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1证券简称:物产环能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等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叶光明先生、蔡舒女士回避表决,其余9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如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作了认真确认,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2025年1-11月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关联方2025年预计金额别实际交易金额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20000000.005247695.70向关联人购接控制的企业
买产品、商山煤物产环保能源
品及服务500000000.00采购需求变动(浙江)有限公司
小计520000000.005247695.70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实际业务规模
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200000000.0027347881.22向关联人销未达预期接控制的企业
售产品、商山煤物产环保能源实际业务规模
品500000000.0012032.29(浙江)有限公司未达预期
小计700000000.0027359913.51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
5000000.003812453.34
限公司向关联人出山煤物产环保能源
租房屋150000.0091645.72(浙江)有限公司
小计5150000.003904099.06
合计1225150000.0036511708.27
注1:本公告中所有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下同。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本次预计金额与2025
关联交易2025年1-11月关联方2026年预计金额年1-11月实际发生金类别实际交易金额额差异较大的原因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20000000.005247695.70向关联人购接控制的企业
买产品、商山煤物产环保能源
品及服务200000000.00预计采购需求增加(浙江)有限公司
小计220000000.005247695.70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200000000.0027347881.22预计业务规模增加向关联人销接控制的企业
售产品、商山煤物产环保能源
品200000000.0012032.29预计业务规模增加(浙江)有限公司
小计400000000.0027359913.51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
5000000.003812453.34
限公司向关联人出山煤物产环保能源
租房屋150000.0091645.72(浙江)有限公司
小计5150000.003904099.06
合计625150000.0036511708.2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01221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陈新
注册资本:517117.9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25.5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2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销售与租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二手车交易与服务,国内贸易,从事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物流仓储信息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服务,养老养生健康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587858.09万元,负债总额为
11796038.31万元,净资产5791819.7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59951955.90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900.37万元,资产负债率
67.07%(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2163840.58万元,
负债总额16204779.07万元,净资产5959061.51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3297948.82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142.50万元,资产负债率73.1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物产中大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54.12%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和6.3.9条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物产中大将回避表决。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物产中大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物产中大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物产”)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A2JGUXC
成立时间:2018年7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杨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1356
室(自贸试验区内)
主要股东:公司和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自持股50%。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新能源产品、焦炭、煤炭(无仓储)、金属材料的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煤炭综合利用技
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装卸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清洁能源的技术推广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769.84万元,负债总额为73.51万元,净资产11696.3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042.83万元,净利润31.25万元,资产负债率0.62%(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1654.43万元,负债总额0.21万元,净资产11654.22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2.11万元,资产负债率0.0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原副总经理林开杰(离任未满12个月)任山煤物产经理、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相关规定,林开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山煤物产为公司关联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山煤物产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关联方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浙金”)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6810960195
成立时间:2009年1月8日
法定代表人:袁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298号
主要股东: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持股60%,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
经营范围:钢铁冶金产品的销售;货物仓储和装卸;钢材的剪切、加工;钢
材剪切、加工技术的开发、转让、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523.39万元,负债总额为7766.29万元,净资产4757.1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9726.55万元,净利润7.25万元,资产负债率62.01%(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938.38万元,负债总额10199.64万元,净资产4738.73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562.77万元,净利润-27.33万元,资产负债率68.2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物产金属为首钢浙金控股股东,物产金属受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直接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和6.3.9条相关规定,首钢浙金为公司关联法人。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物产中大及物产金属将回避表决。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首钢浙金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关联方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
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公司董事会已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等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