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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磁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08-28 查看全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72公司简称:天和磁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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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

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目标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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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0

第五节重要事项..............................................22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8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3

第八节财务报告..............................................5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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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指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天和磁材天津天和指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天之和指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和新材料指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朗润园指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元龙智能指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科曼咨询指包头科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港证券指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内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指2025年6月30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减持规定》指

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公司章程指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现行章程本次发行指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607万股新股的行为

包括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镧系元素-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稀土指铥(Tm)、镱(Yb)、镥(Lu),以及与镧系 15 个元素密切相关的两个元素-钪(Sc)和钇(Y),共 17种元素

以稀土金属元素 RE(Sm、Nd、Pr 等)和过渡族金属

元素 TM(Fe、Co等)共同形成的,以金属间化合物稀土永磁材料指

为基础的一类永磁材料,全称为稀土金属间化合物永磁材料

3C 通讯产品(Communication)、电脑产品(Computer)、消费电子 指

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三类产品的统称

以 Nd2Fe14B相为主要磁性相的永磁材料,主要包括:

钕铁硼永磁材料指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热压钕

铁硼永磁材料等,业内亦称钕铁硼永磁体采用粉末冶金工艺制造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流程主要包括:合金熔炼、破碎制粉、模压成型、烧结致

烧结钕铁硼、烧结钕铁硼永磁

指密化、时效热处理等。根据应用要求,还可以进行必材料

要的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业内亦称烧结钕铁硼永磁体或烧结钕铁硼磁体

根据《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高性能钕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指

铁硼永磁材料的标准为:以速凝甩带法制成,内禀矫

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顽力(Hcj)和最大磁能积((BH)max)之和大于 60,

用于制作中、小、微型特殊用途的永磁电机、传感器、

磁共振仪、高级音像设备等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一种具有高单轴各向异性六角晶体结构的钐钴磁性材

烧结钐钴 指 料,分为 SmCo5、Sm2Co17两种金属间化合物结构类型

衡量磁体抗外磁场退磁能力的物理量。通常,内禀矫顽力越大,磁体抗外磁场退磁能力越强,磁场的持久内禀矫顽力(Hcj) 指 性、可靠性越好。内禀矫顽力表示使磁体的剩余磁极化强度 Jr降为零,所需施加的反向磁场能量。高斯制单位:kOe

退磁曲线上任何一点的可用磁感应强度 B和退磁场 H的乘积。除剩磁外,磁体的磁场强度亦可用磁能积来最大磁能积(BH)max 指 表示。磁能积的最大值称为最大磁能积(BH)max。

狭义上将最大磁能积简称为磁能积,本报告采用该简称,所述的磁能积即最大磁能积。高斯制单位:MGOe稀土金属合金的一种,主要由稀土元素 Pr和 Nd组成,镨钕指系银灰色金属锭。该金属中钕含量75-80%左右、镨含量20-25%左右,为烧结钕铁硼的主要稀土原材料具有较低原子序数和较小质量的稀土,包括镧、铈、轻稀土 指 镨、钕、钷、钐、铕七个元素,又称铈族(cerium group)稀土。目前全球已探明稀土储量中,轻稀土占比较大具有较高原子序数和较大质量的稀土,包括钆、铽、镝、钬、铒、铥、镱、镥,又称钆族(yttrium group)重稀土指稀土。当前全球已探明稀土储量中,重稀土占比较小,具有较高的稀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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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公司的中文名称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天和磁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 Baotou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Tianhe Magnetics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袁文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张海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

电话0472-5223560

传真0472-5240506

电子信箱 info@thmagnetics.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无变化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

大街8-17号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014010

公司网址 http://www.thmagnetics.com

电子信箱 info@thmagnetics.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和磁材 603072 /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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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主要会计数据

(16上年同期-月)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40423340.691267375873.21-25.80

利润总额55224267.8069054954.62-2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455175.7165573919.20-1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35427694.0066969730.64-47.10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040400.39145204745.87-166.14本报告期末比上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73834756.332060049863.280.67

总资产3211551962.513386713429.69-5.17

(二)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16上年同期(-月)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33-39.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33-3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0.130.34-61.76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5.35减少2.7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725.46减少3.74个百分点资产收益率()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占比较高,出口管制政策实施后,公司依法依规积极办理出口许可申请,短期内对境外客户发货放缓,因此本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同比下降。目前外销的出货已趋于正常水平。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减少。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摊薄所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占比较高,出口管制政策实施后,公司依法依规积极办理出口许可申请,短期内对境外客户发货放缓,因此本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同比下降。目前外销的出货已趋于正常水平。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194672.84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准备的冲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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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18000000.00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收益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2166914.49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36560.3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3181320.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8027481.7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4850000.00该项目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递延收益

且收益具有可预期和持续性,符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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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性损益特点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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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等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处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磁性材料”行业。

(二)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烧结钕铁硼与烧结钐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获取收入和利润,实现自身发展,其中,烧结钕铁硼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等领域,通常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烧结钕铁硼成品,在 3C 消费电子等领域,主要向成品加工商供应烧结钕铁硼毛坯,形成了成品与毛坯双轮驱动的业务体系。

2、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为烧结钕铁硼及烧结钐钴生产所需的主要稀土原材料及部分辅料,包括镨钕/钕、镝铁、铽、纯铁、钴等。公司采用“以产定采+安全库存需求”的采购模式,依据采购制度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公司利用 ERP系统,有效保证了采购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实现按需采购,并保持合理库存。同时,公司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和采购管理制度,保证采购操作的规范性。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在综合磁性能、几何尺寸、外观、表面镀层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配套开发、选取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市场主要为中国大陆、欧洲,日、韩及东南亚和墨西哥;美国的市场份额占比较小。公司高度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为客户配套供应具有相应性能与质量的产品,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销售模式系直销模式,存在少量贸易客户。

(三)行业情况

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产业链由上游稀土行业、中游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以及下游主要终端应用领域组成。上游稀土行业通过对稀土进行开采、冶炼和分离,产出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等制备稀土功能材料所需的原材料。产业链下游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消费电子、机器人、轨道交通等领域。下游应用市场情况:

1、新能源汽车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今年以来,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国家层面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加快落实稳就业稳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上半年,汽车市场延续良好态势,产销较同期均实现10%以上较高增长。据工信部数据,2025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562.1万辆和1565.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5%和11.4%。2025年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国际能源署发布的《全球电动汽车展望2025》报告显示,尽管全球经济面临不确定性,电动汽车市场仍强劲增长。预计2025年,全球电动车销量将突破

2000万辆,占新车总销量超过四分之一。

2、风力发电

我国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该目标对能源结构转型和电力供给侧改革提出新要求,低排放甚至零排放的非化石能源,包括水能、核能、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等的占比尚需大幅提升。2025年上半年,全国能源供应充足,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新能源装机保持快速增长,截至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8.7%,其中,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同比增长

22.7%。

当前,全球能源结构正在经历深刻变革,以风能、太阳能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占比持续攀升。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与国家气候中心联合发布的《2025年全球新能源发电年景预测报告》预测,与2024年相比,2025年全球风电、光伏发电能力将分别提高10%以上和30%以上。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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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新能源财经的预测,2025 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或将增长 17%,达到创纪录的 143GW。

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海上风能报告》认为,未来10年,全球海上风电装机量还将以每年两位数的增幅上涨,在全球能源转型过程中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

3、节能家电

节能家电为烧结钕铁硼等稀土永磁材料的重要下游领域。在“碳中和、碳达峰”和节能减排政策背景下,2020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45-2019)等能效标准新规,部分效、高耗能的定频空调逐步淘汰退出市场。2025年上半年,随着家电国补政策持续扩围加之近段时间以来全国范围的持续高温,消费者需求不断释放,空调市场整体规模稳步提升。根据奥维云网(AVC〉全渠道监测数据,2025年上半年空调市场整体表现强劲,零售量、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28.5%和24.9%。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中国空调产量累计为16329.6万台,同比增长5.5%。

4、3C消费电子

3C消费电子一贯是烧结钕铁硼的重要下游行业。烧结钕铁硼具有高磁能积等特点,符合 3C

消费电子产品小型化、轻量化、轻薄化的发展趋势,被广泛应用于 VCM、手机线性马达、摄像头、耳机、扬声器、主轴驱动电机等电子元器件。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到,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食品等领域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支持汽车产品、电子产品、家居产品等消费升级。根据 wind数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 5.901亿部。

5、工业电机及机器人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10月发布的《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标志着该领域

发展进入新阶段。该顶层设计提出分阶段战略目标:预计2025年实现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与关键部件自主可控,2027年构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政策框架围绕技术研发、产品迭代、场景应用、生态建设等维度展开系统部署。2024年各地政府相继出台配套支持政策,重点聚焦技术攻关、资本引导、应用场景拓展及标准体系构建等关键环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2025年7月印发的《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提出,“面向全球科技创新趋势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突破一批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产品等未来高端装备。”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最新预测显示,2025 年将成为 AI机器人发展的关键节点。技术创新迭代、市场需求释放及跨领域应用拓展将共同推动行业进入快速增长期,其中人形机器人市场预计在此时间窗口实现规模突破。

作为机器人驱动系统和工业伺服电机的关键功能材料,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体正迎来战略性发展机遇。随着智能制造升级与人形机器人产业化加速,该材料在精密传动、高效驱动等核心部件的应用占比将持续提升,未来有望成为稀土永磁材料市场的重要增长引擎。

6、低空经济

2024年以来,低空经济产业正式进入发展加速期,国家对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的支持力度不断加。2024年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确立了低空经济作为未来增长新引擎的重要地位。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针对低空制造、低空基建、应用场景开拓等方面因地制宜的提供政策支持。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标志着低空经济从“新增长引擎”向“安全规范发展”的战略升级。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是低空飞行器动力电机的核心部件,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直升机等低空飞行器的普及,将为高性能钕铁硼的需求提供持续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上游稀土原材料价格总体稳中有升。根据亚洲金属网发布的数据,主要原材料镨钕2025年6月平均价格54.34万元/吨,较2025年1月平均价格49.93万元/吨上升约9%。下游应用市场需求稳定公司在手订单充足。2025年4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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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钐、钆、铽、镝、镥、钪、钇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了对稀土行业的管理,保障了国家战略资源的安全,也突显了稀土及稀土相关物项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受政策变动的影响,公司部分订单生产及交付延后,短期内生产及销售业务出现波动。

作为公众实体,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出口管制政策出台后,公司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和完善了出口管制合规管理体系。依照规定程序积极合规的申请许可证,目前已经陆续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出口许可,国际业务逐步恢复。同时为了应对国际市场压力,公司加大了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相关业务预计会在下半年释放。通过以上的措施,公司有信心在下半年实现业务的增长。

报告期内,在经营表现方面:1、毛坯产量4178.56吨,同比下降22.25%。2、产品销量3155.45吨,同比下降17.27%。3、技术储备方面,内部研发项目新增7项,在研项目23项,其中国家科技部项目2项,自治区科技项目2项。报告期内,申请专利6项。

报告期内,在财务表现方面,实现营业收入94042.33万元,同比下降25.80%。其中,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应用领域实现收入 47642.28万元,占比 50.66%;3C消费电子应用领域实现收入14557.67万元,占比15.48%;风电应用领域实现收入10330.95万元,占比10.99%;节能家电应用领域实现收入6019.65万元,占比6.40%;工业电机及其他应用领域实现收入15485.93万元,占比16.47%。实现净利润5345.52万元,同比下降18.48%。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公司外销占比较高,出口管制政策实施后,公司依法依规积极办理出口许可申请,短期内对境外客户发货放缓,订单交付延后,因此本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同比下降。目前外销的出货已趋于正常水平。

报告期内,在技术、管理创新方面:1、新兴领域突破:阶段性完成人形机器人磁铁的相关研究开发。针对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公司设置了专项研发课题并配备了总工程师牵头的研发课题组,报告期内已完成小批量产品交付。2、研发创新持续升级:公司的技术优势为高性能、无重稀土或少用重稀土技术(DFP)、重稀土扩散技术(DDP)、涡流抑制技术等。鉴于目前市场状况,公司研发的重点持续集中于无重稀土或少用重稀土技术。3、技术、管理创新方面荣誉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内蒙古科技创新民营企业30强第3位”、“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程”、“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等奖项。4、销售市场拓展方面:荣获泰国大金优秀成本供应商奖、苏州大金优秀供应商奖。

报告期内,在产能建设方面,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产能稳定释放;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建设顺利,力争2025年年底满足验收条件,届时公司将形成年产12300吨的产能。匹配自动化产线升级、数字化管理系统部署、绿色化生产工艺改造实现制造能效的提升,保证从毛坯生产、机械加工到成品检验等各个环节的产能匹配与优化,为公司拓展客户和扩大市场份额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基于对市场前景的充足信心,为了满足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完成了“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备案;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完成了“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备案。以上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备案阶段,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上述项目投资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中长期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将继续始终如一专注于主营业务,夯实日常经营管理,持续研发,优化成本,按照“三个坚持”战略(即坚持技术研发驱动、坚持高端市场定位、坚持智能生产管理),积极稳健地开展经营活动,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 消费电子等领域取得稳步的发展。同时积极拓展在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的市场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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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坚持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提供商定位,以高性能、资源低耗为主要目标,聚焦稀土永磁材料制备过程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突破,形成了多元成分调控、晶粒细化、一次成型压制、晶界扩散、高效绿色加工、低涡流损耗磁体、新型镀层表面处理等一系列先进核心技术,并成功实现规模化生产与产业化应用,产品性能及核心技术整体居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研发中心获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自主申报的高性能钐钴稀土永磁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荣获2020年度全国稀土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稀土永磁材料产品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公司主导产品烧结钕铁硼的内禀矫顽力和最大磁能积之和可达84(20℃),显著高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中内禀矫顽力和最大磁能积之和为60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判定标准。公司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理事、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首届理事,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内蒙古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高性能稀土永

磁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并参股设立了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起的唯一国家级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08项,其中欧洲、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49项,国内59项。

(二)生产能力优势多年来,公司以核心技术为依托,紧贴供给侧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趋势,持续围绕下游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与发展需求,配套提供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材料,形成了较强的生产能力。从生产规模上看,公司下设稀土永磁材料制造分厂8个,共14个车间,其生产内容相互配套、生产工序相互衔接,涵盖熔炼、氢碎、烧结、机械加工、晶界扩散、表面处理等烧结钕铁硼及钐钴生产过程的全部环节。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的说明,公司位列我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第一梯队。此外,公司业已形成十五大系列(其中烧结钕铁硼八大系列、烧结钐钴七大系列)逾百种牌号的产品体系,建立了完善的配方与产品数据库,系行业内产品种类较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可针对下游多个应用领域和组件的配套需求给予快速响应。从生产质量上看,公司以自有核心技术为支撑,结合信息化管理手段,坚持实施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不断细化生产中各工艺流程与操作环节的管控,对设计、生产、检验、交付等多项环节实行质量追溯,提升材料的质量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获2021年度内蒙古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业企业、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2020年)、包头市质量标杆企业(2020年)、包头市首批智能制造科技示范

企业(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024年)等荣誉。(三)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较高的产品性能、稳定优良的产品质量、优质高效的服务,塑造了技术先进、产品过硬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品牌,主要面向高端市场、高质客户,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公司获得博世颁发的2024年度“亚太区优秀供应商”奖,博泽颁发的2024年度“关键供应商”奖,卧龙颁发的2024年度“战略合作伙伴”,苏州大金及泰国大金颁发的“2024年度优秀供应商”奖项等,充分体现了合作伙伴对公司产品质量及品牌的认可。

(四)精益生产及信息化优势

公司积极吸纳汽车行业精益生产理念,系统化分析、改善企业生产管理流程。公司不断完善价值流控制、过程质量控制和生产控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TQM)、全员生产维护(TPM)、

6S现场目视化等管理模式,将各车间、各班组标准化绩效管理与多品种产品柔性化生产组织相融合,积极吸纳全员合理化建议,持续优化企业管理,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同时,公司积极引入并发展信息化技术,推进两化融合,对多个生产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结合工业互联网平台系统及条形码识别数据采集方式,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建单、派工、领料、生产、验收、完工入库、销售出库等生产活动的线上产品质量过程控制与追溯。公司亦通过企业资源计划(ERP)、生产执行系统(MES)、供应商管理系统(SRM)、质量管理系统(QMS)、仓储管理系统(WMS)、

商业智能(BI)及配方管理系统(RMS)、人工智能(AI)等管理软件,实现了多组织协同运作的平台化管理,实现企业多组织、多业务、多流程的贯通与管控,实现了人员流、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高效运行。

(五)设备制造优势

公司设有全资子公司天之和,以晶粒细化技术、一次成型压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依托,不断夯实人才储备,优化材料制备工艺,自主开发出包括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烧结炉等在内的稀土永磁材料关键生产设备,并成功应用于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的制备。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1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磁性材料分会的说明,天之和研制的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达到日本设备水平,从而实现了进口替代,助力母公司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天之和研制的生产设备在满足母公司使用的基础上,会择机面向市场出售。子公司天之和的业务范围得到拓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其盈利能力。

(六)稀土原材料供应链优势

公司位于稀土之都包头,享有得天独厚的稀土原材料供应链优势,公司是北方稀土的战略客户,享有稳定的稀土供应保障。公司构建起以“北方稀土+中国稀土”双引擎驱动的稀土原料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供应链的韧性建设。

(七)ESG可持续发展建设优势

公司坚持“顾客至上,清洁世界,磁引未来”的使命,积极践行 ESG可持续发展理念,先后荣获国家绿色工厂(2020年)、国家绿色供应链(2023年)的荣誉称号。2024年公司继续通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的复审认证,持续获得 SGS 颁发的 ISO14064 温室气体排放盘查报告及证书,ISO14067产品碳足迹评估报告及产品碳足迹证书。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客户 ESG相关方面的要求,在 EcoVadis评估中获得铜牌勋章,在 SAQ可持续发展评估问卷中获得

91分,在 CDP气候变化披露中获评 B级等,充分体现了公司在 ESG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和积极

建设方面的优势。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40423340.691267375873.21-25.80

营业成本830062298.031094857932.59-24.19

销售费用5285245.197782515.81-32.09

管理费用23678300.9723844509.59-0.70

财务费用-5248976.0010117624.01-151.88

研发费用44990399.6544931351.23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040400.39145204745.87-166.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17545.22-9655191.3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76839.97-24799682.63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居间服务费及职工薪酬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费用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本期期末金情况说明

1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占总资产的数占总资额较上年期比例(%)产的比例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682422587.1021.25848858609.9125.06-19.61

应收账款466204731.8914.52549550504.2916.23-15.17主要系公司收到

应收款项融资29165130.090.9147914984.601.41-39.13的票据回款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13591338.030.425856554.090.17132.07主要系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存货1280943277.4039.891219955724.4736.025.00主要系公司支付

其他应收款39188441.741.228932921.700.26338.70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2894514.030.40882425.180.031361.26主要系公司预缴税费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480394620.2614.96509361009.3115.04-5.69

在建工程50838752.851.5837020925.721.0937.32主要系公司购建资产增加所致主要系公司递延

递延所得税资33980635.091.0624526743.650.7238.55收益产生的税费产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209120623.616.51250520131.737.40-16.53主要系公司期末

应付票据26800000.000.8356977481.271.68-52.96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138947624.734.33258521212.997.63-46.25主要系公司应付采购款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8539591.900.2713739764.270.41-37.85主要系公司年终奖发放所致

合同负债301984103.419.40297179737.708.771.62主要系公司退还

其他应付款3930168.410.1232397954.080.96-87.87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271493282.558.45264688882.467.822.57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350965.860.04855673.690.0357.88主要系公司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116788489.553.64123183945.993.64-5.19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389675.4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1%。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无。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5年5月,为满足公司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设立全

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新材料”),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对天和新材料增资9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和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万元人民币。2025年7月,天和新材料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1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磁性材料设备、机械设备、仪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子公司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500.00万人民币27515910.695289328.842620357.55-333363.22-333393.99

加工、制造、销售及维修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磁性材料销售、进出口贸易4000.00万港币63584.38-27615.62-2753.96-2753.96

EuroCore Magnetics Kft. 风电磁钢装配、汽车电机装配子公司 100.00万欧元

、磁组件检验、仓储和销售等磁性材料及其装配件相关技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GmbH 子公司 术研发、进出口贸易、仓储、 100.00万欧元 3326091.05 3326091.05 -368691.59 -324980.64分销

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10000.00万人民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销售币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未产生重大影响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稀土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稀土金属,单价较高,且深受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贸易环境、国家产业及货币政策、市场供求及博弈关系等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为明显。稀土永磁材料厂商大多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综合考量自身盈利目标与客户接受度,及时调整产品售价,但因部分存量订单售价已锁定,增量订单调价尚需经过一定的过程,因此稀土永磁材料成品售价调整通常滞后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如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近年来,国内高性能稀土永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大稀土永磁材料厂商为争取优质客户、维系市场份额频繁采取降价手段,下游厂商亦普遍对采购价格实施管控降本,行业竞争呈现进一步加剧态势。同时,公司业务发展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家电、风力发电、3C消费电子等行业领域的需求变化影响,如果未来上述行业需求出现不利变化,将进一步加剧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竞争态势。

3、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

我国系全球稀土永磁材料的主要生产国与出口国。近年来,部分国家和地区逆全球化倾向逐步显现,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贸易摩擦明显上升,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全球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贸易需求。2025年4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号),宣布对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产品外销占比较高,如国际贸易环境进一步恶化,公司则面临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导致产品出口竞争力削弱、出口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企业出口业务存在一定比重的美元和欧元结算。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出口量进一步增加,汇率变动影响相应加大,面临汇率波动产生一定汇兑损失的风险。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1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尹建华董事离任赵永刚董事选举张海潮职工代表董事选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2月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2025年2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等相关公告。

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2025年5月,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等相关公告。

2025年4月,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因赵永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2025年5月,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海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构成为:朱震宇(主任委员)、陈凯、赵永刚。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不适用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不适用

每10股转增数(股)不适用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2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1数量(个)序号企业名称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http://111.56.142.62:40010/support-yfpl-web/web/viewR

1 unner.htmlviewId=http://111.56.142.62:40010/support-y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pl-web/web/sps/views/yfpl/views/

yfplHomeNew/index.js&cantonCode=150000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如未能及时履如未能及承诺承诺是否有履行是否及时严行应说明未完时履行应承诺背景承诺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类型内容期限格履行成履行的具体说明下一原因步计划

股份锁定、持股及减备注1备注1备注1是备注1是不适用不适用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备注2备注2备注2否备注2是不适用不适用承诺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备注3备注3备注3否备注3是不适用不适用回购的承诺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备注4备注4备注4否备注4是不适用不适用措施的承诺与首次公开上市后利润分配政备注5备注5备注5否备注5是不适用不适用发行相关的策的承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6备注6备注6否备注6是不适用不适用的承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备注7备注7备注7否备注7是不适用不适用的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备注8备注8备注8否备注8是不适用不适用易的承诺其他备注9备注9备注9否备注9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备注10备注10备注10否备注10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备注11备注11备注11否备注11是不适用不适用

2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2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三)发行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2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四)发行人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五)发行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袁文杰、袁易、陈雅、董义、张海潮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

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不论本人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六)发行人持股监事承诺

发行人持股监事刁树林、伊海波、胡占江作出以下承诺:

2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2、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不论本人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本单位同意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本单位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单位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与本单位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本单位不享有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2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本人同意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本人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与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本人不享有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3、发行人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发行人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应付本人的薪酬与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发行人回购股份,本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备注3: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

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向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发出要约,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以基准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

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以基准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

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向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发出要约,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以基准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4: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将继续完善生产管理体系和研发体系,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

公司计划紧抓稀土永磁产品的发展方向,将积极推进高效生产与先进制造,持续改善生产流程;进一步完善生产管理体系,促进质量、生产、安全的相互融合,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完善研发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外部交流与合作,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通过不断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推广,提升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定的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2、提高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流程再造和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业务发展模式,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4、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

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行置换。

5、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公司已审议通过了包含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章程》。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给予广大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3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2、积极落实及履行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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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本公司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公司将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

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并促使发行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2、积极落实及履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部内容。

3、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发行人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单位将督促发行人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守并促使发行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2、积极落实及履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部内容。

3、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发行人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及时调整内部

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单位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单位将敦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单位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单位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单位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7: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单位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

(1)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从事或支持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以其它方式介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单位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单位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控制权为止。”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

(1)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从事或支持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以其它方式介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控制权为止。”

备注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3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

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单位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单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内,以及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3、发行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3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发行人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单位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职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备注9:关于业绩下滑相关情况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和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人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如出现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情形的,本企业/本人将按以下方式延长届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其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企业/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备注10: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

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单位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单位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单位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单位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发行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5、发行人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单位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单位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单位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如本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单位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单位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单位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6、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我们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我们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我们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我们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我们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我们完全消除因我们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我们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我们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造成我们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我们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我们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备注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现针对股东信息披露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二)除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科曼咨询合伙人屈波曾存在受托持股(已解除)的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七)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4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4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6月,公司与内蒙古银行签署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附属合同,关联方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四5、关联交易情况”。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4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截至报截至报

其中:

告期末告期末本年度变更超募资截至报招股书或募集说募集资超募资投入金用途金总额截至报告期末告期末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净额明书中募集资金3=金累计金累计本年度投入金额额占比的募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超募资

来源位时间(1)承诺投资总额1-投入进投入进(8)(%)集资2()资金总额(4)金累计()2度(%)度(%)(9)金总()投入总

5(6)=(7)==(8)/(1)额额()(4)/(1)(5)/(3)

首次公开2024年12月

26812661000.00730339590.00818100000.00354111067.8748.49354111067.8748.49发行股票日

合计/812661000.00730339590.00818100000.00354111067.8748.49/354111067.8748.49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项投项目目入可行达进性是是是否为截至报到度否发否招股书告期末预是是投入进本项目生重涉或者募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定否否度未达本年实已实现大变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节余金

项目名称集说明(1)本年投入金额累计投入募集入进度可已符计划的现的效的效益化,来源性质变投资总额额书中的资金总额(2)(%)使结合具体原益或者研如更

承诺投(3)=用项计因发成果是,投

资项目(2)/(1)状划请说向态的明具日进体情期度况首次公开高性能钕铁硼产生产

是否198357862.0671053996.7871053996.7835.82否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不适用发行股票业化项目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首次公开生产

材料生产线智能是否80265739.5329958107.7829958107.7837.32否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不适用发行股票建设化改造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首次公开

材料研发中心升研发是否42439356.5312142169.8912142169.8928.61否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不适用发行股票级改造项目年产3000吨新首次公开能源汽车用高性生产

是否249192830.4381302988.1681302988.1632.63否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不适用发行股票能钕铁硼产业化建设项目首次公开补流

补充流动资金是否160083801.45159653805.26159653805.2699.73否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不适用发行股票还贷

合计////730339590.00354111067.87354111067.87///////

4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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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5896872.89元,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195905.6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XYZH/2025QDAA2B01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募集资金报告期期间最高用于现金末现金余额是否董事会审议日期管理的有起始日期结束日期管理余超出授权效审议额额额度度

2025年2月18日50000.002025年2月18日2026年2月17日0.00否

其他说明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比例送公积金其比例

数量(%)发行新股小计数量股转股他(%)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98210000100.001324374132437419953437475.5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7007700770070.00

3、其他内资持股198210000100.001316707131670719952670775.5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13911372870.191282353128235314039608153.12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5909627229.8134354343545913062622.37

4、外资持股66066066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6606606600.00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4745626647456266474562624.50

1、人民币普通股64745626647456266474562624.5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98210000100.006607000066070000264280000100.00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7万股,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月 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报告期期初限售报告期增加报告期末限解除限售日股东名称解除限限售原因股数限售股数售股数期售股数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899700008997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8-01-03

4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袁文杰272400002724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8-01-03

袁易181100001811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8-01-03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1394982113949821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有限合伙)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1229390712293907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伙)

陈雅66959146695914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智

能制造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5610000561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限合伙)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管560000056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570000457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4230000423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有限合伙)包头科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2890000289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限合伙)

袁擘2730000273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8-01-03

范跃林1220000122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

翟勇1220000122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

沈强1220000122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

周拴柱56000056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

陈斌100358100358首发限售股份2026-01-03网下发行有限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东132437413243742025-07-08售期股份

合计199534374199534374//

注:2025年7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503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持有有限售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条件股份数股东性质(全称)减股份数量状态量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8997000034.0489970000境内非国有无法人

袁文杰2724000010.3127240000无境内自然人

袁易181100006.8518110000无境内自然人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139498215.2813949821无境内非国有

4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有限合伙)法人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122939074.6512293907境内非国有无伙)法人

陈雅66959142.536695914无境内自然人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

智能制造投资(天津)合伙企业56100002.125610000无其他(有限合伙)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56000002.125600000无其他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5700001.734570000境内非国有无法人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42300001.64230000境内非国有无业(有限合伙)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份种类及数量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数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735200人民币普通股735200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429400人民币普通股429400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403700人民币普通股403700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前海火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火蓝三

1355900人民币普通股355900人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347930人民币普通股3479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金飞琴273600人民币普通股273600张荣忠224200人民币普通股224200陆家奕210000人民币普通股210000曾耀宗204200人民币普通股2042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185600人民币普通股185600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不适用权的说明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袁文杰、袁易、陈雅通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过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文杰、袁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系袁易之父,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5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新增可上限售条件份数量可上市交易市交易股时间份数量

1首发上市之日起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899700002028-01-0336个月

2袁文杰272400002028-01-03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袁易181100002028-01-03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4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139498212026-01-03首发上市之日起伙)12个月

5122939072026-01-03首发上市之日起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2个月

6陈雅66959142026-01-03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智能制造56100002026-01-03首发上市之日起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个月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8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56000002026-01-03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伙)

9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5700002026-01-03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10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42300002026-01-03首发上市之日起伙)12个月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袁文杰、袁易、陈雅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通过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文杰、袁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系袁易之父,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5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682422587.10848858609.91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49605601.3957878615.43

应收账款七、5466204731.89549550504.29

应收款项融资七、729165130.0947914984.60

预付款项七、813591338.035856554.09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39188441.748932921.70

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1280943277.401219955724.47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2894514.03882425.18

流动资产合计2574015621.672739830339.6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2000000.002000000.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480394620.26509361009.31

在建工程七、2250838752.8537020925.72生产性生物资产

5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19565203.8322100446.23

无形资产七、2634799198.0935477774.40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814042421.1913873113.48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33980635.0924526743.65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1915509.532523077.23

非流动资产合计637536340.84646883090.02

资产总计3211551962.513386713429.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209120623.61250520131.73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26800000.0056977481.27

应付账款七、36138947624.73258521212.99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301984103.41297179737.7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8539591.9013739764.27

应交税费七、407028443.556462456.96

其他应付款七、413930168.4132397954.08

其中: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271493282.55264688882.46

其他流动负债七、441350965.86855673.69

流动负债合计969194804.021181343295.1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32545440.00-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16253692.0418821258.34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116788489.55123183945.99

5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2934780.573315066.93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68522402.16145320271.26

负债合计1137717206.181326663566.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264280000.00264280000.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923421510.03923421510.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220411.07-192128.41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133935881.24133935881.24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752417776.13738604600.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73834756.332060049863.28(或股东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2073834756.332060049863.28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3211551962.513386713429.69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78757384.07844120053.77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9605601.3957878615.43

应收账款十九、1466204731.89549550504.29

应收款项融资27364439.8646032805.61

预付款项12001000.505544011.32

其他应收款十九、262930562.7133586598.78

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存货1280943277.401219955724.47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412068.84830711.02

5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流动资产合计2590219066.662757499024.6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3893550.00389355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02000000.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98837887.11529220403.86

在建工程30096608.7326293330.54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9565203.8322100446.23

无形资产34799198.0935477774.40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3956925.8113837657.84

递延所得税资产30833254.4721132919.44

其他非流动资产1915509.532033162.23

非流动资产合计635898137.57655989244.54

资产总计3226117204.233413488269.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9120623.61250520131.73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6800000.0056977481.27

应付账款141017144.13273232053.91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01984103.41297179737.70

应付职工薪酬7911203.5313027225.71

应交税费7018957.815374369.15

其他应付款3922862.2432390647.91

其中:应付利息应付股利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1493282.55264688882.46

其他流动负债1350965.86855673.69

流动负债合计970619143.141194246203.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2545440.00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16253692.0418821258.34长期应付款

5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16788489.55123183945.99

递延所得税负债2934780.573315066.93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68522402.16145320271.26

负债合计1139141545.301339566474.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64280000.00264280000.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923421510.03923421510.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6531.53-62605.39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3935881.24133935881.24

未分配利润765424799.19752347008.56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2086975658.932073921794.44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3226117204.233413488269.23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合并利润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940423340.691267375873.21

其中:营业收入七、61940423340.691267375873.21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七、61830062298.031094857932.59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4374621.503561776.35

销售费用七、635285245.197782515.81

管理费用七、6423678300.9723844509.59

研发费用七、6544990399.6544931351.23

5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费用七、66-5248976.0010117624.01

其中:利息费用6904685.1913901179.61

利息收入1061234.952634006.06

加:其他收益七、6725130291.158737258.07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2166914.49-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七、71964836.88-909930.03

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七、72-11361113.58-17426859.90

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七、73-194672.84-3610540.11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3987707.4569070091.66

加:营业外收入七、741292995.112136.32

减:营业外支出七、7556434.7617273.36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55224267.8069054954.62列)

减:所得税费用七、761769092.093481035.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455175.7165573919.2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53455175.7165573919.20-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455175.7165573919.20(净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8282.66-70386.18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28282.66-70386.18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5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28282.66-70386.18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8282.66-70386.18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3426893.0565503533.0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53426893.0565503533.02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33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九、4940364783.591267291539.18

减:营业成本十九、4832139205.831095864396.50

税金及附加4371732.633559268.24

销售费用4772662.617709224.22

管理费用22916328.1023803808.58

研发费用44681869.2644917718.52

财务费用-4860317.7010097590.09

其中:利息费用6904685.1913901179.61

利息收入1054362.712628678.30

加:其他收益25130291.158737258.07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十九、52166914.49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6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964836.8859823.12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11361113.58-17426859.90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194672.84-3610540.11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3049558.9669099214.21

加:营业外收入1249284.082136.32

减:营业外支出56403.9117273.36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54242439.1369084077.17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1522648.503817736.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719790.6365266340.6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52719790.6365266340.64-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926.14-6515.0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23926.14-6515.06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3926.14-6515.06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2695864.4965259825.5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6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826944786.421191623722.50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6695106.7946191219.1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35180466.6159374374.78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8820359.821297189316.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831770636.321031380218.26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63473385.4885935050.46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21136256.9715432222.4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88480481.4419237079.39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4860760.21115198457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96040400.39145204745.87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640548835.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166914.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100992.00

6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42715750.3910099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12184459.719756183.39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640548835.90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52733295.619756183.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0017545.22-9655191.39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4681800.00735614610.9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2361500.0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4681800.00737976110.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6820530.22746020888.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45853271.8214614533.58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17084837.932140371.7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9758639.97762775793.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65076839.97-24799682.63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689755.28-70330.72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0445030.30110679541.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826067617.4076302209.93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5622587.10186981751.06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826819426.421191410044.11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46651395.8446191219.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36392501.1559369218.86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9863323.411296970482.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831770636.321035273768.26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59101450.8882110837.48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20046129.8015316359.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88038412.8519221645.79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98956629.85115192261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89093306.44145047870.64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640548835.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166914.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100992.00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42715750.3910099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17672937.3012632352.67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640548835.9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58221773.2012632352.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5506022.81-12531360.67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4681800.00735614610.9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2361500.0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4681800.00737976110.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6820530.22746020888.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45853271.8214614533.58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17084837.932140371.7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9758639.97762775793.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65076839.97-24799682.63

6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304492.03-6510.77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9371677.19107710316.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821329061.2675150943.38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1957384.07182861259.95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6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其他权益工具一数项目专般股

减: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优永其他综合收项风其东

其资本公积库存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本)先续益储险他权他股股债备准益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192128.41133935881.24738604600.422060049863.282060049863.28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192128.41133935881.24738604600.422060049863.282060049863.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28282.6613813175.7113784893.0513784893.05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28282.6653455175.7153426893.0553426893.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9642000.00-39642000.00-3964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6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对所有者(或股东)-39642000.00-39642000.00-39642000.00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220411.07133935881.24752417776.132073834756.332073834756.33

2024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其他权益工具一数项目专般股

减: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优永其他综合收项风其东

其资本公积库存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本)先续益储险他权他股股债备准益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198210000.00258749200.93-81669.10113513617.04622941448.281193332597.151193332597.15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6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本年期初余额198210000.00258749200.93-81669.10113513617.04622941448.281193332597.151193332597.1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95693.99-70386.1865573919.2065599227.0165599227.01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70386.1865573919.2065503533.0265503533.02

(二)所有者投入和95693.9995693.9995693.99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95693.9995693.9995693.99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6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8210000.00258844894.92-152055.28113513617.04688515367.481258931824.161258931824.16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半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专

项目减:库项

实收资本(或股本)优永其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先续存股储他股债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62605.39133935881.24752347008.562073921794.44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62605.39133935881.24752347008.562073921794.44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23926.1413077790.6313053864.49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23926.1452719790.6352695864.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9642000.00-3964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9642000.00-39642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86531.53133935881.24765424799.192086975658.93

2024年半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专

项目减:库项

实收资本(或股本)优永其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先续存股储他股债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198210000.00258749200.93-81669.10113513617.04636620844.721207011993.59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8210000.00258749200.93-81669.10113513617.04636620844.721207011993.59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95693.99-6515.0665266340.6465355519.57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6515.0665266340.6465259825.5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5693.9995693.9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95693.9995693.9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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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8210000.00258844894.92-88184.16113513617.04701887185.361272367513.16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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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08年5月22日,2019年1月30日举行创立大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应用园,股本总额为178000000.00股。2019年3月13日公司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加股本9000000.00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

187000000.00股。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加

股本11210000.00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198210000.00股。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7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607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64280000.00元。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291674383335D,法定代表人为袁文杰。

本公司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主要为: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磁性材料生产;

磁性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

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租赁。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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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

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的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债权投资核销/其他

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债权投资核销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单项金额超过500.00万元本集团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合并资重要的在建工程

产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单项金额超过500.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单项金额超过500.00万元本集团将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额1%的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承诺事项本集团将重组、并购等事项认定为重要本集团将极大可能产生或有义务的事项且单

重要的或有事项项金额超过本集团利润总额的2%或累计超过

本集团净资产的1%

本集团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股票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债券的发行、重要的对外投资、重要的债务重组等认定为重要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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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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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

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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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贷

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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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1。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

应收账款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集团对合并范围内应当抵销的关联方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即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各账龄金额乘以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进行确认。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2.00%

1-2年10.00%

2-3年30.00%

3年以上100.00%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按照存续期预期信用风险特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征,一般不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由出票人签发,委托由银行以按照存续期预期信用风险特外承兑的付款人在指定日期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征,类比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用损失人或持票人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计量,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参见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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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减值(第二阶段)。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

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

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

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

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4)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

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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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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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集团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或加工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范围内予以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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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本集团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如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的/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的/与

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的/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的/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本集团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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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

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研发设备、运输设备,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平均年限法10-2054.75-9.50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2-1059.50-47.50

办公设备平均年限法3-6515.83-31.67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5-1059.50-19.00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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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

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建造工程达到设

计和合同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房屋及建筑物单位完成验收;(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

机器设备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

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

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

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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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有限的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并做适当调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待摊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

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

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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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产生,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补偿款,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未决诉讼或仲裁、保证类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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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集团的履约义务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

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综合考虑下列迹象:*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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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则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属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为向客户提供了超过法定质保期限或范围的质量保证,属于对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于转让商品时点确认收入。

在具体业务中,主要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具体如下:

A.内销业务:本公司内销产品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根据买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于当月确认收入。

B.外销业务:本公司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产品报关出口,对于目的地交货贸易模式下的外销业务,按照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根据买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于当月确认收入;对于非目的地交货的其他贸易模式下的外销业务,以取得出口报关单、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等单据确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

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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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剩余年限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

8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

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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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卖方兼承租人,对相关标的资产转让是否构成销售进行评估。

本集团判断不构成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构成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导致本集团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除外)。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买方兼出租人,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未转移给本集团,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已转移给本集团,资产转让构成销售,本集团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政策对资产的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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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对于第一和第二层次)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对于第三层次)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本集团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

第三方交易。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流转税7%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应交流转税3%、2%加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8.25%/16.5%、9%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5%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8.25%/16.5%

EuroCore Magnetics Kft. 9%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GmbH 15%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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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15000187,证书有效期 3年,自 2018 年开始 3年内所得税率为 15%。2021年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新证书编号:GR202115000255,证书有效期 3 年,自 2021 年开始 3年内所得税率为 15%。2024年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新证书编号:GR202415000303,证书有效期3年,自2024年开始3年内所得税率为15%。

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

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5000318,证书有效期 3年,自 2023年开始 3年内所得税率为 15%。

(2)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2019年4月1日起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本公司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自2019年7月1日起为1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22.60330.12

银行存款655622364.50826067287.28

其他货币资金26800000.0022790992.51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682422587.10848858609.9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3685789.183990880.12款项总额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9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44752898.4052017139.43

商业承兑票据4852702.995861476.00

合计49605601.3957878615.43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31248671.82

商业承兑票据734849.25

合计31983521.07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别计提计提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金额比例金额(%)金额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

计提坏49704636.14100.0099034.750.2049605601.3958121781.99100.00243166.560.4257878615.43账准备

其中:

其中:银

行承兑44752898.4090.040.000.0044752898.4052017139.4389.5052017139.43汇票

商业承4951737.749.9699034.752.004852702.996104642.5610.50243166.563.985861476.00兑汇票

合计49704636.14100.0099034.75—49605601.3958121781.99100.00243166.560.4257878615.4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名称期末余额

9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44752898.40

合计44752898.40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4951737.7499034.752.00

合计4951737.7499034.752.0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243166.56-144131.8199034.75

合计243166.56-144131.8199034.7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64329827.48553841112.11

1年以内(含1年)464329827.48553841112.11

1至2年12142741.807397873.32

2至3年332904.7714685960.14

3年以上19557631.965057607.71

合计496363106.01580982553.2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别账面账面比例计提比比例计提比

金额价值价值(%)金额(%)金额例(%)金额例(%)按单项

计提坏18724121.973.7718724121.97100.0018724121.973.2218724121.97100.00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

计提坏477638984.0496.2311434252.152.39466204731.89562258431.3196.7812707927.022.26549550504.29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477638984.0496.2311434252.152.39466204731.89562258431.3196.7812707927.022.26549550504.29合

合计496363106.01100.0030158374.12—466204731.89580982553.28100.0031432048.995.41549550504.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117201922.8117201922.81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2800657.10800657.10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3399621.74399621.74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客户4295302.72295302.72100.00未按诉讼判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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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526617.6026617.60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合计18724121.9718724121.97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464329827.489286596.552.00

1至2年12142741.801214274.1810.00

2至3年332904.7799871.4330.00

3年以上833509.99833509.99100.00

合计477638984.0411434252.1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转回销

坏账准备31432048.99-1273674.8730158374.12

合计31432048.99-1273674.8730158374.1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9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和合和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期末合同资产期坏账准备期单位名称同资产期末余期末余额合余额末余额末余额额计数的比例

(%)

客户696337745.6396337745.6319.411926754.91

客户734349315.6334349315.636.92686986.31

客户822521165.4922521165.494.54450423.31

客户920870858.1420870858.144.20417417.16

客户1017688153.0717688153.073.56353763.06

合计191767237.96191767237.9638.633835344.75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29165130.0947914984.60

合计29165130.0947914984.6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18980367.08

合计118980367.08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账面账面余额坏账准账面

9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价值备价值计计提提比例金比例金

金额(%)比金额额(%)比额例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29165130.09100.0029165130.0947914984.60100.0047914984.60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组29165130.09100.0029165130.0947914984.60100.0047914984.60合

合计29165130.09//29165130.0947914984.60//47914984.6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29165130.09

合计29165130.09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9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年初余额本年变动年末余额项目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成本成本成本变动变动变动

银行承兑47914984.60-18749854.5129165130.09汇票

合计47914984.60-18749854.5129165130.09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龄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3465693.3499.083713972.6363.42

1至2年19309.240.1458043.620.99

2至3年99446.220.732066967.8435.29

3年以上6889.230.0517570.000.30

合计13591338.03100.005856554.09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比例(%)

供应商16501040.0047.83

供应商21344746.059.89

供应商31225000.009.01

供应商41176669.538.66

供应商5465000.003.42

合计10712455.5878.81

10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9188441.748932921.70

合计39188441.748932921.70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0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10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33229459.012720969.17

1年以内(含1年)33229459.012720969.17

1至2年401273.00

2至3年13031143.83

3年以上13701422.83871552.0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47332154.8416623665.00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合同解除退款13027143.8313027143.83

押金、保证金34234830.411212400.00

赔偿款2311754.00处置固定资产款

代垫社保报销款10080.8414731.17

其他60099.7657636.00

合计47332154.8416623665.00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期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信用损失

用减值)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54419.38829222.006807101.927690743.30

2025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610169.80-157200.00452969.80

10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本期核销其他变动

2025年6月30日664589.18672022.006807101.928143713.10

余额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

坏账准备7690743.30452969.808143713.10

合计7690743.30452969.808143713.1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期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末余额合计数的款项的性质账龄

(%)期末余额比例

客户1330000000.0063.38押金、保证金1年以内600000.00

客户1413027143.8327.52合同解除退款3年以上6763571.92

客户152943188.416.22押金、保证金1年以内58863.77

客户16500000.001.06押金、保证金3年以上500000.00

10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7400000.000.851年以内、2-3客户押金、保证金64000.00年

合计46870332.2499.02//7986435.69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存货跌价准存货跌价准

项目备/合同履约备/合同履约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成本减值准成本减值准备备

原材料453282727.89453282727.89272533005.78272533005.78

在产品502170603.39699729.52501470873.87662494522.797323479.57655171043.22

库存商品191354173.289175241.93182178931.35124340596.2510815309.17113525287.08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150277916.226267171.93144010744.29183227212.294500823.90178726388.39

合计1297085420.7816142143.381280943277.401242595337.1122639612.641219955724.47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原材料

在产品7323479.57696017.917319767.96699729.52

库存商品10815309.175576693.467216760.709175241.93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4500823.905088402.213322054.186267171.93

合计22639612.6411361113.5817858582.8416142143.38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存货的领用或销售结转

10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10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5).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7).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8).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未认证的进项税12894514.03507166.22

其他375258.96

合计12894514.03882425.18

其他说明:

无。

10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10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0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11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减变动本期确认累计计入累计计入指定为以期初期末项目减少投本期计入其本期计入的股利收其他综合其他综合公允价值余额追加投资其他余额资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入收益的利收益的损计量且其

11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的利得收益的损得失变动计入失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国瑞科创

稀土功能2000000.002000000.00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2000000.002000000.00/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80394620.26509361009.31

固定资产清理0.00

合计480394620.26509361009.31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50373297.98573295296.088030000.383293286.26834991880.70

2.本期增加金额5113944.653273.45184756.645301974.74

(1)购置1810717.763273.450.001813991.21

(2)在建工程转3303226.89184756.643487983.53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7704439.497704439.49

(1)处置或报废7704439.497704439.49

4.期末余额250373297.98570704801.248033273.833478042.90832589415.9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7593418.68239582156.796289938.392165357.53325630871.39

2.本期增加金额5982061.4423768028.69441531.90178871.2830370493.31

(1)计提5982061.4423768028.69441531.90178871.2830370493.31

3.本期减少金额3806569.013806569.01

(1)处置或报废3806569.013806569.01

4.期末余额83575480.12259543616.476731470.292344228.81352194795.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1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6797817.86311161184.771301803.541133814.09480394620.26

2.期初账面价值172779879.30333713139.291740061.991127928.73509361009.31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一分厂厂房58514359.12正在办理

后加工二厂27259624.06正在办理

五分厂扩建厂房21980093.02正在办理

后加工二厂办公楼6145070.78正在办理

除锈车间扩建厂房2201987.75正在办理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11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6430717.4534607448.46

工程物资4408035.402413477.26

合计50838752.8537020925.72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一期工程0.000.000.003472007.460.003472007.46

二期工程3390559.280.003390559.283332391.450.003332391.45

三期工程0.000.000.00176991.150.00176991.15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989793.790.00989793.791387325.840.001387325.84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

15984308.450.0015984308.454900171.670.004900171.67

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

103596.110.00103596.11517010.190.00517010.19

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

22928262.290.0022928262.2918123998.470.0018123998.47

高性能钕铁硼

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稀土0.000.000.00729710.120.00729710.12永磁材料深加工项目

其他3034197.530.003034197.531967842.110.001967842.11

合计46430717.450.0046430717.4534607448.460.0034607448.4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利本本工程息其期期

累计资中:利其工投入本本期息本期增加金本期转入固他程资金来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占预化利息资额定资产金额减进源算比累资本本少度例计化金化

金(%)金额率额

额(%)高性能钕

铁硼产业324050000.001387325.840.00397532.050.00989793.7993.27自筹化项目

高性能稀100000000.004900171.6711951969.37867832.590.0015984308.4590.56自筹

11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

料研发中50000000.00517010.190.00413414.080.00103596.1152.58自筹心升级改造项目年产3000吨新能源

汽车用高270100000.0018123998.475883758.511079494.690.0022928262.2942.15自筹性能钕铁硼新能源汽车用高性

能稀土永100000000.00729710.120.00729710.120.000.0024.73自筹磁材料深加工项目

合计844150000.0025658216.2917835727.883487983.530.0040005960.64////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1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减值减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准备准备

工程物资4408035.404408035.402413477.262413477.26

合计4408035.404408035.402413477.262413477.26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11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958344.0619383279.2634341623.32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4958344.0619383279.2634341623.3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368374.134872802.9612241177.09

2.本期增加金额1573201.98962040.422535242.40

(1)计提1573201.98962040.422535242.4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8941576.115834843.3814776419.4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016767.9513548435.8819565203.83

2.期初账面价值7589969.9314510476.3022100446.23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11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3833321.699145148.0352978469.72

2.本期增加金额236869.55236869.55

(1)购置236869.55236869.55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3833321.699382017.5853215339.2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3442218.984058476.3417500695.32

2.本期增加金额438333.24477112.62915445.86

(1)计提438333.24477112.62915445.8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3880552.224535588.9618416141.1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9952769.474846428.6234799198.09

2.期初账面价值30391102.715086671.6935477774.4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11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12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固定资产改

13873113.481253615.941084308.230.0014042421.19

合计13873113.481253615.941084308.230.0014042421.19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资产差异资产

坏账准备38401121.975760168.3039365958.855904893.83

存货跌价准备16142143.382421321.5122639612.643395941.9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0982537.473147380.6222625494.753393824.21

租赁负债21297723.293194658.4923721439.523558215.93

递延收益93304922.6313995738.3918750000.002812500.00

未开票成本36409118.555461367.7836409118.555461367.78

合计226537567.2933980635.09163511624.3124526743.65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负债差异负债

使用权资产19565203.832934780.5722100446.233315066.93

合计19565203.832934780.5722100446.233315066.93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12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7477740.367126837.77

合计7477740.367126837.77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5

20262246104.772246104.77

20272419263.382419263.38

2031445790.56445790.56

20321011860.781011860.78

2033870357.85870357.85

203523167.99

无到期日461195.03133460.43

合计7477740.367126837.7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1915509.530.001915509.532523077.232523077.23备款

合计1915509.530.001915509.532523077.232523077.23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期初项目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受限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受限情况类型情况类型票据票据保证

货币资金26800000.0026800000.00冻结保证22790992.5122790992.51冻结金金

固定资产19372804.858774966.63抵押用于64020517.1529296811.91抵押用于抵

12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抵押,向银押,行借款向银行借款用于抵用于抵

无形资产15097123.6610316367.58押,抵押32159477.0922297237.21抵押押,向银向银行借款行借款

合计61269928.5145891334.21//118970986.7574385041.63//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209000000.00250320530.22

短期借款利息120623.61199601.51

合计209120623.61250520131.7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商业承兑汇票

12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银行承兑汇票26800000.0056977481.27

合计26800000.0056977481.27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采购款77602681.61151380468.76

委外加工费32723587.8747163535.97

基建、设备采购款10219087.3640404753.09

其他18402267.8919572455.17

合计138947624.73258521212.99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61524274.36未到结算期

供应商71404840.68未到结算期

供应商81094250.00未到结算期

合计4023365.0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301984103.41297179737.70

合计301984103.41297179737.70

12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客户9172173683.16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客户1116150000.00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客户124716814.16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合计193040497.32/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3739764.2755930981.0461131153.418539591.9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5861835.985861835.98

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3739764.2761792817.0266992989.398539591.90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13711833.0150607591.5355791869.288527555.26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12822.0012822.00

三、社会保险费3238079.563238079.56

其中:医疗保险费2983674.082983674.08

工伤保险费247507.48247507.48

生育保险费6898.006898.00其他

四、住房公积金1152916.001152916.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27931.26919571.95935466.5712036.64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3739764.2755930981.0461131153.418539591.90

12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684198.725684198.72

2、失业保险费177637.26177637.2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5861835.985861835.9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010182.33消费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6736048.144757443.86

城市维护建设税366.6734798.55

个人所得税50854.3299416.34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261.9024856.10加)

印花税240810.83530151.84

环境保护税75.50636.72

水利建设基金26.194971.22

合计7028443.556462456.96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3930168.4132397954.08

合计3930168.4132397954.08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12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代付费用2072831.122896138.97

押金1783685.0929200000.00

其他73652.20301815.11

合计3930168.4132397954.08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66211441.22259575081.22

长期借款利息237810.08213620.06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044031.254900181.18

合计271493282.55264688882.46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短期应付债券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1350965.86855673.69

合计1350965.86855673.6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质押借款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32545440.00信用借款长期借款利息

合计3254544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2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25711203.4628883120.94

未确认融资费用-4413480.17-5161681.42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44031.254900181.18

合计16253692.0418821258.34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2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23183945.99380000.006775456.44116788489.55政府补助

合计123183945.99380000.006775456.44116788489.55/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期初余额发行新公积金期末余额送股其他小计股转股

股份总数264280000.00264280000.00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资本溢价(股本920590455.03920590455.03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2831055.002831055.00

合计923421510.03923421510.0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13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金额

减:减:前前期期计入计入其他综

期初本期所得其他合收益减:所税后归期末项目税后归属余额税前发生综合当期转得税费属于少余额于母公司额收益入留存用数股东当期收益转入损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192128.41-28282.66-28282.66-220411.07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192128.41-28282.66-28282.66-220411.07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92128.41-28282.66-28282.66-220411.07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13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89290587.4889290587.48

任意盈余公积44645293.7644645293.76

合计133935881.24133935881.2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38604600.42622941448.28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38604600.42622941448.2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53455175.71136085416.34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14842.8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6807421.4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39642000.00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752417776.13738604600.4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50586491.78739517799.361172477693.511020551720.16

其他业务89836848.9190544498.6794898179.7074306212.43

合计940423340.69830062298.031267375873.211094857932.59

13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分部1合计合同分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940423340.69830062298.03940423340.69830062298.03

烧结钕铁硼841518329.66730775971.23841518329.66730775971.23

其中:毛坯186154332.73173761263.47186154332.73173761263.47

成品655363996.93557014707.76655363996.93557014707.76

烧结钐钴9068162.128741828.139068162.128741828.13

其中:毛坯4879208.585596178.804879208.585596178.80

成品4188953.543145649.334188953.543145649.33

其他89836848.9090544498.6789836848.9090544498.67

按经营地区分类940423340.69830062298.03940423340.69830062298.03

其中:内销493232130.49458335638.47493232130.49458335638.47

外销447191210.20371726659.56447191210.20371726659.56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940423340.69830062298.03940423340.69830062298.03类

其中:某一时点转让940423340.69830062298.03940423340.69830062298.03某一时段内转让

合计940423340.69830062298.03940423340.69830062298.03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535677050.20元,其中:

535677050.2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消费税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233220.21696564.38

教育费附加880871.56497545.98

13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资源税

房产税1175442.111070428.91

土地使用税446373.72446373.72

车船使用税4222.024620.97

印花税507385.06794828.81

环境保护税1449.141658.99

水利建设基金125657.6849754.59

合计4374621.503561776.35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195668.502425751.17

业务宣传费890654.091030350.24

劳务费289067.52157655.72

保险费802073.92709182.43

差旅费301485.96352445.93

业务招待费695079.30344938.32

办公费62655.8552461.26

折旧费1996.47980.82

运输装卸费0.000.00

其他46563.582708749.92

合计5285245.197782515.81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9639431.6911360184.85

维修费1768838.091839276.48

折旧及摊销费2705443.382507462.81

中介咨询费4216612.242841329.61

差旅费590800.91544108.89

安全费、绿化费及污水处理费756669.76911786.14

水、电、燃气费444339.92527632.33

专利费、商标费1163834.45386396.43

物料消耗费227857.52426964.89

办公费611311.19467587.47

车辆使用费110057.79272530.47

业务招待费689087.20319882.75

劳务费422895.28411872.46

会议费30696.230.00

13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保险费27067.91242809.65

其他273357.41784684.36

合计23678300.9723844509.59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36150192.2435554711.87

职工薪酬6654281.906296272.09

折旧费2092550.831547773.80

其他93374.681532593.47

合计44990399.6544931351.23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6904685.1913901179.61

减:利息收入1061234.952634006.06

加:汇兑损失-11344519.11-1300658.89

其他支出252092.87151109.35

合计-5248976.0010117624.01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775456.441967598.60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8260834.715375100.00

二、其他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94000.001394559.47项目

其中:增值税加计扣除94000.001390730.65

合计25130291.158737258.07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3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2166914.49益

合计2166914.49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44131.81-367762.6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273674.87-550461.1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52969.808293.80

合计964836.88-909930.03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11361113.58-17426859.90减值损失

合计-11361113.58-17426859.90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194672.84-3610540.11

其中: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194672.84-3610540.11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94672.84-3610540.11

合计-194672.84-3610540.11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的金额

赔偿金1287934.731287934.73

其他5060.382136.325060.38

合计1292995.112136.321292995.11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44128.864815.3944128.86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44128.864815.3944128.86损失

其他12305.9012457.9712300.45

合计56434.7617273.3656429.31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1603269.894407649.22

递延所得税费用-9834177.80-926613.80

合计1769092.093481035.4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5224267.8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283640.1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85.89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38572.12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3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48974.30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6702280.39

所得税费用1769092.09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各种赔款、罚款1244151.851199404.75

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18696627.3825811828.82

收到的银行利息2100253.972155273.93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664290.51376500.74

收到的各种保证金、押金9680000.0029807000.00

收到的代垫款项2795142.9024366.54

合计35180466.6159374374.7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25334479.4717320441.08

押金保证金62710880.391427000.00

备用金借款435121.58489638.31

合计88480481.4419237079.3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赎回结构性存款2640548835.90

合计2640548835.90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13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结构性存款2640548835.90

合计2640548835.90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贷款保证金2361500.00

合计23615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中介机构服务费1150000.00

支付的租赁付款额1073171.16990371.70

支付上市发行费用16011666.77

合计17084837.932140371.7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本期减少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250520131.73144000000.002368995.80187768503.92209120623.61

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259788701.2840681800.003787488.145263298.12298994691.30

款、长期借款利息

13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负债23721439.521087862.671980743.401530835.5021297723.29

合计534030272.53184681800.007244346.61195012545.441530835.50529413038.20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3455175.7165573919.20

加:资产减值准备11361113.584649521.37

信用减值损失-964836.880.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30370493.3129004132.58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2535242.402524016.94

无形资产摊销915445.86878361.7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084308.23847876.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94672.84-3610540.11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44128.864815.39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904685.1913971510.3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66914.490.00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9453891.44-548011.26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380286.36-378602.54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4490083.67-170453318.2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61714909.44272740318.44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197164562.97-69999254.82号填列)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040400.39145204745.8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14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现金的期末余额655622587.10186981751.0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26067617.4076302209.9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0445030.30110679541.13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55622587.10826067617.40

其中:库存现金222.60330.1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55622364.50826067287.28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5622587.10826067617.40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理由

其他货币资金26800000.0022790992.51使用受限

合计26800000.0022790992.51/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期末折算人民币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3185115.807.158622800969.97

欧元434294.108.40243649112.75

港币69719.710.912063584.3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291184.877.15869243076.06

欧元5994736.068.402450370170.25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元)上期发生额(元)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748201.25883894.2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89968.7619742.22短期租赁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5134000.021010113.92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389922.20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20035336.76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14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89968.76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本集团本期发生的售后租回业务中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不属于销售,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并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处理。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134000.0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36150192.2435554711.87

职工薪酬6654281.906296272.09

折旧费2092550.831547773.80

其他93374.681532593.47

合计44990399.6544931351.23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44990399.6544931351.23

其他说明:

无。

14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4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5年5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14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取得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直接间接方式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稀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500.00万人民币机器制造、维修100.00股权转让市土产业园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香港4000.00万港币中国香港磁性材料销售、进出口贸易100.00设立

风电磁钢装配、汽车电机装

EuroCore Magnetics Kft. 匈牙利布达 100.00万欧元 匈牙利 配、磁组件检验、仓储和销 100.00 设立佩斯售等磁性材料及其装配件相关技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GmbH 德国哈瑙 100.00万欧元 德国 术研发、进出口贸易、仓储、 100.00 设立分销

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10000.00万人民币内蒙古包头市100.00设立和销售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14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14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14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计入本期

财务报表本期新增营业本期转入其与资产/期初余额其他期末余额项目补助金额外收他收益收益相关变动入金额

递延收益123183945.99380000.000.006775456.440.00116788489.55与资产、收益相关

合计123183945.99380000.000.006775456.440.00116788489.55/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6775456.444188228.03

与收益相关18260834.719334365.43

合计25036291.1513522593.46

其他说明:

无。

15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的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日元有关,本集团除部分购销业务以美元、欧元、日元进行结算外,其他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除本财务报告附注五、51披露的外币资产负债外,本集团的资产负债余额均为人民币。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507756900.00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服务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金额合计19176.72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44.82%;本集团不存在特定信用集中风险。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

对应相同期限的违约概率上升超过一定比例,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如下: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流动风险

15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5724.31万元(2024年12月31日:7167.95万元),其中本集团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100.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7167.95万元)。

1)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5年6月30日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682422587.10682422587.10

应收票据49605601.3949605601.39

应收账款464329827.4812142741.80332904.7719557631.96496363106.01

应收款项融资27364439.8627364439.86

其他应收款33229459.01401273.0013701422.8347332154.84

其他权益工具2000000.002000000.00投资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209120623.61209120623.61

应付票据26800000.0026800000.00

应付账款131488330.856120745.77629882.99708665.12138947624.73

其他应付款3005288.01815065.29109815.113930168.41

应付职工薪酬8539591.908539591.90

一年内到期的271493282.55271493282.55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2545440.0032545440.00

租赁负债4401069.606966450.504886171.9416253692.04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已转移金融资产已转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情况的转移方式终止确认情况性质金额判断依据保留了其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票据背书票据贴现应收票据49732773.31未终止确认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已经转移了其几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应收票据77505798.76终止确认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合计/127238572.07//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项目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金额得或损失

应收票据票据背书/票据贴现65183533.20

合计/65183533.20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第一层次公允价第二层次公允价第三层次公允价合计值计量值计量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15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02000000.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六)应收款项融资29165130.0929165130.09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29165130.092000000.0031165130.09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衍生金融负债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因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非上市股权投资根据最近融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

15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母公司对本企母公司对本企业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天津天和盈科学研究和

亚科技有限天津5000.0034.0434.04技术服务业公司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袁文杰、袁擘、袁易父子。袁文杰系袁擘、袁易之父,袁擘系袁易之兄。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15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吴姗姗其他关联方程艳其他关联方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担保是否已经履行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完毕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260000000.002022-4-282027-6-29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100000000.002023-6-292027-6-21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180000000.002022-6-102026-6-9否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150000000.002022-4-292027-4-21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40000000.002022-10-312026-5-1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赵

芸苌、程艳、吴姗姗、天59800000.002021-5-82026-5-8否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126000000.002021-3-202025-12-20否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赵芸苌、袁擘、

程艳、袁易、吴姗姗、天30000000.002021-9-242025-9-20否和盈亚

袁文杰、袁擘、程艳、袁30000000.002022-1-242026-1-23否

易、吴姗姗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51000000.002021-3-122026-3-12否和盈亚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350000000.002022-4-192027-4-21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100000000.002022-7-222026-7-28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80000000.002022-7-152026-11-8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48000000.002022-7-272028-1-4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33500000.002022-7-62027-7-6否和盈亚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38900000.002022-8-222027-2-22否和盈亚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200000000.002023-2-12026-8-21否

袁擘、程艳

15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100000000.002023-3-312027-4-5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90000000.002023-3-222028-4-28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100000000.002023-3-302027-9-25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60000000.002023-5-302027-10-3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300000000.002023-12-272028-2-28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200000000.002023-12-272028-1-4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350000000.002024-2-282029-11-22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擘、程艳、袁100000000.002024-5-242028-5-16否

易、吴姗姗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100000000.002024-9-122028-9-12否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300000000.002025-6-232029-6-22否亚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83.62233.52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15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6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16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64329827.48553841112.11

1年以内(含1年)464329827.48553841112.11

1至2年12142741.807397873.32

2至3年332904.77183040.62

3年以上19557631.9619560527.23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496363106.01580982553.2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别账面账面比例计提比比例计提比

金额价值价值(%)金额金额金额例(%)(%)例(%)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18724121.973.7718724121.97100.000.0018724121.973.2218724121.97100.000.00备

其中:

16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477638984.0496.2311434252.152.39466204731.89562258431.3196.7812707927.022.26549550504.29备

其中:

账龄组合477638984.0496.2311434252.152.39466204731.89562258431.3196.7812707927.022.26549550504.29

合计496363106.01/30158374.12/466204731.89580982553.28/31432048.99/549550504.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117201922.8117201922.81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2800657.10800657.10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3399621.74399621.74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4295302.72295302.72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526617.6026617.60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合计18724121.9718724121.97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64329827.489286596.552.00

1-2年12142741.801214274.1810.00

2-3年332904.7799871.4330.00

3年以上833509.99833509.99100.00

合计477638984.0411434252.1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6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其他变期末余额计提回销动

应收账款坏31432048.99-1273674.8730158374.12账准备

合计31432048.99-1273674.8730158374.1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和合和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期末合同资产期坏账准备期单位名称同资产期末余期末余额合余额末余额末余额额计数的比例

(%)

客户696337745.6396337745.6319.411926754.91

客户734349315.6334349315.636.92686986.31

客户822521165.4922521165.494.54450423.31

客户920870858.1420870858.144.20417417.16

客户1017688153.0717688153.073.56353763.06

合计191767237.96/191767237.9638.633835344.75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62930562.7133586598.78

合计62930562.7133586598.7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6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6/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33229459.013445057.15

1年以内(含1年)33229459.013445057.15

1至2年492473.00627670.04

2至3年13674672.60

3年以上37352343.8023529942.29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71074275.8141277342.08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子公司往来款23742120.9724653677.08

合同解除退款13027143.8313027143.83

押金、保证金34234830.411212400.00

赔偿款2311754.00

代垫社保报销款10080.8414731.17

其他60099.7657636.00

合计71074275.8141277342.08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合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54419.38829222.006807101.927690743.30

2025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610169.80-157200.00452969.80

167/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本期核销其他变动

2025年6月30日余664589.18672022.006807101.928143713.10

额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

坏账准备7690743.30452969.808143713.10

合计7690743.30452969.808143713.1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期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末余额合计数的款项的性质账龄

比例(%)期末余额

客户1330000000.0042.21押金、保证金1年以内600000.00

客户1723650920.9733.28关联方

客户1413027143.8318.33合同解除退3年以上6763571.92款

168/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客户152943188.414.14押金、保证金1年以内58863.77

客户16500000.000.70押金、保证金3年以上500000.00

合计70121253.2198.66//7922435.69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9/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8893550.005000000.003893550.008893550.005000000.003893550.00

合计8893550.005000000.003893550.008893550.005000000.003893550.00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初余额(账减值准备期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减值准备期末被投资单位面价值)余额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价值)余额包头市天之和磁

材设备制造有限5000000.005000000.00公司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3893550.00 3893550.00

GmbH

合计3893550.005000000.003893550.0050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0/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对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年初余额、年末余额均为5000000.00元。

本公司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所有者权益为负,本公司以前年度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5000000.00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71/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2/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50586491.78741366247.311172477693.511021558184.07

其他业务89778291.8190772958.5294813845.6774306212.43

合计940364783.59832139205.831267291539.181095864396.50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分部1合计合同分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940364783.59832139205.83940364783.59832139205.83

烧结钕铁硼841518329.66732603650.10841518329.66732603650.10

其中:毛坯186154332.73174197414.11186154332.73174197414.11

成品655363996.93558406235.99655363996.93558406235.99

烧结钐钴9068162.128762597.219068162.128762597.21

其中:毛坯4879208.585616947.884879208.585616947.88

成品4188953.543145649.334188953.543145649.33

其他89778291.8190772958.5289778291.8190772958.52

按经营地区分类940364783.59832139205.83940364783.59832139205.83

其中:内销493173573.39460412546.27493173573.39460412546.27

外销447191210.20371726659.56447191210.20371726659.56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940364783.59832139205.83940364783.59832139205.83类

其中:某一时点转940312402.63832139205.83940312402.63832139205.83让

某一时段内转让52380.9652380.96

合计940364783.59832139205.83940364783.59940364783.59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535677050.20元,其中:

535677050.2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173/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2166914.49益

合计2166914.49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194672.84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18000000.00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收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益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2166914.49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益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174/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36560.3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3181320.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8027481.7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涉及金额原因该项目与公司正常经营

4850000.00业务密切相关且收益具递延收益

有可预期和持续性,符合经常性损益特点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收益率()(元/股)(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2.590.200.20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1.720.130.13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175/176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袁文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7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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