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证券简称:台华新材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182565360.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0293249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16042股后的总股本89007720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213897.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6%。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确定。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60213897.26222519147.75141665816.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31266513.00725719770.89449114463.7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82565360.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24398861.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68700249.2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24398861.17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否
销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92.2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