四川省国资委举办的《四川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并购重组系列新政策新精神;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未来,我将继续积极关注各类培训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核查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通过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的披露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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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服务任期届满,于
2025年7月委托中介代理机构开展了2025及2026年年报审
计机构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招标结果和公司采购委员会综合评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排名
第一,被确定为中标机构,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聘任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高文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高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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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邵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杨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首席合规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也关注了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均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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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亦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建议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交流反馈机制,加强沟通。
2026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家正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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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建勋
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建勋,男,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执行理事长。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副监事长。
(二)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68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6次以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战略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次,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委托出席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次数出席次数次数董事会会议88600
股东会44-00
审计委员会44-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历次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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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未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其他董
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公司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的季度工作汇报会4次。会上,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与离任审计的覆盖情况;经营
70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管理审计在效能提升、客户服务、费用合规等关键领域的推
进成效;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包括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书签订及整改结果考核运用;内控监督评价中对接驳
业务、计量公司新业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与缺陷整改;
重大风险评估与动态风险提示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与相关培训落实进展。针对上述事项,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进行了深入研讨,并从独立、专业的角度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撑。
报告期内,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见面会2次,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计划及进展的汇报,就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审、终审及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深入讨论,并就年报审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
行充分交流,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进行线上解答。
(六)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结合自身优势,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本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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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以下专题调研、考察活动:
1.2025年4月16日,与公司新能源部、下属新创公司
开展新能源产业规划研讨。
2.2025年8月2日,本人及其他相关独立董事就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招标文件、招聘过程进行现场文件审
阅、指导和询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议资料、经营数据及相关文件,保障本人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调研、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履职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未发生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八)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四川证监局联合四川省委金融办、四川省国资委举办的《四川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并购重组系列新政策新精神;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未来,我将继续积极关注各类培训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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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核查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通过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的披露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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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服务任期届满,于
2025年7月委托中介代理机构开展了2025及2026年年报审
计机构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招标结果和公司采购委员会综合评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排名
第一,被确定为中标机构,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聘任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高文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高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74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邵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杨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首席合规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也关注了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均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亦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75成都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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