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
议案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
议案三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8
议案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9
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11
议案七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13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6
议案十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8
附件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
附件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8
附件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31
2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会务组,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工作人员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文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
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由主持人统筹安排股东发言。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姓名和所持股份数额。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
投票方式表决,议案表决时,如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方式请参见2026年4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请勿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振动或关机,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
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本次参加现场股东会的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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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14:30
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清岛先生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三、主持人主持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工作。
四、审议相关议案: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作《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六、针对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发言及提问。
七、进行投票表决,填写表决票。
八、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监票人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根据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随后由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参会相关人员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议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6议案二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财务部门认真组织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指导协助下,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7议案三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及最新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相关工作的提醒函》、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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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8议案四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565360.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890293249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16042
股后的总股本89007720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0213897.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6%。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确定。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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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9议案五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9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
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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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1011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及授信计划,2026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6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被担保担保额度担保本次新担保担方最近截至目前占上市公是否是否方持增担保预计保被担保方一期资担保余额司最近一关联有反股比额度(万有效方产负债(万元)期净资产担保担保例(%)元)期率(%)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10074.41435001150010.24
公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10075.86135004650011.17
2026
司嘉华尼龙(江苏)有限公司100100.07-50000.93年年及
控浙江台华进出口有限公司100-5000100002.79度股东会否否
股台华新能源(江苏)有限公
100--270005.03召开
子司之日
公 TH NEW MATERIAL(VIETNAM)
1008.41-200003.72止
司 COMPANY LIMITED
TH NEW MATERIAL
10097.81490003100014.89
(SINGAPORE) PTE. LTD.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
公97.5667.751465004030034.77公司2026司
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年年
及10034.454800-0.89公司度股控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10039.8730000-5.58东会否否股
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10021.9913000-2.42召开子
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10021.26-24000.45之日公
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10034.90600010001.30止司
吴江福华面料有限公司10027.702000-0.37
12被担保担保额度
担保本次新担保担方最近截至目前占上市公是否是否方持增担保预计保被担保方一期资担保余额司最近一关联有反股比额度(万有效方产负债(万元)期净资产担保担保例(%)元)期率(%)比例(%)
苏州润裕纺织有限公司10067.41-20000.37
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
97.4558.741343002570029.78
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
2026
控年年股度股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子49.7630000-5.58东会否否限公司公召开司之日止
注:浙江台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台华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末尚未开展
具体业务,财务状况尚不能确定,TH NEW MATERIAL(VIETNAM)COMPANY LIMITED 处于建设期,预计未来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按照预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
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在预计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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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13议案七
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联营企业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里供热”)业
务顺利开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染整”)与梅里供热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拟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总额合计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6日,注册资本为1183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雪锋,主要业务为热力生产和供应。
嘉兴市王店镇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合计持股49%,梅里供热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财务总监李增华先生担任梅里供热董事,公司与梅里供热构成关联关系。
2025年12月31日,梅里供热资产总额为9964.50万元,负债总额为
1819.23万元,资产净额为8145.2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9160.06万元,净利润为443.5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梅里供热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本次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另行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梅里供热系公司之参股子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蒸汽与压缩空气。由于梅里供热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促进其正常投资与经营,能够与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盈
14利能力,更好地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向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发展经营的需求。公司向梅里供热派驻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公司受托对梅里供热名下所有经营业务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且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15议案八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对2025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及报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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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16议案九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1施清岛董事长106.39
2沈卫锋董事218.93
3吴谨造董事61.42
4施能阔职工代表董事40.97
5沈俊超董事93.69
6施梓钜董事20.74
7蔡再生独立董事8.00
8周夏飞独立董事8.00
9伏广伟独立董事0
10吴谨卫董事(离任)30.57
11王瑞独立董事(离任)4.96
合计-593.67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所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
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其中独立董事伏广伟先生不领
取独立董事津贴。
17(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季发放;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长施清岛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沈卫锋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董事吴谨造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董事施能阔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董事沈俊超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董事施梓钜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伏广伟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蔡再生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周夏飞女士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原董事吴谨卫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度原独立董事王瑞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18议案十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注册资本增加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台21转债”)于2022年7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转股数为616股(2022年7月5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累计转股数已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890292633元变更为890293249元,公司总股本由890292633股变更为890293249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及工商登记机关相关要求等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90292633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90293249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890292633元。890293249元。
第八条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表人。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890292633股,全部为普通股。890293249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〇一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第一百〇一条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连任。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权: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事项和奖惩事项;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19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直接送达、传真、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直接送达、传真、
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可以有形的表现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可以有形的表现所在内容的数据电文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所在内容的数据电文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前。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会议的,经全体董事同意后,可以随时通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上做出说明。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一百三十六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第一百三十六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及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七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第一百三十七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交董事会审议:
…………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责人;监;
…………
第一百四十七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第一百四十七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章程修订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20附件一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层始终保持战略清醒和定力,精准研判市场走势,科学统筹内外资源,紧抓生产经营,攻坚重点项目,牢牢把握核心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0754.39万元,同比下降1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26.65万元,同比下降26.79%。
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比上年同期增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减(%)
营业收入6407543854.227120075934.69-10.01
利润总额624998902.30812662214.20-2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266513.00725719770.89-2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37312081.00595763064.21-43.3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8368288.95706426950.1473.88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25年末2024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27613484.864999728292.076.56%
总资产11363104228.2811784816808.08-3.58%
报告期内,公司以“打造全球差异化、高性能锦纶纤维及面料的领头羊企业”为企业愿景,坚持以“产业链向价值链转变”为发展战略,聚焦以“强创新、增效益、优客户、扩销量、平产销、提品质、降成本、抓项目、控风险”为工作主线,紧跟市场和客户需求,紧紧围绕以“更新的产品、更优的客户、更高的效率、
21更快的反应、更稳定的质量、更低的成本”为实际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深化改革创新,固本培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暂缓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和受让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实现核心业务单元考核全覆盖,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对 PA66 等核心产品的指标激励;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内控制度执行。
2、攻坚重点项目,提效增量
报告期内,江苏织染项目完成试生产,产能陆续投产;越南织染项目开工建设,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迈向关键新阶段,项目筹备组全力攻坚建设进度,基建进度、设备采购、团队组建等关键节点按计划推进,确保2026年进入试生产。
3、聚焦主责主业,品质拓市
各销售中心紧扣“增效益、优客户、增销量、平产销、控风险”核心方向,全力推动销售提质增效,通过扎实推进各关键环节工作,有效稳住市场基本盘,积累了宝贵的市场资源与运营经验,为后续突破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4、推进精细管理,挖潜控本
各生产中心始终围绕客户需求,以“优品种、提品质、准交期、降成本”为核心任务,推动管理和效益双提升。
5、突破技术瓶颈、攻坚克难
2025年度,公司研发费用总投入29771.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65%。
各研发中心联动产销研全链条,构建精准研发机制,通过召开产业链产品研发协同会议,正式建立上下游联动研发机制。依托这一机制,纱线、坯布、成品面料三大核心业务均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与产品迭代,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巩固,为公司业务增长注入动力。
6、坚持绿色发展,环安并重
嘉兴生产基地储能项目并网,江苏淮安生产基地织染项目屋顶光伏建成;实施节能技改,节约生产成本;优化用电方案,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双提升。开展安全教育,整改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环保屏障。
7、建强数智平台,数智升级
22以数智化转型为核心,强化平台建设与技术赋能,核心系统建设取得成效,
业务支撑效能稳步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持续加固,为集团数智化纵深发展筑牢安全保障。
8、凝聚员工合力,同心致远
公司员工规模稳步增长,就餐住宿环境持续升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员工文化活动,人才培养成效初显,激励与赋能并重,团队凝聚力不断提升。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2025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届次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年1月21日1、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3月19日
十五次会议2、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5、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年4月9日10、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十六次会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3、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8、关于在越南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
19、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23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届次会议内容
2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1、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5年4月28日
十七次会议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5年7月4日
十八次会议1、关于不向下修正“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7月28日
十九次会议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2025年8月13日
二十次会议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8月27日
二十一次会议2、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1、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0月10日
二十二次会议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0月29日
二十三次会议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12月10日
二十四次会议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1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4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届次会议内容
2.1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2.1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17《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18《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19《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2.20《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21《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2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2.23《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2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2.25《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的议案》
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1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3.2关于与公司董事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3.3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4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5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
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5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各委员会依据各自职权范围规范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确保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指定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董事会,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6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26年度,公司将始终以“全球绿色多功能锦纶丝及高档功能性面料领头羊企业”为企业愿景,坚守“产业链向价值链转变”核心战略,紧扣“强创新、增效益、优客户、扩销量、平产销、提品质、降成本、抓项目、控风险”的工作
主线以“更新产品、更优客户、更高效率、更优质量、更低成本、更好服务”为抓手,全力以赴冲刺年度目标。
1、实干筑基,以严实举措厚植发展根基。完善绩效体系动态迭代机制,精
准优化指标设置,适配公司发展战略;全面拓宽监督维度,强化制度执行落地与重点领域专项审计;全力推进高企申报与维护,保障各类环保证书有序续证,深
26化品牌可持续项目与验厂管理,推进研发项目验收与新标准参与工作,严控能耗
与碳排放,深化节能技改。
2、攻干破局,以项目攻坚激活增长动能。聚焦重点项目攻坚,压实节点责任,确保各个项目按计划推进、释放效益。
3、精干赋能,以靶向服务优化产业生态。各销售中心需紧扣公司战略部署,
立足全产业链,聚焦核心目标、强化执行效能。
4、真干笃行,以高效落实加速效能提升。各生产中心锚定“销售为龙头”导向,聚焦核心任务落地落细,筑牢生产根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5、创干联动,以协同创新锻造核心引擎。聚焦核心创新,攻坚市场引领;
优化机制效能,强化人才与技术支撑;深化内外协同,筑牢创新发展根基;聚焦核心品类,实现差异化突破。
6、稳干筑防,以风险管控护航稳健成长。紧盯行业与市场风险变化,健全
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加强供应链、资金链、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管控,守住经营发展底线。
7、绿干转型,以生态优化引领绿色升级。坚守安全环保底线,全力保障能
源稳定供应,夯实安全保障根基;筑牢生产运行根基,攻坚重点项目推进,深化绿色发展成效,聚焦成本管控。
8、智干提效,以数字赋能深化系统变革。同步全球化布局,筑牢海外业务
技术根基;推进业财一体化全域覆盖;攻坚核心系统建设,构建端到端数字化体系;探索 AI 技术应用,驱动智能创新。
9、暖干聚力,以人文关怀凝聚奋进共识。紧扣员工关切,落实重点任务,
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后勤根基。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27附件二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合并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现金流量。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0754.39万元,同比下降1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26.65万元,同比下降2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731.21万元,同比下降43.38%。
详细情况如下:
一、2025年末公司资产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36310.42万元,负债总额
599111.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32761.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2.72%。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
占总资变动比项目名称占总资产说明
金额产比例金额例(%)
比例(%)
(%)
流动资产448554.9639.47512004.9443.45-12.39
非流动资产687755.4760.53666476.7456.553.19
资产总计1136310.42100.001178481.68100.00-3.58
其中:
应收票据7719.760.6812584.511.07-38.66主要系应收票据背书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104305.539.18116989.899.93-10.84
应收款项融资21568.791.9025870.542.20-16.63
存货217798.2719.17235434.7519.98-7.49
固定资产600976.7752.89547652.6546.479.74
28在建工程4730.510.4245422.083.85-89.59主要系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2435.320.2110793.670.92-77.44主要系设备预付款减少所致
流动负债345235.4430.38469588.8439.85-26.48
非流动负债253875.6722.34203426.3817.2624.80
负债合计599111.1152.72673015.2257.11-10.98
其中:
短期借款157256.9813.84159116.2613.50-1.17
应付票据34991.993.0886065.587.30-59.34主要系应付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68521.296.0396302.878.17-28.85一年内到期的非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减少所
58358.905.1498213.888.33-40.58
流动负债致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
其他流动负债873.500.081548.210.13-43.58所致
长期借款172029.5115.14123140.6910.4539.70主要系项目借款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
532761.3546.89499972.8342.436.56
有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1136310.42100.001178481.68100.00-3.58
2、资产运营状况指标分析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同比增减
应收账款周转率5.796.60-0.81
存货周转率2.242.53-0.29
总资产周转率0.440.49-0.05
3、偿债能力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末2024年末同比增减
流动比率1.301.090.21
速动比率0.670.590.08
资产负债率52.72%57.11%下降4.38个百分点
二、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
1、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0754.39万元,同比下降10.01%,实现归
母净利润53126.65万元,同比下降26.79%。
2、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同比
营业收入(万元)640754.39712007.59-71253.21-10.01%
归母净利润(万元)53126.6572571.98-19445.33-26.79%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万元)33731.2159576.31-25845.10-43.38%
毛利率20.76%22.98%减少2.22个百分点
销售净利率8.43%10.19%减少1.77个百分点
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3%15.47%下降5.14个百分点
每股收益(元/股)0.600.82-0.22-26.83%
2025年,公司秉持“打造全球差异化、高性能锦纶纤维及面料的领军企业”
的企业愿景,坚定实施“产业链向价值链转变”的发展战略,聚焦“强化创新、提升效益、优化客户、拓展销量、平衡产销、提高品质、降低成本、推进项目、管控风险”的工作主线。然而,受到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终端需求相对低迷等诸多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和销售收入均呈现下降态势,同时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净资产收益率下滑。
3、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9127.477883.1415.78%
管理费用25808.9321547.2519.78%
研发费用29771.5237081.50-19.71%
财务费用13581.4013098.263.69%
合计78289.3279610.15-1.66%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同比
销售费用率1.42%1.11%0.32%
管理费用率4.03%3.03%1.00%
研发费用率4.65%5.21%-0.56%
财务费用率2.12%1.84%0.28%
合计12.22%11.18%1.04%销售费用上升主要系销售人员及国外办事处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上升主要系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增加及织染项目新增人员投产前薪酬增加所致;研发费用
下降主要系研发投入减少所致;期间费用总体较上期略有下降,但主要因2025年度销售价格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引起期间费用率同比增加。
三、公司2025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现流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836.8370642.7073.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309.58-68203.8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82.4120938.71-320.56%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长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本
30期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下降主要系项目投资增加所致,本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同比下降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31附件三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再生)
本人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依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再生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复旦大学博士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唐工纺防护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2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
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32(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本年应参加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事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蔡再生113800否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在所任职的
各专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同时,本人平时也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和积极关注上证 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现场走访、电话和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33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基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点。对于本人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违规、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此外,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4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
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的工作给予本人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蔡再生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35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伏广伟)
本人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依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伏广伟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曾任山东省纺织工业学校教师、中国纺织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干部、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秘书、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对外合作部副主
任、立信染整机械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中国纺织信息中心质量认证部主任、
中心主任助理、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理事长,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纺织创意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纺协(北京)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纺通(北京)科技发展中心总经理,中纺联检(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中纺联创意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联品检(北京)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联技研(佛山)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8月1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
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前五名股
36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本年应参加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事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伏广伟42200否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在所任职的各专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针对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定期报告编制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同时,本人平时也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和积极关注上证 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7(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现场走访、电话和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基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点。对于本人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违规、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此外,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8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
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的工作给予本人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伏广伟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39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夏飞)
本人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依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夏飞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注册会计师。1990年起在浙江大学任教至今,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目前还担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1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
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40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本年应参加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事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周夏飞113800否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在所任职的各专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同时,本人平时也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和积极关注上证 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现场走访、电话和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基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点。对于本人
41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违规、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此外,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的42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
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的工作给予本人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周夏飞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43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瑞)
本人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依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瑞先生,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党委书记,现已退休。曾任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
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44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本年应参加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事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王瑞716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在所任职的各专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同时,本人平时也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和积极关注上证 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现场走访、电话和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基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点。对于本人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45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违规、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此外,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46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的工作给予本人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瑞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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