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1证券简称:物产环能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123809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3.9094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10人
2、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
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1.01陈向明41150228499.7869是
1.02钱弘道41131105899.7405是
1.03郑成航41154950599.7983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1.01陈向明3334922997.4328是
1.02钱弘道3315800396.8741是
1.03郑成航3339645097.5707是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通过,且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丽芬律师、任穗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