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纪律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本次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纪律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
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
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和制止。
五、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六、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律师现场见证。
七、请出席会议人员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并将移动电话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未经会议主持方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如有违反,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9日
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四)主持人: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纪律须知》;
(三)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并介绍参会人员;
(四)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1:《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2:《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7:《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2股票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薪酬方案。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七)股东和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结束。
3议案1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4议案2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2920619.72元;母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68643274.10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3526700股,即以
415440872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088174.4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89319787.48元;本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777864.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1097651.48元。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89319787.48元。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首发上市,自2024年度为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89319787.4854114083.23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00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920619.7239358903.32不适用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468643274.10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43433870.7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3219141.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143433870.71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否
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085.0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否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中期分红的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期限
6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
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
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遵循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确保公司稳定运营及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合理期望。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7议案3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
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2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6年度预计授信情况如下:
序号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万元)
1中国银行31000
2交通银行21000
3浦发银行16000
4建设银行10800
5进出口银行15000
6招商银行15000
7农业银行14000
8邮储银行13000
9南京银行13000
10苏州银行10000
11工商银行10000
12上海银行9000
13华夏银行9000
14江苏银行8500
15光大银行5000
816中信银行5000
17日照银行1000
18青岛银行1000
19宁波银行5000
合计212300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9议案4
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2026年度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6025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26%。
全资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为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29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57%。
本次预计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担保额度截至2026占上市公被担保方最年4月27司最近一担保方近一期资产2026年计担保被担日担保余期经审计是否关持股比负债率划担保额方保方额归属于上联担保
例(2025年度(万元)(万元)市公司股
12月31日)(注1)东净资产比例联盛
100%6100.0019500.009.79%否
助剂项王
100%2000.002000.001.00%否
机械联宏
100%4400.007000.003.52%否
新材
70%以下
公司盛瑞100%0.001000.000.50%否新材烟台
100%1988.003000.001.51%否
新特路联盛
100%6500.0012750.006.40%否
经贸
小计20988.0045250.0022.73%
10南充
100%70%以上4837.5115000.007.53%否
联盛
合计25825.5160250.0030.26%
联盛公司/70%以下9100.0029000.0014.57%否助剂
小计9100.0029000.0014.57%
合计34925.5189250.0044.83%
注1:担保余额是指担保合同项下实际被担保的借款金额。
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额度调剂;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额度调剂;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
资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不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
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7月14日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MA1PWY5A2W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地址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22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宿迁市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聚合物添加剂、药品、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中间体
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甲醇、
经营范围叔辛胺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44163.2548690.25
净资产23272.3224104.31
负债总额20890.9324585.94
营业收入28562.106744.45
净利润2564.79789.33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20601530769法定代表人彭中银注册地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钱塘江路16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宿迁市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及销售;电气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
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气体、液体
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12总资产23045.3923253.66
净资产12805.2112602.09
负债总额10240.1810651.57
营业收入6982.981069.49
净利润-770.04-203.13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MA1UQJNY4W法定代表人谢胜利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65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宿迁市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高分子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16760.3816620.53
净资产10766.4511066.28
负债总额5993.935554.25
营业收入10487.022832.46
净利润685.75299.83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13公司名称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21311MA1XD84J2U
码法定代表人项然注册地址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宿迁市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聚合物添加剂、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71198.5677898.67
净资产64751.5464973.77
负债总额6447.0212924.90
营业收入20250.768843.83
净利润-860.54180.83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1350.144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70600MA3CMEWD1F
码法定代表人蔡智奇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科注册地址
技园智汇谷孵化器C栋17楼
14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烟台市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
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经营范围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6563.146675.33
净资产3759.703819.77
负债总额2803.442855.56
营业收入4276.491148.79
净利润85.8860.07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4月10日注册资本2050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21311660822501C
码法定代表人王俊注册地址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22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宿迁市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材、五金交电、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5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63881.8066513.82
净资产25538.9724903.50
负债总额38342.8341610.31
营业收入109463.2727949.34
净利润1118.16-635.47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七)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8月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91511300MA68010U3E
码法定代表人王鸣夏注册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同心路三段11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南充市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86258.4285652.17
净资产14970.9314308.13
负债总额71287.4871344.04
营业收入268.170.41
净利润-2420.09-662.80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八)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成立日期2011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41896.757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21311571420690C
码法定代表人林俊义注册地址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宿迁市
股权结构/
聚合物添加剂、药品、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甲醇、石油
醚的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经营范围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295187.47298300.28
净资产194136.08193882.81
负债总额101051.39104417.47
营业收入93324.5418738.31
净利润5134.26-255.33
注:该报表系公司单体报表数据;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全资子
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公司对子公司累计不超过6025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累计
不超过29000.00万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
17授权人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
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金额51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7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余额为25825.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7%。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18议案5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进一步深化,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00万元。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在本次交易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交易期限
19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业务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
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对订单回款预测不准,货款无法在
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导致公司损失;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
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止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20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合约的外币
金额不得超过当期相应货币应收款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5、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
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
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可能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21议案6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的总体经营概况
(一)公司经营数据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605.76万元,同比下降13.83%;营业成本
111957.19万元,同比下降13.7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8776.72万元,同比
下降13.94%;主营业务成本111274.90万元,同比下降13.91%。受成本上升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2.06万元,同比下降
13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29.95万元,同
比下降255.12%。
(二)公司的企业文化、荣誉与专利
1.公司秉持的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秉承“让塑料尽享阳光”的企业使命;追求“致力于成为全球最优秀的光稳定剂制造商,最优秀的聚合物耐候解决方案提供商”的企业愿景;践行“诚信、务实、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安全
第一、绿色发展”的经营理念。我们相信和谐是企业凝聚力的底色,“家文化”是我们每一位员工共同构建的企业文化。公司将每一位员工视为家人,保障员工安全,与员工共同成长,携手员工共同发展。
2.公司在2025年取得的荣誉
2025年,公司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取得多项荣誉:
22颁发时间/有效
序号证书名称颁发机构期限
1中国轻工塑料助剂行业十强企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2025.7
业会
2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2023-2025
32025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推动行业进步奖2025.11
会
42025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年度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2026.3
厅
52025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2026.3
厅
6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江苏省商务厅2023-2025
知名品牌
7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科技)2022-2025
协会
8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助剂)2025-2028
协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9江苏省财政厅高新技术企业2024-2027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税务局
2025
10年度宿豫区工业领域突出宿豫区人民政府2026.3
贡献企业家
2025
11年度宿豫区科技创新先进宿豫区人民政府2026.3
企业
122025年度宿豫区突出贡献工业宿豫区人民政府2026.3
企业
132024年度金信披奖中国证券报2025.12
14宿迁市宿豫区红十字红十字奉献奖2025.8
会
3.公司在2025年获得的发明专利
公司注重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和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改善管理,不断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扩大与各大高校的技术合作与资源链接,建立科技制高点,开发“高科技、高增长、高毛利率”产品,积累沉淀技术成果,加快成果转化,提升科研效率,全面提升面向未来的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32项专利,其中10项为发明专利,22项为实用新型专利。
(三)节能减排
23公司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战略认知维度,将碳减排视为
企业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责任担当、推动产业升级的价值杠杆及塑造绿色竞争力的创新源泉。2025年度,碳排放总量为 212731.30tCO2e,较上年下降
5228.38tCO2e,同比下降 2.40%。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号
20251第三届董事1、《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年月16会第二次会日2、《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
1、《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4、《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4第三届董事月10、《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27会第三次会日11、《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
1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3、《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5、《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6、《关于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17、《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8、《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9、《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24案》2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1、《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3、《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第三届董事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32025年8月26会第四次会项报告的议案》日
议3、《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届董事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42025年1027会第五次会更登记的议案》月日
议3、《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2025年11
第三届董事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9会第六次会月日2、《关于拟注销孙公司的议案》
议
202512第三届董事6年22会第七次会1、《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月日
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3次股东会,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股东会的授权事项,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股东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号
2025年22025年第一次
11、《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6日临时股东会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
2025年52024年年度股
2算报告的议案》
月19日东会
4、《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6、《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58、《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6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2025年112025年第二次
3更登记的议案》
月13日临时股东会
2、《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合规运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积极关注,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对厂区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助力公司健康发展的可持续性。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存在缺席的情形,切实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2025年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2025年1第三届独立董事第
11、《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16日一次专门会议
3、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1次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历次会议,认真履职,充
26分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对议案充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四)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信息遗漏,严格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关注 ESG管理工作,近 3年 ESG评级逐年提升,在Wind与中诚信评级于 2025年均达到 A级;2025年 12月 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报颁发的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
2025年度,公司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协调与监管机构、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机构投资者、社会投资者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通过电话、邮箱、上证 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各项工作,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板块建设,力求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策略。
(五)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配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做好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完善销售服务体系,推进质量管理
2026年,在市场剧烈竞争的大环境下,公司将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客户走
访、各项展会与行业会议中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升产品质量,为客户解决产品耐候性能关键问题,帮助提升客户体验与稳定供应链,全面推进客户服务。
2026年,公司质量工作将稳步推进,全面开展产品对标排查,同步修订内
控标准、完善量化检测体系,围绕突出质量问题启动多项攻关。并通过质量月活动、强化培训与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员质量意识。加强核心产品稳定性与合格率的提升,为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
(二)深化信披质量,筑牢投资者关系
27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连接公司与资本
市场、展现公司价值、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键举措,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核心岗位的学习培训,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断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迈进。
同时,公司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拓展沟通路径、创新沟通方式,依托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路演交流、上证 e互动平台、专项沟通会等多种形式,搭建常态化、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体系,保障沟通渠道高效顺畅。公司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沟通机制,将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有效传递给投资者,并及时采纳投资者的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全面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稳健运行
董事会始终将风险防控与规范治理置于经营发展核心位置,2026年,公司将持续夯实合规管理基础,强化全流程重大风险管控,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与发展质量。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各项专项制度为支撑的治理制度体系,推动治理机制更加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全流程管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业监督职能,统筹推进内部审计常态化、精准化开展,筑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根基与内控防线。
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与治理结构、业务布局与管控模式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处置及复盘全链条响应机制,强化对财务、运营、合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点领域面临的风险进行动态监测与精准处置。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协同并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助力公司实现安全、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 ESG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把 ESG管理全面融入战略布局与日常运营各环节,统筹推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协同提升。公司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加强环境管理与资源集约利用,积极推进绿色运营与低碳转型,不断完善系统化风险管控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风险应急能力,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员工、客户、合作伙伴
28等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多方互利共赢。同时,公司将严格把控生产安全和环保合
规的方案执行,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纵深推进节能减排,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三废”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2026年,公司将不断提高 ESG信息披露质量与治理透明度,完善 ESG治理
体系与管理机制,以负责任的经营实践持续打造优良企业形象,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投资者认同度以及企业长期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五)重视股东回报,提升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将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
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分红机制,采取积极的分红政策,让投资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回报,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六)促进员工发展,完善人才体系
人才建设是宿迁联盛未来发展的根本力量。2026年,我们将持续加强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培训计划,给员工提供平等公正的发展空间,为各层级员工提供公平晋升渠道和机会,努力为员工创造机遇,完善从公司管理层到基层的激励机制,公司将在适当时间开展员工激励计划,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让员工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29议案7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的劳务报酬水平,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人(含税)。
二、外部董事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有其他任职并领取报酬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其他薪酬。
三、内部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等其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履行董
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30议案8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31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被诉讼(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裁)
(仲仲裁)人事件金额结果
裁)人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金亚科投资尚余500万
技、周旭2014年报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者
辉、立信元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保千里、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
2015年重
东北证
投资组、2015年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券、银信1096万元
者报、2016年评估、立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报
信等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3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开始为本公注册会计师开始在本所项目姓名上市公司司提供审计执业时间执业时间审计时间服务时间项目合伙人徐立群2008年2006年2008年2024年签字注册会计戴艳2020年2016年2020年2022年师质量控制复核杨景欣2001年2007年2007年2024年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4年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艳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年-2025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33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4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年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年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年-2025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相关人员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处理处处理处实施单姓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号罚日期罚类型位在执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时,执业行为不符合《中国注中国证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2026年4行政监监会江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
1徐立群月27日管措施苏证监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局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对立信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明华、王萌、
葛伟俊、徐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34(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2024年度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80.0080.00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40.0040.00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35议案9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融资便捷性,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36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37(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
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
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
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8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39议案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股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对投资者科学合理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
股东的要求,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40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1)-(5)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不影响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
际经营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41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2、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1、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1)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2)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
42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3)出现《公司法》规定不能分配利润
的情形;(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其他事项
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43听取事项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听取事项二:高管薪酬方案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的劳务报酬水平,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二、其他规定
1、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参加会议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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