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证券简称:台华新材公告编号:2026-049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预计额度内否有反担保浙江嘉华特种尼龙
30000.00万元0.00万元是否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52989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98.6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
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
请贷款30000万元,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相关的《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上述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6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比例为58.39%;公司全资子公司尼斯达有限公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司持股比例为41.61%法定代表人吴汉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790995216T
成立时间2006-08-07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
注册资本15225.192494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一般项目:差别化化学纤维、切片的生产销售,锦纶纺丝的加弹、牵伸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纸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经营范围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36495.15340483.9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30318.10135734.33
资产净额206177.04204749.62
营业收入54725.64235298.71
净利润1407.777026.6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被担保人嘉华尼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
(二)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四)贷款本金:30000万元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七)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华尼龙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嘉华尼龙偿还债务的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6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2989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98.6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76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90.77%,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9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92%,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37%,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0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5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