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证券简称:台华新材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额度内反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嘉华特种尼龙(江
10000.00万元124300.00万元是否
苏)有限公司嘉华再生尼龙(江
10000.00万元136500.00万元是否
苏)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
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487890.00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90.82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种”)、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再生”)因业务发展需要分别向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10000万元,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江苏特种和江苏再生主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其他少数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开展实质业务,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公司上述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由不超过618000万元调整
为不超过6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由不超过8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苏特种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97.45%
法定代表人 沈卫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29MA27GGLG2K
成立时间2021-11-25注册地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九牛路66号
注册资本62113.6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技术进出口;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经营范围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面料纺织加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21092.92220185.7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44092.49129328.22
资产净额77000.4290857.49
营业收入170849.7796855.59
净利润11681.6425741.63
2、江苏再生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控股子公司市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例97.56%法定代表人沈卫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29MA27GGR34Q
成立时间2021-11-25注册地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九牛路58号
注册资本82691.5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针纺织品及原经营范围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95622.58273276.45主要财务指标(万负债总额214662.60185144.89元)
资产净额80959.9888131.56
营业收入114701.55180097.24
净利润8029.447070.88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江苏特种、江苏再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苏特种
1、债务人: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
2、保证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5、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元整(其中币种不同
的业务按发生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挂牌的外汇牌价折算)。
6、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3日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
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8、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二)江苏再生
1、债务人: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
2、保证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5、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元整(其中币种不同
的业务按发生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挂牌的外汇牌价折算)。
6、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3日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
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8、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特种、江苏再生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江苏特种、江苏再生主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其他少数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开展实质业务,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江苏特种、江苏再生偿还债务的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担保额度占上市公担保总额(万逾期担保累计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元)金额(万元)比例(%)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487890.0090.820
公司的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445600.0082.950
司提供的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000联人提供的担保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