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证券简称:台华新材公告编号:2025-079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859895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7.1004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并完成了全部议程。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82781717 99.3399 3168188 0.6519 39600 0.008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
序号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
1公司部分股权2486855088.5748316818811.2842396000.1410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圣琦、路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