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190万股,并于 2023年
3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后,公司总股本
为 41896757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A股流通股为 41900000股,有限售条件 A股流通股为37706757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涉及股东共计13户,共计222294117股,占公司总股本53.06%。公司股东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拓控股”)、王宝光、项瞻波、孙作席、王小红、宿
迁联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宏合伙”)、项有智、王馨禾、
王奕仁、张作晓、王桂芬、王莲钗、王秀云持有的公司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上市,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26年3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股票上市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限售承诺
1、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夫妇及控股股东联拓控股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则本人/本公司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本人/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此外,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夫妇承诺,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项瞻波作为发行人董事长,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
2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如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的亲属王宝光、项有智、王秀云、王桂
芬、王莲钗、张作晓、王奕仁、王馨禾、王红专、王侃、吴丽芬、项光华、项
怀艅、项小霞、孙作席及联宏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企业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则本人/本企业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
3偿相关经济损失。
此外,王宝光、项有智、王秀云、王桂芬、王莲钗、张作晓、王奕仁、王馨禾、王红专、王侃、吴丽芬、项光华、项怀艅、项小霞、孙作席承诺,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
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夫妇、控股股东联拓控股、持股5%以上股
东王宝光承诺
*本人/本公司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本公司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人/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三)限售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2294117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
4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剩余限售序持有限售股数量本次上市流通数股东名称公司总股本比股数量号(股)量(股)例(股)宿迁联拓控股
1(集团)有限8000000019.09%800000000
公司
2王宝光6543333415.62%654333340
3项瞻波325000007.76%325000000
4孙作席100000002.39%100000000
5王小红72607831.73%72607830
宿迁联宏科技6合伙企业(有67000001.60%67000000限合伙)
7项有智52000001.24%52000000
8王馨禾40000000.95%40000000
9王奕仁40000000.95%40000000
10张作晓24000000.57%24000000
11王桂芬24000000.57%24000000
12王莲钗12000000.29%12000000
13王秀云12000000.29%12000000
合计22229411753.06%222294117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首发限售股222294117
合计-222294117
六、本次限售解除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2294117-222294117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96673455222294117418967572股份合计4189675720418967572
5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宿迁联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宿迁联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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