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8证券简称:博通集成公告编号:2026-03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日以电话、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 PENGFEI ZHANG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33.04元/股调整为33.03元/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核查后认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7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0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29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03元/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31.32元/股调整为31.31元/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预定研发建设内容。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后续研发投入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边缘 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同时,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9.18万元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
薪资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3.65万元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边缘 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相关薪资支出,合计人民币 1482.83万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公告》。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