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证券简称:振华股份公告编号:2026-035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为支持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和
项目建设,经综合考虑资金需求、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33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担保。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12895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45)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情况为支持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和
项目建设,经综合考虑资金需求、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33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担保方被担保方最截至目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是否是否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近一期资产前担保担保额度市公司最近一担保预计有效期关联有反
例负债率余额(万元)期净资产比例担保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2025年度测算情况均未超,以最后的审计数据确认)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重庆民丰化自公司股东会通过
工有限责任100%32.33%800018500049.46%2026年度为子公司否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厦门首能科的决议之日起,至76%69.91%489550001.34%技有限公司通过2027否否年度为
公司湖北旌冶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100%67.15%180004.81%否否技有限公司度事项的决议之日止,具体担保起止国胜智慧公时间以最终签订的
路港(黄石)有100%5.19%250006.68%否否担保合同约定为限公司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被担保人类型及上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市公司持股情况
法人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500223660889933D
法人 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 76%,张智军等 6名自然人持股 24% 91350200581286122J法人 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420200MA7H8R1Q1F
法人 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420222MAC56BQD8K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79339.4457985.02121354.43223934.1928109.77
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14847.9610380.214467.756604.02196.33
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35828.0424057.4011770.6366902.62121.74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6019.75312.645707.11306.29-354.11
注:上述单位总资产、净资产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个体报表数据,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为2025年个体报表数据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及担保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单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同时,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2895万元人民币,担保余额为
12895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6%、
3.46%。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担保期限及授权事宜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决议之日起,至通过202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决议之日止,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原已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未到期的,公司将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的,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