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编号:2026-083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万元)次担保金额)额度内反担保(万元)宿迁联盛经贸有限
4000.006500.00是否
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
1000.0010000.00是否
公司宿迁联盛科技股份
10000.0012700.00是否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432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1.7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经贸”)生产经营需要,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宿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盛经贸与浦发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4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因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助剂”)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与浦发银行宿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盛助剂与浦发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联盛助剂于2026年8月20日与浦发银行宿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浦发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6025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为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29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6 年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 2026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21311660822501C
法人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21311MA1PWY5A2W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19.09%;
王宝光持股15.62%;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
法人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为上市公司 91321311571420690C(有限合伙)持股
8.18%;项瞻波持股
7.76%;孙作席持股
2.39%
被担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保人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名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联盛67361.1043336.7824024.3262626.93-1514.6663881.8038342.8325538.97109463.271118.16经贸
联盛52394.8027603.4524791.3514151.931447.8344163.2520890.9323272.3228562.102564.79助剂
公司295671.59109686.80185984.7944553.49157.52295187.47101051.39194136.0893324.545134.26
注:上表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系指公司单体报表数据。以上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行
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40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9年8月11日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二)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行
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9年8月11日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三)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行
保证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债务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9年8月11日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联盛经贸、联盛助剂的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公司和子公司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0%,且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2469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8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12700.00万元。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