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2证券简称:天和磁材公告编号:2025-11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更好地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天和磁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