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宿迁
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宿迁联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核准,宿迁联盛向社会公开发行41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8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3841.5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62.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2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3223.22万元。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223.22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万元。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46662.71
减: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支出金额(2)34373.11
减:本报告期累计募集资金支出金额(3)283.07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4)9000.00
1加:本报告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5)114.37
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6)102.3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3-4+5+6)3223.22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期末余额223.22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期末余额3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宿迁联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宿迁联盛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放情况如下:
序募集资金账存储余额(万账户主体开户银行账户类别号号元)宿迁联盛科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15200188000
1活期存款已销户(注)
股份有限公司司宿迁分行882545宿迁盛瑞新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55474656988
2活期存款47.37
料有限公司司宿迁宿豫支行0宿迁盛瑞新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39889999101
3活期存款175.85
料有限公司司宿迁分行3000251379
合计--223.22
2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将上述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6日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6)。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序购买金额是否发行银行产品名称类型购买日到期日号(万元)赎回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蕴通财结构股份有限富定期型结构性
1性存50002023/10/162024/01/16是公司宿迁存款92天(挂款分行钩黄金看涨)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蕴通财保本
25000.002024/2/82024/3/22是
股份有限富定期型结构性浮动4公司宿迁存款43天(挂收益分行钩黄金看涨)型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蕴通财保本股份有限富定期型结构性浮动
33000.002024/5/132024/8/13是公司宿迁存款92天(挂收益分行钩黄金看涨)型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蕴通财保本股份有限富定期型结构性浮动
43000.002024/8/152024/9/12是公司宿迁存款28天(挂收益分行钩汇率看跌)型中国银行挂钩型中国银行保本结构性存款股份有限保最
5 【CSDVY20241 2000.00 2024/9/13 2024/10/15 是
公司宿迁低收4285】(机构客宿豫支行益型
户)中国银行挂钩型中国银行保本结构性存款股份有限保最
6 【CSDVY20241 1000.00 2024/9/13 2024/10/17 是
公司宿迁低收4286】(机构客宿豫支行益型
户)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蕴通财保本股份有限富定期型结构性浮动
73000.002024/10/212024/12/18是公司宿迁存款58天(挂收益分行钩黄金看跌)型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蕴通财保本股份有限富定期型结构性浮动
83000.002024/12/232025/3/20否公司宿迁存款87天(挂收益分行钩黄金看涨)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
5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4年公司结合市
场实际情况,审慎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全球宏观经济不振、化工行业景气度下行等环境下,国内外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综合考虑产品价格走势、现有产能利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因此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再次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后,存在与其他基本账户资金一并使用的情况。保荐机构在发现上述事项后及时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将闲置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6六、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
“我们认为,宿迁联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宿迁联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宿迁联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46662.7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3.0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656.1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承诺投本年度实是否达到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是否发生重项目分变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入金额入金额的差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1)[注2](2)(4)=(2)/(1)日期大变化(如有)(3)=(2)-(1)年产12000吨
光稳定剂、
5000吨阻聚
剂及15000吨否46662.7146662.7146662.71283.0734656.18-12006.5374.27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癸二酸二甲酯系列新材料项目
合计46662.7146662.7146662.71283.0734656.18-12006.5374.278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审慎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全球宏观经济不振、化工行业景气度下行等环境下,国内外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综合考虑产品价格走势、现有产能利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因此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再次延期至2025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4年
3月22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明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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