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关注公司经营动态,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积极参与重大决策过程,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戴文涛,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8月至2000年2月,任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会计师、统计师;2000年3月至2008年8月,任徐州市泉山区统计局高级统计师;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攻读财务管理博士;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职于南开大学博士后工作站;2013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审计系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8月至2025年7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职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任职条件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财务管理专业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高级统计师职称,且在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资格,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
的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本年应亲自以通讯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出席董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是否出席年出席方式出次未亲自参事会次席次数次数会次数度股东会次数席次数加会议数戴文涛33200否2是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就议案涉及的关注要点在会前及会中进行主动问询,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意见,未出现弃权、反对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参加次数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出席次数戴文涛2211
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就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董事候选人、募集资金管理等各事项与参会的其他委
员和公司管理层展开讨论与分析,致力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意见,未出现弃权、反对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独立董事应参加次数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戴文涛110
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等有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行使权利,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意见,未出现弃权、反对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在内部审计方面,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向相关负责人就审计流程、风险防控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外部审计方面,会同公司财务部门与天健会计师共同商定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围绕年报审计工作的关键事项向天健会计师提出明确要求,并就
2024年度审计的初步意见及整体完成情况进行了充分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途径,积极与股东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主动了解并梳理作出决策所需的关键信息;
会上细致审议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履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管理层做好主业经营和业务开拓,促进公司市值提升,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本人持续加强对最新监管规则的学习,不断深化对监管制度体系的理解与把握,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规定出席及列席各项会议,会前认真审核会议文件资料,重点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审计报告等事项。通过电话沟通、视频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规范运作情况,并依托自身在财务管理领域积累的专业能力,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规范运作提出科学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核查与服务方面的核心职能。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资源与沟通保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依次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规。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实际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相关交易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等相关文件,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比较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其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实施审计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经综合考核董事候选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背景、诚信档案等信息,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员具备胜任能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的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当前所处行业、企业规模、区域位置等情况相匹配,薪酬的考核与发放按照公司的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遵循《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各项会议,合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重点关注财务审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授信担保等核心事项,积极建言献策,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