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0公司简称:万控智造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万控科技有限公司、万控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默飓电气有限公司、浙江万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辛
柏机械技术(太仓)有限公司、万控孚德物联科技(浙江)有限公司、默飓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生产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方面。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10%利润总额10%>错报≥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5%资产总额5%>错报≥资产总额2%错报<资产总额2%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其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3)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重大缺陷报告;
(4)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5)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6)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发生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总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额度。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重大错报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5)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发生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人民币1000万元(含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上以上,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1)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重大缺陷(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2.3.一般缺陷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重大缺陷。下一年度,
公司将继续规范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控制风险的发生,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木晓东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