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志斌先生、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董事丁冀平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志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商业经验,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通过现场参会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会议,并主要就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程沟通2023年年报审计结果。听取并讨论
1审计沟通会2024年4月16号了会计师事务所有关2023年年报审计的汇报。
1、《倍加洁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倍加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22024年4月22日3、《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倍加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倍加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2024年上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32024年8月27日2、《倍加洁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摘要》
1、《2024年一至三季度审计工作总结》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42024年10月29日2、《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三季度报告》
以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例,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符合当前会计准则的要求、
及财政部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能够做到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的财
务状况及在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对其是否勤勉尽责进行评估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
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我们认为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内部审计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效。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在充分了解和把握公司发展的宏观经济、产业环境以及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发展情况提供保障,认为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审阅了《倍加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
四、总体评价
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和审查职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和监督,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2025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的效能,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内部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识别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同时,审计委员会将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