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
通集成”)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具有
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莞平钱佩信
2022年10月28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页)
钱佩信
杨莞平钱佩信
2022年10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页)
杨莞平钱佩信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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