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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磁材:2025年年度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72公司简称:天和磁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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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培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642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070000.00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的未来规划、经营计划和业务预测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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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经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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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5

第五节重要事项..............................................5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4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02

第八节财务报告.............................................10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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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指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天和磁材天津天和指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天之和指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和新材料指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朗润园指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南通元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南通元龙元龙智能指

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科曼咨询指包头科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港证券指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内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指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减持规定》指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公司章程指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现行章程

本次发行 指 公司 IPO向社会公众发行 6607万股新股的行为

包括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镧系元素-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钆

稀土 指 (Gd)、铽(Tb)、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以及与镧系 15 个元素密切相关的两个元素-钪(Sc)和钇(Y),共 17种元素以稀土金属元素 RE(Sm、Nd、Pr等)和过渡族金属元素 TM

稀土永磁材料 指 (Fe、Co等)共同形成的,以金属间化合物为基础的一类永磁材料,全称为稀土金属间化合物永磁材料

3C 通讯产品(Communication)、电脑产品(Computer)、消费消费电子 指

类电子产品(Consumer)三类产品的统称

以 Nd2Fe14B 相为主要磁性相的永磁材料,主要包括: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指钕铁硼永磁材料、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热压钕铁硼永磁材料等,业内亦称钕铁硼永磁体采用粉末冶金工艺制造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流程主要包烧结钕铁硼、烧结钕铁硼括:合金熔炼、破碎制粉、模压成型、烧结致密化、时效热指

永磁材料处理等。根据应用要求,还可以进行必要的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业内亦称烧结钕铁硼永磁体或烧结钕铁硼磁体根据《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标准为:以速凝甩带法制成,内禀矫顽力(Hcj)和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指

最大磁能积((BH)max)之和大于 60,用于制作中、小、

微型特殊用途的永磁电机、传感器、磁共振仪、高级音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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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等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一种具有高单轴各向异性六角晶体结构的钐钴磁性材料,分烧结钐钴指

为 SmCo5、Sm2Co17两种金属间化合物结构类型

将磁粉和胶水或者塑料混合成可塑性粒料,再通过模压、注粘结磁指

塑、挤压等方式成型并固化得到的永磁体磁组件指将多个单个磁体与结构件有机结合形成的功能性磁系统单元

衡量磁体抗外磁场退磁能力的物理量。通常,内禀矫顽力越Hcj 大,磁体抗外磁场退磁能力越强,磁场的持久性、可靠性越内禀矫顽力( ) 指好。内禀矫顽力表示使磁体的剩余磁极化强度 Jr降为零,所需施加的反向磁场能量。高斯制单位:kOe退磁曲线上任何一点的可用磁感应强度 B 和退磁场 H 的乘积。除剩磁外,磁体的磁场强度亦可用磁能积来表示。磁能最大磁能积(BH)max 指 积的最大值称为最大磁能积(BH)max。狭义上将最大磁能积简称为磁能积,本报告采用该简称,所述的磁能积即最大磁能积。高斯制单位:MGOe稀土金属合金的一种,主要由稀土元素 Pr和 Nd 组成,系银镨钕指灰色金属锭。该金属中钕含量75-80%左右、镨含量20-25%左右,为烧结钕铁硼的主要稀土原材料具有较低原子序数和较小质量的稀土,包括镧、铈、镨、钕、轻稀土 指 钷、钐、铕七个元素,又称铈族(cerium group)稀土。目前全球已探明稀土储量中,轻稀土占比较大具有较高原子序数和较大质量的稀土,包括钆、铽、镝、钬、重稀土 指 铒、铥、镱、镥,又称钆族(yttrium group)稀土。当前全球已探明稀土储量中,重稀土占比较小,具有较高的稀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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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公司的中文名称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天和磁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 Baotou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Tianhe Magnetics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袁文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吴志刚温存元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联系地址

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大街8-17号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大街8-17号

电话0472-52235600472-5223560

传真0472-52405060472-5240506

电子信箱 info@thmagnetics.com info@thmagnetics.com

三、基本情况简介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无变化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公司办公地址

大街8-17号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014010

公司网址 http://www.thmagnetics.com

电子信箱 info@thmagnetics.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和磁材 603072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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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8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张克东、王民名称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办公地址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保荐机构签字的保荐代表

李强、佘飞飞人姓名持续督导的期间2025年1月3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2024本期比上年同期主要会计数据年年(%)2023年增减

营业收入2344559482.042589705076.13-9.472651341676.90

利润总额170907472.55143848157.0918.81183197559.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160550.15136085416.3418.4316880581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133690077.98132087125.791.21161467606.07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198163.30306455913.54-49.36242268043.13

2025本期末比上年同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81894219.102060049863.285.911193332597.15

总资产3258035220.153386713429.69-3.802992851880.20

(二)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年

减(%)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69-11.59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69-11.59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0.510.67-23.880.81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510.79减少3.14个百分点15.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6.3410.47减少4.13个百分点14.58

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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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3月份)(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营业收入525437467.57414985873.12670021876.4473411426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35883352.3817571823.3366358347.5741347026.87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096952.5615330741.4464818417.6433443966.34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9138880.28-76901520.112888966.45248349597.24量净额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5附注年金额2024年金额2023年金额(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403556.98-3557687.09-202991.76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25136744.135257026.38052587.19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5011234.33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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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128938.37867112.23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

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2573623.262875593.66-83523.99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4847572.57705580.691294977.5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27470472.173998290.557338206.1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4205626.58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收益具有可预期和持续性,符合经常性损益特点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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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金额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02000000.00

合计2000000.002000000.00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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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应用领域

公司系国内先进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提供商,以“做永磁材料创新的引领者”为企业愿景,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等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同时向注塑磁、粘结磁、磁组件进行产业延伸,为客户提供综合稀土永磁解决方案。

公司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为核心,以下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智能制造、3C消费电子等各前沿领域以及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和发展需求为导向,

切实发挥稀土永磁关键战略性材料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不断推进高性能、资源低耗型稀土永磁材料的创新与应用,助推下游技术革新、产品换代与产业升级。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紧密围绕下游终端应用领域的需求,基于自有核心技术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并进行配方研制、工艺开发和关键技术的创新,形成了多元成分调控、零重稀土、一次成型压制、晶界扩散、新型镀层表面处理等先进技术体系。

公司依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构建了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并成功实现从技术到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应用的高效转化。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以“以产定采+安全库存”为核心,通过 ERP 等信息化系统实现按需精准采购与库存动态管理。公司依托与北方稀土等主要供应商的年度长协,建立了稳定可靠的供应链体系,并采用科学储备机制灵活调节库存水平,有效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在保障稳定供应的同时控制采购成本与风险。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和具体需求为导向,配套开发产品配方与工艺,实施按单生产。公司深度融合精益生产理念与数字化管理,通过全面质量管理、6S现场管理等持续优化流程,并依托 ERP、MES、QMS、BI等信息系统,实现从订单到交付的全流程在线管控、质量追溯与多业务、多组织协同,从而构建起高效、精细且可快速响应市场的数字智慧化生产模式。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主要为直销模式。公司聚焦高端市场和高质客户,通过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凭借高性能、高品质的产品与高效服务,公司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与客户粘性,并在深度合作中持续吸收行业先进经验,构建了集定制化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销售体系,实现了与客户的互惠双赢与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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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稀土是支撑现代高科技产业与国防安全的关键战略资源。近年来,全球稀土资源的战略价值不断提升,而稀土永磁材料作为连接上游稀土资源与下游高端应用的核心环节,其产业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下游高端制造、绿色能源等领域的竞争力。

2025年,我国对稀土行业政策体系进行了显著调整与强化,既保障了国家战略资源的安全,

又凸显了稀土及稀土相关物项战略地位的提升。一是出口管制动态化与精准化,2025年4月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18号公告,对钐、钆、铽、镝、镥、钪、钇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相关物项出口需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56号公告,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同日发布第57号公告,对钬、铒、铥、铕、镱5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11月7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宣布将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暂停实施上述10月9日的相关公告。二是供给端管控制度化,7月28日,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稀土开采与冶炼分离的刚性总量控制,规范了生产秩序,提升了产业链透明度与合规要求,推动稀土行业规范化发展。

相关出口管制政策的细化与严格执行,显著提升了行业的规范化标准。这为已建立完善合规体系、能够持续满足许可与交付要求的企业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引导行业资源向规范运营的企业集中,支持其获得高质量客户的长期合作,并推动整个行业向更有序、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从下游应用端看,在“双碳”目标下,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家电等绿色低碳领域的需求持续增长;同时,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被明确为未来需求增长的核心驱动,为高性能稀土永磁打开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1、新能源汽车

2025 年,全球及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强劲增长。市场研究机构 Rho Motion 发布的报告显示,尽管面临政策波动、经济不确定性及激烈竞争,全球电动汽车销量依然实现了2070万辆的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0%。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发布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

2025年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我国新能源汽车全年产销分别为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

分别增长29.0%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比例达到47.9%,较上年同期提升了 7个百分点,显示出强劲的市场替代效应。商业与技术洞察公司 Gartner预测,2026年全球在用电动汽车(含轿车、客车、厢式货车及重型卡车)数量将达 1.16亿辆。国际能源署(I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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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全球电动汽车展望》报告预计,2030年前电动汽车全球市场占有率将超过40%,中国电动汽车市场占有率甚至可能达到80%。

2、风力发电

在“双碳”战略和能源转型的宏大背景下,风力发电已成为推动绿色能源发展的重要支柱。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2亿千瓦,同比增长51%;截至2025年12月,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6.4亿千瓦,同比增长23%。《风能北京宣言2.0》提出,要锚定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到2060年实现50亿千瓦风电装机。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报告预测,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在 2025年将达到 138GW,2025 至 2030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8.8%。这意味着到 2030年,全球风电装机容量将增加 981GW,即平均每年新增装机容量为 164GW。

3、节能家电

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家电等消费回暖,2025年家电类商品零售额突破万亿元大关,创历史新高。在提振消费的同时,以旧换新政策效应持续向供给端传导,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从能效提升看,商务部数据显示,以旧换新12类家电中,一级能效或水效产品销售额占比达90%以上。据权威机构数据,2025年空调销售量2.2亿台,同比增长10%,变频空调8300万台,较2024年也有小幅增长。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5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永磁同步电机正式纳入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范围,覆盖家用电器、工业设备等应用场景。此举推动行业从“性能竞争”转向“能效合规”,倒逼企业加速淘汰低效电机产品,提升技术门槛。全球对能源效率和环保的要求日益提高,具有高能效比和节能环保特性的变频空调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也将带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变频压缩机渗透率的不断提升。

4、消费电子

2025年,相关部门出台包括《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人工智能+"行动意见》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发展人工智能手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推动智能终端万物互联,鼓励场景化创新,打造消费电子等万亿级消费领域。根据国际数据公司 IDC最新发布的《全球季度手机跟踪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 12.6亿台,同比增长 1.9%。随着政策加持、技术创新和 AI赋能,

消费电子领域的发展有望进一步带动稀土永磁需求的增长。

5、人形机器人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具身智能”列入国家未来产业重点培育清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具身智能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具身智能产品创新,建设人形机器人中试基地和训练场,打造人形机器人标杆产线,在典型制造场景率先应用。2025年,在用户需求持续释放,AI、视觉分析与边缘计算等技术加速融合,多国政策支持与投资加码等多重因素驱动下,全球人形机器人产业迎来了历史性的拐点,正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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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验证”迈入了“量产元年”与“场景商业化”的新阶段。2025年,全球人形机器人产业热度持续走高,据 IDC统计,2025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出货量接近 1.8万台,同比增长约 508%。2025年,中国人形机器人产业进入爆发增长期。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人形机器人整机企业数量超过140家,出货量约1.44万台,占全球总出货量的84.7%,市场规模达到15.5亿元,全球占比约53.8%。据中国信通院《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白皮书(2025)》数据,2025年我国人形机器人出货量达1.2万台,同比增长420%,市场规模突破85亿元,占全球比重超50%。

根据贝恩公司预测,2035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年销量有望达到600万台。据摩根士丹利预测,到2050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有望达到5万亿美元,部署量达10亿台。人形机器人或成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需求远期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

6、低空经济

2025年,是我国低空经济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建设与体系构建发力年”。低空经济连续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发改委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明确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概念和范畴低空经济政策关注度、社会认知度和市场参与度显著提升。总体看,低空经济发展由前期以政策出台、概念培育为主,逐步转向以制度构建、体系建设和场景落地为重点的实质推进阶段。中商产业研究院等机构预测,2030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万亿元。低空经济将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需求提供持续的增长动力。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是天和磁材登陆资本市场的元年,公司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公司立足行业前沿,在稀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下,以技术创新与智能化管理为核心锚点,加深与客户协同合作的伙伴关系;持续优化供应链布局,募投项目产能稳定释放,自动化产线迭代与绿色工艺升级陆续落地;同时积极向注塑磁、粘结磁、磁组件进行产品布局和产业延伸,为客户提供综合稀土永磁解决方案;此外,公司积极在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赛道加快布局,为长远增长厚积蓄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455.95万元,同比下降9.47%,实现利润总额17090.75万元,同比增长18.81%,实现净利润16116.06万元,同比增长18.43%。

1、加强国内市场开拓力度,实现国际国内双轮驱动

公司在维持国际业务优势的同时,加强了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3205.29万元,占比44.02%;国内业务实现收入131250.65万元,占比55.98%。

公司持续加深与客户协同合作的伙伴关系,提高客户粘性。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博世颁发的“全球供应商奖”,博泽颁发的“关键供应商”奖,沃尔沃汽车颁发的“可持续长期伙伴奖”,苏州大金颁发的“最佳供应商”等奖项。

2、加强研发技术升级,积极开发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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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人形机器人磁铁进行了相关研究开发。针对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公司设置了专项研发课题组,报告期内配合多家客户进行研发和送样,个别项目已完成小批量产品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高性能、无重稀土(DFP)和少重稀土(DLP)技术、重稀土扩散

技术(DDP)、涡流抑制技术等的升级。根据市场和终端客户需求情况,新开发了多款无重稀土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新产品研发,为开发粘结磁、辐射环、磁组件等进行了积极布局,为公司实现产业链拓展,从烧结稀土永磁材料供应商向综合稀土永磁材料和磁组件、磁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发展打下了的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课题承担及参与单位,顺利完成稀土永磁工艺流程数据智能化应用和烧结钕铁硼一致性关键制备技术相关的两项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的研发与结题工作,并新增参研了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10项,其中发明专利85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国内61项,国外49项。同时,公司荣获2025年内蒙古科技创新民营企业30强第3位等荣誉。

3、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产能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产能稳定释放;

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建设顺利,报告期年产能已达

9300吨,产能利用率98.81%;公司将于2026年形成每年12300吨的产能。

同时,公司基于对市场前景的信心,为了满足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天和新材料,并进行“天和新材料稀土零碳产业园(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的建设;目前项目已顺利开工,初步规划产能20000吨,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中长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加强数字智慧工厂建设,提高运营效率和自动化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信息技术为核心,持续完善覆盖工厂生产操作、生产管理、管理决策三个层面的闭环管理体系,实现业务流程的智能化运行,显著提升了企业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与市场快速响应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智慧工厂建设成效显著,先后获评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等荣誉。同时,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和实施单位的“稀土永磁新材料工艺智能设计与优化控制解决方案”项目成功入选工信部2025年度智能

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

5、加强装备制造业务拓展,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具备雄厚的成套装配制造实力,自制设备配套率较高,部分核心装备实现了进口替代,助力公司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之和专注于稀土永磁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业务,其以晶粒细化技术、一次成型压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依托,不断夯实人才储备,优化材料制备工艺,积极进行业务拓展。2025年,天之和研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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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生产设备在满足母公司使用的基础上,成功实现市场化对外销售和交付,2025年累计对外签单3730.66万元,实现对外营业收入2544.41万元。

天之和业务的良好发展使公司的装备制造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业务范围得到拓展,进一步夯实了公司业绩的多元化渠道。

6、健全出口管制合规管理体系,坚守依法合规稳健运营

报告期内,国家持续强化稀土行业监管管控,切实维护国家战略资源安全,稀土及相关物项的战略重要性持续凸显。公司始终严格恪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出口管制相关政策发布后迅速部署、主动响应,第一时间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全面搭建并持续完善出口管制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公司严格按照合规管理体系规范开展出口许可申报工作,依法有序取得商务部核发的出口许可证,有力保障了海外国际业务平稳有序、持续健康开展。

7、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

2025年度,公司持续深化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高效落地运行,

稳步推进 ISO14064 温室气体盘查及 ISO14067 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工作,持续细化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推动碳核算工作更加细致严谨。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公司积极识别气候风险与机遇,制定减排路径,重点推进余热回收、绿电替代等节能降碳项目,有效降低能源消耗与碳排放强度。报告期内,公司获得 CDP气候评级 B级,并在 EcoVadis 可持续发展评估中荣获铜牌。

公司始终将员工安全、权益保障与成长发展放在重要位置。2025年,公司围绕战略目标构建多维度培训体系,系统开展新员工及在岗员工培训,重点推进工段长研修班赋能基层管理、世界读书日系列赋能培训、企业内训师认证评审等专项活动,全面夯实基层管理能力,持续提升组织综合竞争能力。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公益责任,持续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乡村振兴帮扶建设、校园体育物资捐赠等公益事业,用实际行动践行责任担当,用心回馈社会。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提供商定位,以高性能、资源低耗为主要目标,聚焦稀土永磁材料制备过程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突破,形成了零重稀土(DFP)、减重稀土(DLP)、晶界

扩散(DDP)、晶界改性(GBM)、低成本 Ce 磁体、SC结晶研究、新型镀层表面处理等一系列先进核心技术,产品性能及核心技术整体居国内先进水平。

公司是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理事、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

稀土行业中心首届理事,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内蒙古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10项,其中发明专利85项;公司累计参与制定/修订的各类标准共17项,其中国家标准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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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依托卓越的产品性能、稳定可靠的产品品质及高效专业的配套服务,成功打造技术领先、品质过硬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品牌,深耕高端应用市场,行业知名度与市场美誉度持续提升,形成显著的品牌竞争优势。公司终端客户覆盖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电、节能家电、3C 消费电子等战略性新兴领域,均为国内外行业龙头及骨干企业,已深度进入多家全球及国内头部厂商核心供应链体系。

高端下游客户对供应商资质审核严苛、准入门槛高。经过长期稳定合作,公司产品实力与综合服务能力持续获得客户高度认可,双方构建起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深度战略合作关系,客户粘性持续巩固,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通过与国内外优质终端客户深度合作与技术交流,持续吸收借鉴先进研发体系、生产管控标准及精细化运营模式,精准把握全球技术迭代、行业变革与市场发展趋势,反向赋能公司技术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2025年度,公司先后荣获博世全球供应商奖、博泽关键供应商奖、沃尔沃汽车可持续长期伙

伴奖、苏州大金最佳供应商奖等多项重磅荣誉,充分彰显了合作伙伴对公司产品品质、综合实力及品牌价值的高度肯定。

3、设备制造优势

公司具备高水平自主装备制造能力,设备自制配套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部分核心装备成功实现进口替代,有效提升整体生产运营效率,持续夯实产品品质管控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之和专注稀土永磁专用装备研发制造,依托晶粒细化、一次成型压制等自主核心技术,持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持续优化材料制备工艺,自主研发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烧结炉等稀土永磁材料关键核心生产装备,并已规模化应用于公司稀土永磁材料全流程生产制造。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出具的专业说明,天之和自主研发的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各项技术指标及产品质量均达到日本同类设备先进水平,成功实现进口替代。

截止目前,天之和自主研制生产的专用装备在充分保障母公司内部自用需求的前提下,已顺利实现市场化对外销售与批量交付。2025年共对外签单3730.66万元,对外实现收入2544.41万元,使得公司的业务范围得到拓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精益生产和信息化优势

公司长期深耕生产运营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全力打造高标准数字智慧工厂,综合运营管理优势突出。

公司深度导入汽车行业成熟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全面优化生产运营全流程,强化价值流管控、过程质量管控与现场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 TQM全面质量管理、TPM全员设备维护、6S 现场目视化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将标准化绩效管理与多品种柔性生产高效融合,持续实现提质、增效、降本的运营目标。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搭建覆盖全业务链条的数字化管理平台,依托工业互联网、数据自动采集等技术手段,实现生产计划、物料流转、过程质量、成品入库、销售出库全流程线上管控

1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与全程可追溯。通过 ERP、MES、QMS、WMS、SRM、BI等多系统集成协同,打通多组织、多业务、多环节数据链路,实现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一体化高效协同运转,整体管理精细化、数字化水平位居行业前列。

凭借突出的智能制造建设成效,公司先后获评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等多项省级荣誉。同时,公司作为核心参与单位承担建设的稀土永磁新材料智能管控相关项目,成功入选工信部2025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充分彰显公司在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5、ESG可持续发展建设优势公司秉持“安全、奋斗、创新、诚信、责任”的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 ESG(环境、社会及治理)可持续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纳入公司战略。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与 ISO 50001 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严格遵循“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标准,于 2020 年荣获“国家绿色工厂”称号,并于2023年入选“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2025年是公司上市首年,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架构,坚持以透明、合规的经营理念夯实发展根基。同时,公司以《ESG中期战略(2025-2030 年)》为指引,围绕绿色低碳转型、技术创新突破、供应链协同共赢三大方向系统推进 ESG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 ISO 14001 与 ISO

50001体系的执行,并系统推动 ISO 14064 温室气体盘查与 ISO 14067 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逐步

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提升碳核算的准确性与严谨性。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公司积极识别相关风险与机遇,规划减排路径,重点实施余热回收、绿电替代等节能降碳项目,有效降低了综合能耗与碳排放强度。2025年,公司在 CDP气候变化评级中获评 B级,并于 EcoVadis可持续发展评估中取得铜牌。

6、区位和产业链优势

公司所在地包头市被誉为“稀土之都”,稀土资源储量与产量均居全国首位,已形成从稀土采选、冶炼分离到深加工及下游应用的完整工业体系。这一优越的区位为公司带来了多重发展优势:

一是资源与供应链优势。包头地区稀土资源富集,拥有北方稀土等行业龙头,有利于公司就近建立稳定、优质的原材料采购渠道,有效保障供应并控制成本。二是政策与营商环境优势。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稀土产业集约化发展,积极推动“两个稀土基地”建设,在产业政策、项目支持与营商环境方面为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产业集群与协同优势。公司所在的包头稀土高新区是全国唯一以稀土命名的国家级高新区,已形成从原材料到终端应用的完整产业链,产业集聚效应显著。

公司在此经营多年,在技术交流、业务合作、物流协同等方面享有便利,进一步降低了供应链成本,提升了运营效率。

公司积极践行包头“两个稀土基地”的建设,构建了从磁材毛坯生产、成品加工到表面处理的全产业链能力,从而将区位优势转化为扎实的原料保障、技术创新、规模效应与质量成本等综合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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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455.95万元,较上年的258970.51万元减少了24514.56万元,下降9.47%。2025年实现净利润16116.06万元,较上年的13608.54万元增加了2507.52万元,增长18.43%。

2025年末资产总额325803.52万元,较年初的338671.34万元减少了12867.82万元,下降

3.8%。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8189.42万元,较年初的206004.99万元增加了12184.43万元,上涨5.91%。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344559482.042589705076.13-9.47

营业成本2013934775.672251433387.46-10.55

销售费用12531462.9115153779.14-17.30

管理费用49535296.7947355504.294.60

财务费用4872407.9721602663.18-77.45

研发费用112321664.7896630131.9316.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198163.30306455913.54-49.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097475.80-19415047.0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124429.59462902060.65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归还银行借款,致本期利息支出金额减少及汇兑损益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收到票据回款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市募集资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34455.95万元,较2024年的258970.51万元减少了24514.56万元,同比下降9.47%。

2025年公司营业成本为201393.48万元,较2024年的225143.34万元减少了23749.86万元,

同比下降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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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营业收入比营业成本比毛利率毛利率比上年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上年增减上年增减()增减(%)

(%)(%)

制造业2344559482.042013934775.6714.10-9.47-10.55增加1.04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营业收入比营业成本比毛利率毛利率比上年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上年增减上年增减()%增减(%)()(%)

稀土永磁1965557020.401650922473.7416.01-17.57-20.55增加3.16个百分点

其他相关379002461.64363012301.934.2284.68109.39减少11.3个百业务分点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营业收入比营业成本比毛利率毛利率比上年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上年增减上年增减()%增减(%)()(%)

内销1312506539.581220686901.377.00-2.671.88减少4.15个百分点

外销1032052942.46793247874.3023.14-16.85-24.68增加8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营业收入比营业成本比毛利率毛利率比上年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上年增减上年增减()%增减(%)()(%)

直销2344559482.042013934775.6714.10-9.47-10.55增加1.0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生产量比销售量比库存量比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上年增减上年增减上年增减

(%)(%)(%)

稀土永磁吨9189.028971.30654.06-11.26-10.6329.24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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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分行业情况上年同期本期金额较成本构成本期占总成情况

分行业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占总成本上年同期变项目本比例

比例(%)说明动比例(%)

直接材料1474130406.0689.291826385485.2987.88-19.29

稀土永磁直接人工31668146.331.9257671066.262.78-45.09

制造费用145123921.358.79194012998.069.34-25.20分产品情况上年同期本期金额较成本构成本期占总成情况分产品本期金额

项目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占总成本上年同期变

比例(%)说明动比例(%)

直接材料1474130406.0689.291826385485.2987.88-19.29

稀土永磁直接人工31668146.331.9257671066.262.78-45.09

制造费用145123921.358.79194012998.069.34-25.20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GmbH

EuroCore Magnetics Kft.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新增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之和,主营稀土永磁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业务,2025年,天之和研制的生产设备在满足母公司使用的基础上,已实现对外销售和交付。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客户及供应商信息已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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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3950.6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4.3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43275.8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8.3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B.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

(%)

1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8962.8265.03

C.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D.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不适用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

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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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2025年度(元)2024年度(元)增减额(元)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12531462.9115153779.14-2622316.23-17.30

管理费用49535296.7947355504.292179792.504.60

研发费用112321664.7896630131.9315691532.8516.24

财务费用4872407.9721602663.18-16730255.21-77.45

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77.45%,主要系公司为优化资金结构主动偿还借款,导致财务费用下降。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12321664.78

研发投入合计112321664.7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4.79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15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2.81研发人员学历结构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博士研究生2硕士研究生14本科91专科39高中及以下11研发人员年龄结构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38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92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22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5

60岁及以上0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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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科目本期数(元)上期数(元)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198163.30306455913.5449.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097475.80-19415047.0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124429.59462902060.65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票据回款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期末金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额较上期期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情况说明末变动比例比例(%)比例(%)

(%)

应收票据91273896.572.8057878615.431.7157.70本期票据回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2843879.910.095856554.090.17-51.44本期预付的材料款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7866105.910.24882425.180.03791.42本期预缴税费增加所致本期购建资产增

在建工程54041948.831.6637020925.721.0945.98加所致公司推行数字化

无形资产61077355.431.8735477774.401.0572.16建设,致无形资产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36731397.251.1324526743.650.7249.76本期需递延的所产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3468551.600.112523077.230.0737.47本期预付设备款产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333136699.4310.23250520131.737.4032.98公司调整借款结构所致本期票据支付原

应付票据227713290.136.9956977481.271.68299.65材料的款项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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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103680591.483.18297179737.708.77-65.11合同陆续执行所致

3666077.370.116462456.960.19-43.27本期应交税费减应交税费

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8269791.640.2532397954.080.96-74.47本期付供应商保证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41301489.581.27264688882.467.82-84.40公司调整借款结非流动负债构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133677.260.004-192128.41-0.01-169.58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所致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749472.7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8%。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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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5年5月,为满足公司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对天和新材料增资9000万元人民币,本次

增资完成后,天和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万元人民币。2025年7月,天和新材料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025年10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全力建设“两个稀土基地”的政策,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和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8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之和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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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公允价计入权益的累计本期计提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的减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2133000000.002133000000.00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02000000.00

合计2000000.002133000000.002133000000.002000000.00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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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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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行业发展格局

国家高度重视稀土永磁材料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近年来陆续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促进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2024年6月,国务院发布《稀土管理条例》,明确鼓励稀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提升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率。同时,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文件,均将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列为关键战略材料,进一步明确了其战略地位。

我国稀土资源储量全球领先,轻、重稀土品种齐全,为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以烧结钕铁硼为主导,产量持续增长,中低性能产品竞争较为激烈,高性能产品仍具备较大增长空间。产业呈现明显集群化发展特征,已形成包头、京津、浙江宁波、山西、赣州、山东等主要产业集群。其中,包头作为“稀土之都”,稀土资源储量与产量均居全国首位,已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稀土永磁材料产业集聚区。

稀土永磁材料行业具有资金与技术密集型特征,较强的技术实力、资金支持与规模效应是研发和生产高性能产品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市场集中度相对不高,尚未形成垄断格局。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已涌现出一批具有技术特色与市场优势的规模企业,在长期竞争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头部企业梯队,共同推动行业向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

2、行业发展趋势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引领下,我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汽车、3C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等传统行业产品迭代与产业升级进程明显,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智能制造、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上述行业规模的扩大与技术要求的提升,市场对稀土永磁材料的磁能积、矫顽力、剩磁等核心磁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需求持续增长。

在全球经济向提质、降本、增效转型的背景下,下游行业对能源绿色化、用能高效化、装备轻量化及器件小型化的需求日益增强,进一步驱动稀土永磁材料向更高性能、更高性价比方向发展。同时,国家政策积极引导材料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提升材料综合性能与生产效率。在此指引下,稀土永磁材料产业也将逐步向集约化、绿色化、低碳化生产模式演进。

展望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的持续发展,高性能、高稳定性稀土永磁材料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宽。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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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与系统服务能力的头部企业,有望在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过程中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产业整体向高端化、集约化方向迈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顾客至上,清洁世界,磁引未来”的企业使命,以做“高性能永磁材料创新的引领者”为愿景,倡导“安全、奋斗、创新、诚信、责任”的核心价值观,持续深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领域,致力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坚持技术研发驱动、坚持高端市场定位、坚持智能生产管理,积极践行 ESG可持续发展理念,并依托包头“稀土之都”的资源与产业集群优势,紧密围绕下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智能制造、3C消费电子等前沿领域,以及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为客户提供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及智能化生产装备等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同时积极向注塑磁、粘结磁、磁组件等进行产业延伸,努力打造国际领先的综合稀土永磁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将积极践行包头“两个稀土基地”建设,持续发挥稀土永磁材料作为关键战略材料的基础与先导功能,不断推进高性能、低资源消耗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助力下游产业技术革新、产品升级与绿色转型,为全球智能化、低碳化发展,以及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6年是天和磁材上市的第二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立足新起点,公司以“创新”为年度发展主题,秉持“打破常规,拥抱变革”的理念,持续深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领域。公司将依托包头两大稀土基地,聚焦核心技术升级与国内国外高端市场拓展,把握全球能源转型与智能化发展的战略机遇,以“创新”促“发展”。公司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围绕经营目标系统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2026年,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以“创新”为核心,持续加强研发投入,推动产品与技术升级

(1)持续开发高性能无重稀土产品与技术:在现有无重稀土磁体技术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磁体性能,满足客户对高性能产品的需求,降低对重稀土的依赖,提升材料综合成本优势。

(2)深化布局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围绕机器人关节电机、无框力矩电机、低

空飞行器驱动电机及相关传感部件等应用场景,开发定制化磁体与组件,精准对接人形机器人、智能执行器、智能穿戴设备等新兴市场的性能需求。

(3)加快拓展多元化产品体系,向综合磁解决方案延伸:积极推进注塑磁、粘结磁、磁组件

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加强对磁组件、电机定转子等领域的研发与产能投入,直接响应终端客户需求,推动公司从“磁材产品供应商”向“综合稀土永磁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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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新而行:聚焦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的拓展

2026年,公司将围绕“深化客户关系、优化渠道布局、聚焦新兴市场”展开销售工作,持续深

耕国内外高端市场。公司将通过强化销售团队与区域办事处布局,在稳固现有主流市场与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客户与新市场;同时深化与高端客户的战略合作,提升客户粘性。公司将持续聚焦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大力推广粘结磁、注塑磁、磁组件等新产品,并配套相应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以把握行业结构性增长机遇,布局新兴赛道,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3、持续加强生产和质量管理,提高收率和流转效率

公司坚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生产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2026年,公司将围绕提升产品性能与质量、提高收率、加快流转、降低成本、优化交付等目标,系统推进生产管理优化。通过持续推动各分厂自动化升级,实现设备运行信息标准化,提升产品质量,优化生产流程,并依托精益定位管理提升物料流转效率。

公司将严格执行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全流程工艺管控,建立从设计、生产、检验到交付的全流程质量追溯机制,持续提升材料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同时,积极推动全员改善机制,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生产管理体系。

4、深化数字智慧工厂建设,持续提升生产效率

2026年,公司将在现有智能化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产线自动化与管理数字化,将自动化、智

能化、信息化融入生产全流程,实现生产效率、质量与成本控制的协同优化。一方面,全面推行生产与管理报告电子化,替代纸质流转,实现生产数据、设备状态、工序进度等信息的实时采集、在线流转与云端存储;另一方面,在关键生产环节引入 AI模型,优化工艺参数并实现智能管控,依托集中控制系统推动生产全过程可视化、可追溯、可调控,促进生产模式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智能驱动”转变。

5、稳步推进募投及新项目建设,提升产能支撑业绩增长

(1)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2026年公司将继续按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实施,项目全面达产

后公司将达到年产12300吨的产能。公司将通过产线自动化升级、数字化管理系统部署与绿色生产工艺改造,持续提升制造能效,保障从毛坯生产到成品检验各环节产能匹配,为业绩增长夯实基础。

(2)推动天和新材料项目建设。公司子公司天和新材料投资建设的“天和新材料稀土零碳产业园(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一期已启动。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6、提升智能装备制造能力,培育新增长点

2025年,公司子公司天之和的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在满足自用的基础上已实现市场化销售。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支持天之和提升经营管理与市场拓展能力,推动其业务规模化发展,打造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目前,天之和“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已启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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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实施后,将有助于扩大公司智能装备业务规模,增强整体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强化公司在稀土永磁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制造与研发能力。

7、管理赋能:持续加强组织和人才建设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流程制度与知识管理体系,深化以“安全、奋斗、创新、诚信、责任”为核心的文化建设。通过引进优质培训与专业咨询服务,提升团队目标导向与经营管理意识,系统构建人才梯队与专项能力。公司将持续优化绩效管理体系,完善薪酬福利与职业发展双通道,推动人才势能转化为支撑技术领先与市场拓展的战略动能,为经营目标达成与公司业绩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8、持续完善 ESG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供应链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重点推进光伏项目改造、提高绿电使用比例、开展产品碳足迹与温室气体盘查与核查、发布碳中和声明,并逐步建立符合 SBTi(科学碳目标)的降碳路径规划。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WCA、RSCI、CDP、EcoVadis等相关认证与评级工作,系统构建可持续竞争力,巩固公司在 ESG领域的领先地位。

9、加强投资者关系与市值管理,推动公司价值持续提升

公司将通过定期财报发布、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透明、及时的沟通,全面呈现公司经营状况。同时,积极与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开展交流,传递公司战略与长期价值。在市值管理方面,公司将依托业务增长、技术创新与持续分红等方式,不断增强市场信心与股东回报。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表现,系统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与企业长期价值,推动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实现稳健、可持续的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稀土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稀土金属,价格较高,受宏观经济、贸易环境、产业政策及市场供需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较为明显。尽管稀土永磁材料企业可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对产品售价进行动态调整,但因部分存量订单价格锁定,新订单调价亦存在协商周期,产品价格调整通常滞后于原材料价格波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为应对该风险,公司持续强化供应链管理,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实施科学的原材料储备策略,以平滑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近年来,国内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企业为拓展优质客户和市场份额,部分采取价格竞争策略,同时下游客户持续优化供应链成本管理,对行业整体盈利空间构成一定压力。此外,公司业务与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风力发电、3C消费电子等下游行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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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相关,若未来相关领域需求发生波动,可能加剧行业竞争压力,对公司业务开展形成一定挑战。

应对措施:为应对市场竞争,公司坚持差异化竞争策略,聚焦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与高端客户市场,并逐步向产业链下游高价值环节延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综合稀土永磁解决方案,以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

我国是全球稀土永磁材料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呈现一定不确定性,部分区域贸易政策有所调整,可能对全球贸易往来带来影响。2025年以来,国家对稀土相关产品实施了一系列出口管制政策,管控趋向动态化与精准化。若国际贸易环境进一步变化,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竞争力及出口业务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为应对国际贸易政策变化风险,公司持续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拓展不同区域市场,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以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涉及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并带来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

应对措施:为降低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将持续优化外币结算管理,并与客户就结算方式进行沟通协商,以尽可能减少汇兑损失。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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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设立以来,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

书工作制度等工作细则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董事会议事的专业化、高效化,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不适用

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实现了完全分离,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与业务,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备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亦具备独立的人事和财务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所需要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等资产,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事,由董事会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股东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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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未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设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各机构、部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运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从事业务所需的完整、独立的供、产、销系统及人员,不依赖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能力,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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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报告期内从是否在年度内股增减变公司获得的公司关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份增减变动原因税前薪酬总联方获动量额(万元)取薪酬

袁文杰董事长男792025年2月2028年2月27240000272400000/65.36否

陈雅董事、总经理女552025年2月2028年2月669591466959140/168.89否

袁易董事、副总经理男462025年2月2028年2月18110000181100000/46.96否

董义董事、副总经理男452025年2月2028年2月000/49.70否

职工代表董事、财

张海潮男492025年2月2028年2月000/63.51否务总监

赵永刚董事男522025年2月2028年2月000/26.08否

林安利独立董事男622025年2月2028年2月000/0.00否

朱震宇独立董事男652025年2月2028年2月000/6.00否

陈凯独立董事男492025年2月2028年2月000/6.00否

吴志刚董事会秘书男432026年4月2028年2月000//否

尹建华董事(离任)男482022年1月2025年2月000/0.18否

合计/////52045914520459140/432.68/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太原接插件厂厂长,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袁文杰现任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历任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销售经理,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陈雅司总经理。现任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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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北京森泰克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技术部经理,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袁易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历任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品管部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义总工程师。

历任英利(中国)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包头张海潮

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职工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历任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制粉工段长、成型工段长、厂长助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厂长助理,包头天和磁材赵永刚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厂长,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厂长。现任公司二分厂厂长、董事。

历任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副处长、处长。退休后被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返聘,继续担任研林安利 究员职务。同时,担任国际 IEC/TC68委员、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会长。现任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上海信宇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现任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宏大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山里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辽朱震宇

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应对与协调委员会副主任、资产管理与陈凯

财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世浦泰新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事员、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历任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

吴志刚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企业管理部总经理、芜湖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历任北京飞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2月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2025年2月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等相关公告。

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2025年5月,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

3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等相关公告。

2025年 4月,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因赵永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2025年5月,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海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4)。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构成为:朱震宇(主任委员)、陈凯、赵永刚。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026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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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股东单位担任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的职务

袁文杰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03年9月陈雅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月在股东单位任职无情况的说明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其他单位担任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的职务

袁文杰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988年9月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袁文杰执行董事2020年7月公司袁文杰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5月林安利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朱震宇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朱震宇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12月朱震宇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朱震宇上海宏大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0月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朱震宇执行董事2020年1月公司朱震宇安徽山里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律师、合伙人、主

陈凯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2005年8月任陈凯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上海世浦泰新型膜材料股份有限陈凯独立董事2021年9月公司在其他单位任无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草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通过后实施。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是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或讨论了公司董事、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事项,关联人员回避了表决,并一致的具体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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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依据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本报告中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实际支付情况相符。

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432.68万元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独立董事领取固定金额津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获得相应的薪酬。

依据和完成情况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无支付安排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无追索情况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赵永刚董事选举换届尹建华董事离任换届张海潮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治理结构调整张海潮董事会秘书离任工作调整吴志刚董事会秘书聘任聘任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是否会情况董事独立本年应参以通讯是否连续两姓名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董事加董事会方式参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次数加次数加会议袁文杰否1010600否5陈雅否1010200否5袁易否1010100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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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义否1010000否5张海潮否1010200否5赵永刚否99200否4林安利是10101000否5朱震宇是10101000否5陈凯是10101000否5

尹建华(离任)否11100否1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0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0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朱震宇(主任委员)、陈凯、赵永刚

提名委员会林安利(主任委员)、朱震宇、袁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凯(主任委员)、朱震宇、张海潮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袁文杰(主任委员)、林安利、陈雅

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战略委员会”名称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构成为:朱震宇(主任委员)、陈凯、赵永刚。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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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其他履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行职责建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5/1/171.《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5/2/1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4/237.《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的议案》严格按照相

1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规定开展

1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工作,勤勉尽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无责,经过充分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讨论沟通,一

2025/6/23行费用的议案》致同意通过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所有议案。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8/26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10/9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5/10/28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2025/11/11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25/12/29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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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其他履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行职责建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1/17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提名委员会人的议案》3.严格按照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关规定开展事候选人的议案》工作,勤勉尽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无

1.责,经过充分2025/2/18《关于聘任陈雅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讨论沟通,一《关于聘任张海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致同意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所有议案。

2025/4/2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8/26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其他履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行职责建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

2025/4/232.《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委员会严格3.《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按照相关规案》定开展工作,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勤勉尽责,经无2025/8/261.《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过充分讨论议案》沟通,一致同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意通过所有2025/12/12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五)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其他履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行职责建议情况

2025/4/2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战略与可持1.《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续发展委员

会严格按照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规定开无2025/8/261.《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半年度工作展工作,勤勉报告的议案》尽责,经过充分讨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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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七、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161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65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226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专业构成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生产人员929销售人员25技术人员188财务人员10行政人员74合计1226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研究生及以上27本科学历209大专学历331高中及以下659合计1226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兼顾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性的薪酬福利体系,制定并实施《薪资福利管理程序》等制度。员工薪酬以岗位价值与职级水平为基础,强化绩效导向,将公司经营目标与个人业绩挂钩,动态对标行业薪酬区间,严格落实“同工同酬、男女平等”。法定福利方面,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保障法定节假日,发放劳保用品;补充福利包括节日礼金、生日礼金、丧葬慰问金、金榜题名礼金、年度体检、防暑降温费、出差交通意外险、夜班夜间津贴等。另外还包括灵活调休及各类专项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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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将员工培训视为业务增长与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公司围绕战略目标,精准识别员工技能短板与需求,构建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体系。公司为新入职员工组织系统培训,例如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现场 6S 管理、质量管理、出口合规管理等课程,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同时针对各业务部门,量身定制专业提升课程,例如预算管理、谈判技巧进阶、客户关系管理、市场管理、信息安全、工艺等课程;此外公司聚焦专项人才培养,打造不同领域专班,例如中高层读书班、安全专班、生产精益专班、学历提升专班等。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培训体系,紧跟市场变化与业务发展需求,为员工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培训,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55713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88.04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1)现金分红基本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

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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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以现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或超过5000万元(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外)。

(2)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合并报表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2、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2025年2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642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7.21%。2025年3月1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公司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642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607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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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是□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否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2.50

每10股转增数(股)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66070000.00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1160550.15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率(%41.00%)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0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66070000.00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41.00%

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105712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0.0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

(3)=(1)+(2)105712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155350592.8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68.0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161160550.15股东的净利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867170150.82

注: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2025年2月,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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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42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7.21%。2025年3月1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公司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公司2025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642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607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00%。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

4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持续加强对子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资金、运营等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十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十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1序号企业名称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内蒙古)

1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111.56.142.62:40010/support-yfpl-web/web/viewRunner.htmlviewId=http://1

11.56.142.62:40010/support-yfpl-web/web

5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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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s&cantonCode=150000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 报告

√适用□不适用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1.21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1.21

惠及人数(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双减”政策与素质教育导向,向包头市当地小学开展教育公益捐赠活动,捐赠篮球、足球、羽毛球、垒球等体育用品共205件,支持学校体育教学与课外锻炼需求。

本次活动有效改善了校园体育设施条件,激发了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体现了公司持续关注青少年发展、以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成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3.07

其中:资金(万元)3.07

物资折款(万元)/

惠及人数(人)70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教育帮扶贫、教育扶贫等)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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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参加“助学助残?助力乡村振兴”励志爱心包公益捐赠活动,向受助学生捐赠包含运动服、保温杯、跳绳等物资的“励志爱心包”,以实际行动关爱青少年成长、支持乡村振兴。

公司因积极贡献被主办方授予“爱心企业”荣誉。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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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如未能及时履如未能及承诺背承诺承诺是否有履行是否及时严行应说明未完时履行应承诺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景类型内容期限格履行成履行的具体说明下一原因步计划

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备注1备注1备注1是备注1是不适用不适用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备注2备注2备注2否备注2是不适用不适用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备注3备注3备注3否备注3是不适用不适用与首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备注4备注4备注4否备注4是不适用不适用公开发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备注5备注5备注5否备注5是不适用不适用行相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备注6备注6备注6否备注6是不适用不适用的承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备注7备注7备注7否备注7是不适用不适用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备注8备注8备注8否备注8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备注9备注9备注9否备注9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备注10备注10备注10否备注10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备注11备注11备注11否备注11是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5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5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三)发行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5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四)发行人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五)发行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袁文杰、袁易、陈雅、董义、张海潮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

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不论本人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六)发行人持股监事承诺

发行人持股监事刁树林、伊海波、胡占江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2、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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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不论本人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本单位同意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本单位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单位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与本单位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本单位不享有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本人同意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本人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与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本人不享有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3、发行人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6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发行人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发行人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应付本人的薪酬与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发行人回购股份,本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备注3: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6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

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向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发出要约,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以基准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

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以基准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

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向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发出要约,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以基准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4: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将继续完善生产管理体系和研发体系,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

公司计划紧抓稀土永磁产品的发展方向,将积极推进高效生产与先进制造,持续改善生产流程;进一步完善生产管理体系,促进质量、生产、安全的相互融合,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完善研发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外部交流与合作,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通过不断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推广,提升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定的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2、提高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流程再造和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业务发展模式,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6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

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行置换。

5、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公司已审议通过了包含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章程》。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给予广大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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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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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2、积极落实及履行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部内容。

3、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本公司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公司将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

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并促使发行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2、积极落实及履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部内容。

3、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发行人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单位将督促发行人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守并促使发行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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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落实及履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部内容。

3、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发行人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及时调整内部

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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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单位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单位将敦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单位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单位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单位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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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7: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单位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

(1)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从事或支持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以其它方式介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单位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单位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控制权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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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

(1)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从事或支持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以其它方式介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控制权为止。”

备注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

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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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单位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单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内,以及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3、发行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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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4、发行人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单位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7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职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备注9:关于业绩下滑相关情况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和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人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如出现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情形的,本企业/本人将按以下方式延长届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其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企业/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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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0: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

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单位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单位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单位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单位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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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发行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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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5、发行人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单位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单位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单位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单位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单位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单位应尽快研究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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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6、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我们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我们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我们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我们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我们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我们完全消除因我们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我们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我们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造成我们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我们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我们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备注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现针对股东信息披露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7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除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科曼咨询合伙人屈波曾存在受托持股(已解除)的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七)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7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8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65.00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5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张克东、王民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张克东5年、王民2年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不适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不适用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00财务顾问不适用不适用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10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8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8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8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11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该事项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四5、关联交易情况”。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8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8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8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8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截至报截至报

其中:

告期末告期末本年度变更超募资截至报招股书或募集募集资超募资投入金用途金总额截至报告期末累告期末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净额说明书中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3)=金累计金累计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的募计投入募集资金超募资

来源到位时间(1)资金承诺投资投入进投入进额(8)(%)集资

2(1)-总额(4)金累计总额()2度(%)度(%)(9)金总()投入总

5(6)=(7)==(8)/(1)额额()(4)/(1)(5)/(3)

首次公开2024年12

26812661000.00730339590.00730339590.00379649615.9751.98379649615.9751.98发行股票月日

合计/812661000.00730339590.00730339590.00379649615.97//379649615.97/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是本项项目可是否为截至报投入投入本否目已行性是招股书告期末项目达是进度进度年涉实现否发生节或者募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到预定否是否未达实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的效重大变余

项目名称集说明(1)本年投入金额累计投入募集入进度可使用已符合计划现来源性质变投资总额益或化,如金书中的资金总额(2)(%)状态日结计划的具的

更者研是,请额承诺投(3)=期项的进体原效

投(2)/(1)发成说明具资项目度因益向果体情况高性能钕铁不不首次公开生产

硼产业化项是否198357862.0671274796.7871274796.7835.932026不适不适年否是适否适发行股票建设用用目用用高性能稀土不不首次公开永磁材料生生产

是否80265739.5335745203.0735745203.0744.532027不适不适年否是适否适发行股票产线智能化建设用用用用改造项目高性能稀土不不首次公开永磁材料研

研发是否42439356.5313902769.8913902769.8932.762027不适不适年否是适否适发行股票发中心升级用用用用改造项目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不不首次公开生产

用高性能钕是否249192830.4399073040.9799073040.9739.762027不适不适年否是适否适发行股票建设用用铁硼产业化用用项目不不首次公开补充流动资运营

是否160083801.45159653805.26159653805.2699.73不适不适不适用否是适否适发行股票金管理用用用用

合计////730339590.00379649615.97379649615.97////////

9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9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5896872.89元,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195905.6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XYZH/2025QDAA2B0191)。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年11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人申港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置换金额合计

1337045.61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募集资金用于报告期末期间最高余董事会审议日期现金管理的有起始日期结束日期现金管理额是否超出效审议额度余额授权额度

2025年2月18日50000.002025年2月18日2026年2月17日0.00否

其他说明

2025年2月,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9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

信永中和认为:天和磁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和磁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保荐人申港证券认为:天和磁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9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公积比例发行送比例

数量(%)金转其他小计数量新股股(%)股

一、有限售条件264280000100-126230000-12623000013805000052.24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704950.03-70495-7049500

3、其他内资持股26420292299.97-126152922-12615292213805000052.23

其中:境内非国15236423957.65-62394239-623942398997000034.04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11183868342.32-63758683-637586834808000018.19人持股

4、外资持股65830-6583-658300

其中:境外法人65830-6583-658300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12623000012623000012623000047.76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12623000012623000012623000047.76

2、境内上市的外

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

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6428000010000264280000100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7万股,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月 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26428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98210000股,网下发行新股1324374股,暂未上市流通的流通股64745626股。

9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7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324374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2026年1月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60160000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年初限售股本年解除限本年增加年末限售股股东名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数售股数限售股数数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89970000008997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8年1月3日袁文杰27240000002724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8年1月3日袁易18110000001811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8年1月3日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1394982113949821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心(有限合伙)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1229390712293907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限合伙)陈雅66959146695914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

景智能制造投资(天津)合56100005610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56000005600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45700004570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伙)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42300004230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企业(有限合伙)包头科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28900002890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有限合伙)袁擘273000000273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8年1月3日范跃林12200001220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翟勇12200001220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沈强12200001220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周拴柱560000560000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陈斌10035810035800首发限售股份2026年1月5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1324374132437400网下发行有限2025年7月8日

9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股东售期股份

合计1995343746148437401380500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股票及其衍生发行价格获准上市交交易终止发行日期发行数量上市日期

证券的种类(或利率)易数量日期普通股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24年 12月 20日 12.30元 66070000 2025年 1月 3日 66070000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821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6428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98210000股变更为26428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本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595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667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9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持有有限售条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数量比例(%)股东性质(全称)减件股份数量股份数状态量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08997000034.04899700000境内非国无有法人

袁文杰02724000010.31272400000境内自然无人

袁易0181100006.8518110000境内自然无0人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0139498215.280无0境内非国心(有限合伙)有法人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0122939074.650境内非国无0限合伙)有法人境内自然

陈雅066959142.530无0人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

景智能制造投资(天津)合056100002.120无0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056000002.120无0其他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045700001.7300境内非国无伙)有法人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042300001.6000境内非国无企业(有限合伙)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份种类及数量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数量人民币普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394982113949821通股

12293907人民币普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2293907

通股陈雅6695914人民币普6695914通股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智能制造投5610000人民币普5610000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股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5600000人民币普5600000通股

伙)人民币普

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5700004570000通股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4230000人民币普4230000伙)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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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普

包头科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8900002890000通股

1220000人民币普范跃林1220000

通股人民币普沈强12200001220000通股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不适用决权的说明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袁文杰、袁易、陈雅、范跃林、沈强通过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文杰、袁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系袁易之父,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不适用明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持有的有限售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新增可上市交限售条件条件股份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易股份数量

1首发上市之日起36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899700002028年1月3日

个月

2袁文杰27240000202813首发上市之日起36年月日

个月

3袁易18110000202813首发上市之日起36年月日

个月

4袁擘2730000202813首发上市之日起36年月日

个月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袁文杰、袁擘、袁易通过天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文杰、袁擘、袁易为公司明

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系袁擘、袁易之父,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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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名称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袁文杰成立日期2003年9月27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工业自动化设备维主要经营业务修;工业自动化设备制造;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无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其他情况说明无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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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姓名袁文杰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无姓名袁擘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无姓名袁易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无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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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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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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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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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和磁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天和磁材公司,并履行了独立性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4和财务报表附注五、34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所述,天和磁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

234455.95万元。天和磁材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天和2、访谈管理层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销售合磁材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同的主要条款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恰当性;

层为了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3、实施分析性程序:结合客户特征及产品特征,风险,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项。动的合理性;

4、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销售收入金额

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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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凭证,包

括销售合同、对账信息、客户签收单、销售发票、报关单及提单等;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

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凭证,进行截止测试,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2、存货跌价准备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11和财务报表附注五、7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和磁材公司存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货账面余额为103925.6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余额为1903.81万元。天和磁材公司管理层于2、结合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走势,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判断,需管理层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市场价值评估的参要识别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项目和客观证据、考因素及客观证据的合理性;

评估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信息。对存货跌价3、结合存货监盘,参考存货周转率及库龄信息,准备进行计提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复核库龄较长存货的跌价风险;

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关键审计4、将存货余额与相关合同、订单对应分析,重事项。新评估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5、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判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四、其他信息

天和磁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天和磁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10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和磁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和磁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和磁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和磁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和磁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天和磁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10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张克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民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737703151.70848858609.91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91273896.5757878615.43

应收账款七、5696719688.75549550504.29

应收款项融资七、735974260.5847914984.60

预付款项七、82843879.915856554.09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7271785.078932921.70

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1020218285.311219955724.47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7866105.91882425.18

流动资产合计2599871053.802739830339.6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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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2000000.002000000.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466475445.20509361009.31

在建工程七、2254041948.8337020925.72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20650724.3522100446.23

无形资产七、2661077355.4335477774.40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813718743.6913873113.48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36731397.2524526743.65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3468551.602523077.23

非流动资产合计658164166.35646883090.02

资产总计3258035220.153386713429.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333136699.43250520131.73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227713290.1356977481.27

应付账款七、36216523213.97258521212.99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103680591.48297179737.7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6694982.4513739764.27

应交税费七、403666077.376462456.96

其他应付款七、418269791.6432397954.08

其中: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41301489.58264688882.46

其他流动负债七、44632878.22855673.69

流动负债合计951619014.271181343295.1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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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17817010.1818821258.34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103607367.95123183945.99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3097608.653315066.93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4521986.78145320271.26

负债合计1076141001.051326663566.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264280000.00264280000.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923421510.03923421510.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133677.26-192128.41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133935881.24133935881.24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860123150.57738604600.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81894219.102060049863.28(或股东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2181894219.102060049863.28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3258035220.153386713429.69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26515259.79844120053.77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91273896.5757878615.43

应收账款十九、1689484478.83549550504.29

应收款项融资28726393.0446032805.61

预付款项2729075.625544011.32

其他应收款十九、226337725.0633586598.78

10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存货1016677565.181219955724.47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738799.23830711.02

流动资产合计2588483193.322757499024.6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34493550.00389355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02000000.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84818792.03529220403.86

在建工程32704453.3026293330.54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0650724.3522100446.23

无形资产42925673.7435477774.40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3059265.6113837657.84

递延所得税资产33594928.8721132919.44

其他非流动资产3007132.592033162.23

非流动资产合计667254520.49655989244.54

资产总计3255737713.813413488269.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33136699.43250520131.73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27713290.1356977481.27

应付账款208724244.86273232053.91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03680591.48297179737.70

应付职工薪酬15386999.2513027225.71

应交税费3593218.185374369.15

其他应付款8293133.7932390647.91

其中:应付利息应付股利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301489.58264688882.46

其他流动负债632878.22855673.69

11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流动负债合计942462544.921194246203.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17817010.1818821258.34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03607367.95123183945.99

递延所得税负债3097608.653315066.93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4521986.78145320271.26

负债合计1066984531.701339566474.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64280000.00264280000.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923421510.03923421510.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4359.98-62605.39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3935881.24133935881.24

未分配利润867170150.82752347008.56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2188753182.112073921794.44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3255737713.813413488269.23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合并利润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度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2344559482.042589705076.13

其中:营业收入2344559482.042589705076.13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200217173.722438970313.02

其中:营业成本七、612013934775.672251433387.46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

11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7021565.606794847.02

销售费用七、6312531462.9115153779.14

管理费用七、6449535296.7947355504.29

研发费用七、65112321664.7896630131.93

财务费用七、664872407.9721602663.18

其中:利息费用11547399.6424714461.68

利息收入2374672.213870457.29

加:其他收益七、6739789831.0112917152.93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七、685011234.3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七、71-3211921.01644139.17

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七、72-17194046.38-19765804.69

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七、73-200230.30-3536985.20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8537175.97140993265.32

加:营业外收入七、742623655.072888154.76

减:营业外支出七、75253358.4933262.99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170907472.55143848157.09列)

减:所得税费用七、769746922.407762740.7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1160550.15136085416.3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161160550.15136085416.34-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160550.15136085416.34(净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25805.67-110459.31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325805.67-110459.31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325805.67-110459.31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25805.67-110459.31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61486355.82135974957.0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161486355.82135974957.03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6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6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度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九、42319220172.232589367798.74

减:营业成本十九、42002467452.862253571364.54

税金及附加6749938.256659845.09

销售费用11180976.9115036367.59

管理费用47125583.7346559330.61

研发费用109525956.3894944140.93

财务费用4872049.0221586906.55

其中:利息费用11532396.0124714461.68

利息收入2354379.623847377.09

加:其他收益39789831.0112886174.01

11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十九、55011234.3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3063619.661613892.32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17194046.38-19765804.69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200230.30-3536985.20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1641384.08142207119.87

加:营业外收入2565311.012888154.76

减:营业外支出251986.2633159.86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163954708.83145062114.77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9489566.578913686.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4465142.26136148428.0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154465142.26136148428.04-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245.4119063.7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8245.4119063.71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8245.4119063.71

7.其他

11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六、综合收益总额154473387.67136167491.7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度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1710951604.072367959285.78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74895008.01123543777.2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87987699.5798681157.26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73834311.652590184220.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1445329355.732029763073.40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131586275.21162952384.97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35050082.3522598824.5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106670435.0668414023.89现金

11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18636148.352283728306.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55198163.30306455913.54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七、78335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11234.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42000.00100992.00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58053234.3310099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72428710.1319516039.04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七、783471722000.00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44150710.1319516039.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86097475.80-19415047.04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477473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1017000.00800614610.9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3623135.14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1017000.001559012476.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13963791.441065901512.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49842975.1524897416.29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22334663.005311486.8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6141429.591096110415.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215124429.59462902060.65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161383.12-177519.68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6185125.21749765407.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826067617.4076302209.93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9882492.19826067617.40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11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度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1698902806.702367459781.39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74836664.09123543777.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89641936.8598627496.27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63381407.642589631054.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1440113752.302033656623.40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122434421.16155602255.60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30700709.1221440554.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102445263.7370151825.52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95694146.31228085125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167687261.33308779795.44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5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11234.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42000.00100992.00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58053234.3310099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60445534.7025556733.55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502322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62767534.7025556733.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204714300.37-25455741.55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47747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1017000.00800614610.9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3623135.14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1017000.001559012476.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13963791.441065901512.32

11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49842975.1524897416.29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22334663.005311486.8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6141429.591096110415.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215124429.59462902060.65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482992.35-47996.66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2634460.98746178117.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821329061.2675150943.38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8694600.28821329061.26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11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其他权益工一数项目具减专般股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其他综合收项风其东优永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本)其库益储险他权先续他存备准益股债股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192128.41133935881.24738604600.422060049863.282060049863.28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192128.41133935881.24738604600.422060049863.282060049863.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325805.67121518550.15121844355.82121844355.82(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325805.67161160550.15161486355.82161486355.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9642000.00-39642000.00-3964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39642000.00-39642000.00-39642000.00

的分配

11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133677.26133935881.24860123150.572181894219.102181894219.10

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其他权益工一数项目具减专般股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其他综合收项风其东优永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股本)其库益储险他权先续他存备准益股债股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198210000.00258749200.93-81669.10113513617.04622941448.281193332597.151193332597.15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8210000.00258749200.93-81669.10113513617.04622941448.281193332597.151193332597.15

12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66070000.00664672309.10-110459.3120422264.20115663152.14866717266.13866717266.13(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110459.31136085416.34135974957.03135974957.0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66070000.00664672309.10730742309.10730742309.10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6070000.00664269590.00730339590.0073033959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402719.10402719.10402719.10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0422264.20-20422264.20

1.提取盈余公积20422264.20-20422264.2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192128.41133935881.24738604600.422060049863.282060049863.28

12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实收资本(或

优永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先续他股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62605.39133935881.24752347008.562073921794.44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62605.39133935881.24752347008.562073921794.4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8245.41114823142.26114831387.67(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8245.41154465142.26154473387.6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9642000.00-3964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39642000.00-39642000.00

的分配

12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54359.98133935881.24867170150.822188753182.11

2024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实收资本(或优永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先续他股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198210000.00258749200.93-81669.10113513617.04636620844.721207011993.59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8210000.00258749200.93-81669.10113513617.04636620844.721207011993.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66070000.00664672309.1019063.7120422264.20115726163.84866909800.85(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19063.71136148428.04136167491.7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66070000.00664672309.10730742309.10

12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6070000.00664269590.0073033959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402719.10402719.10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0422264.20-20422264.20

1.提取盈余公积20422264.20-20422264.20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4280000.00923421510.03-62605.39133935881.24752347008.562073921794.44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12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08年5月22日,2019年1月30日举行创立大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应用园,股本总额为178000000.00股。2019年3月13日公司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加股本9000000.00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

187000000.00股。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加

股本11210000.00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198210000.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0月发布的《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607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64280000.00元。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291674383335D,法定代表人为袁文杰。

本公司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主要为: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磁性材料生产;

磁性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

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租赁。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5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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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

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五、10所述方法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账面余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

单项账面余额超过100.00万元的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债权投资核销/其他

单项账面余额超过100.00万元债权投资核销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单项账面余额超过500.00万元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合并资产重要的在建工程

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单项账面余额超过500.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单项账面余额超过500.00万元本集团将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额1%的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承诺事项本集团将重组、并购等事项认定为重要重要的或有事项本集团将极大可能产生或有义务的事项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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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金额超过本集团利润总额的2%或累计超过

本集团净资产的1%

本集团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股票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债券的发行、重要的对外投资、重要的债务重组等认定为重要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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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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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

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

12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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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等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贷

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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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1。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

应收账款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集团对合并范围内应当抵销的关联方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即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各账龄金额乘以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进行确认。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2.00%

1-2年10.00%

2-3年30.00%

3年以上100.00%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按照存续期预期信用风险银行承兑

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特征,一般不计量预期信汇票组合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用损失

商业承兑由出票人签发,委托由银行以外承兑的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按照存续期预期信用风险汇票组合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特征,类比应收账款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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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计量,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参见应收账款。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减值(第二阶段)。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

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

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

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

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4)减值准备的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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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

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

13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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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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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集团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或加工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范围内予以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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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本集团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如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的/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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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的/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的/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本集团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

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的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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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研发设备、运输设备,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平均年限法10-205%4.75%-9.50%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2-105%9.50%-47.50%

办公设备平均年限法3-65%15.83%-31.67%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5-105%9.50%-19.00%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房屋(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建造工程达到设及建计和合同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筑物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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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机器(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设备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

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

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用软件、取水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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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有限的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并做适当调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待摊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

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

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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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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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产生,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补偿款,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未决诉讼或仲裁、保证类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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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集团的履约义务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

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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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综合考虑下列迹象:*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则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属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为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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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超过法定质保期限或范围的质量保证,属于对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具体确认方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于转让商品时点确认收入。

在具体业务中,主要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具体如下:

A.内销业务:本公司内销产品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根据买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于当月确认收入。

B.外销业务:本公司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产品报关出口,对于目的地交货贸易模式下的外销业务,按照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根据买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于当月确认收入;对于非目的地交货的其他贸易模式下的外销业务,以取得出口报关单、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等单据确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

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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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剩余年限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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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本集团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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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

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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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卖方兼承租人,对相关标的资产转让是否构成销售进行评估。

本集团判断不构成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构成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导致本集团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除外)。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集团为出租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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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买方兼出租人,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未转移给本集团,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已转移给本集团,资产转让构成销售,本集团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政策对资产的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流转税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8.25%/16.5%、9%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流转税3%、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5%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8.25%/16.5%

EuroCore Magnetics Kft.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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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GmbH 15%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15000187,证书有效期 3年,自 2018年开始 3年内所得税率为 15%。2021年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新证书编号:GR202115000255,证书有效期 3 年,自 2021 年开始 3年内所得税率为 15%。2024年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新证书编号:GR202415000303,证书有效期3年,自2024年开始3年内所得税率为15%。

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

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5000318,证书有效期 3年,自 2023年开始 3年内所得税率为 15%。

(2)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2019年4月1日起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本公司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自2019年7月1日起为1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22.60330.12

银行存款579882269.59826067287.28

其他货币资金157820659.5122790992.51

合计737703151.70848858609.9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749472.733990880.12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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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其他货币资金系票据保证金,金额39098659.51元,存单质押,金额118722000.00元;

年初其他货币资金系票据保证金,金额22790992.51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结构性存款/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81325833.6752017139.43

商业承兑票据9948062.905861476.00

合计91273896.5757878615.43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60091174.19

合计600911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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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别计提账面计提账面比例比例金额金额价值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91273

计提坏91497326.43100223429.860.24896.558121781.99100243166.560.4257878615.43账准备7

其中:

银行承81325

兑汇票81325833.6788.88833.652017139.4389.552017139.43组合7商业承

10171492.7611.12223429.862.2994861046兑汇票062.9042.5610.5243166.563.985861476.00

组合

91273

合计91497326.43/223429.86/896.558121781.99/243166.56/57878615.43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81325833.67

合计81325833.67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9921492.76198429.8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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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250000.0025000.0010.00

合计10171492.76223429.86—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243166.56-19736.70223429.86

合计243166.56-19736.70223429.8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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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02045223.33553841112.11

1至2年9362140.797397873.32

2至3年413490.2614685960.14

3年以上19560931.615057607.71

合计731381785.99580982553.2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别计提账面计提账面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比例价值(%)金额(%)金额比例价值

(%)(%)按单项

18724121.2.5618724121.100187241213.2218724121.计提坏9797.9797100

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

71265766497.4415937975.2.2469671965622584396.7812707927.计提坏.022788.751.31022.26

549550504.

29

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71265766497.4415937975.2.2469671965622584396.7812707927.2.26549550504.合.022788.751.310229

731381785/34662097./696719658098255/31432048.549550504.合计.992488.753.2899/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客户117201922.8117201922.81100.00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2800657.10800657.10100.00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客户回款,回收风险较大客户3399621.74399621.74100.00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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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4295302.72295302.72100.00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526617.6026617.60100.00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客户回款,回收风险较大合计18724121.9718724121.97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702045223.3314040904.472.00

1-2年9362140.79936214.0810.00

2-3年413490.26124047.0830.00

3年以上836809.64836809.64100.00

合计712657664.0215937975.2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

坏账准备31432048.993230048.2534662097.24

合计31432048.993230048.25346620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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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和合应收账款期末合同资产期末合同资产期末坏账准备期单位名称同资产期末余余额余额余额合计数的末余额额比例(%)

客户6149133796.14149133796.1420.392982675.92

客户781100664.0581100664.0511.091622013.28

客户879866403.6679866403.6610.921597328.07

客户925474008.4025474008.403.48509480.17

客户1023261435.2823261435.283.18465228.71

合计358836307.53358836307.5349.067176726.15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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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16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35974260.5847914984.60

合计35974260.5847914984.6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45070578.57

合计145070578.57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别账面比账面比例计提比计提比

金额(%)金额价值价值

例(%)金额例金额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35974260.10035974260.47914984.47914984.坏账准备58586010060

其中:

16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银行承兑汇35974260.35974260.47914984.47914984.票组合58100586010060

35974260.//35974260.47914984.47914984.合计585860//6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35974260.58

合计35974260.58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6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年初余额(元)本年变动(元)年末余额(元)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成本

银行承兑汇票47914984.60-11940724.0235974260.58

合计47914984.60-11940724.0235974260.58年末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剩余期限较短,以账面余额作为其公允价值恰当估计值。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龄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728138.7495.933713972.6363.42

1至2年39750.311.458043.620.99

2至3年44486.021.562066967.8435.29

3年以上31504.841.1117570.000.3

合计2843879.911005856554.091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16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供应商11243962.7643.74

供应商2268000.009.42

供应商3218729.407.69

供应商4188679.256.63

包头高新稀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87897.356.61

合计2107268.7674.09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7271785.078932921.70

合计7271785.078932921.70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6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6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61442.002720969.17

1至2年400000.00

2至3年13031143.83

3年以上13902695.83871552.00

合计14964137.8316623665.00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合同解除退款13027143.8313027143.83

押金、保证金1873842.001212400.00

赔偿款2311754.00

代垫社保报销款5516.0014731.17

其他57636.0057636.00

合计14964137.8316623665.00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合计

期信用损失用损失(未发生信用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16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减值)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54419.38829222.006807101.927690743.30

本期计提-41190.5442800.001609.46

2025年12月31日13228.84872022.006807101.927692352.76

余额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7690743.301609.467692352.76

合计7690743.301609.467692352.7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款项的性质账龄合计数的比期末余额

例(%)

冕宁县起点稀土高科技13027143.8387.06合同解除退款3年以上6763571.92有限责任公司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500000.003.34保证金3年以上500000.00公司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2.67保证金1-2年40000.00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300000.002保证金1年以内6000.00设备有限公司

包头高新稀土科技发展200000.001.34保证金3年以上200000.00有限公司

合计14427143.8396.41//7509571.92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项目账面余额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减值准备减值准备

原材料371885629.66371885629.66272533005.78272533005.78

在产品329334675.98585236.12328749439.86662494522.797323479.57655171043.22

库存商143435382.657230741.02136204641.63124340596.2510815309.17113525287.08品

发出商194600728.2711222154.11183378574.16183227212.294500823.90178726388.39品

合计1039256416.5619038131.251020218285.311242595337.1122639612.641219955724.47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16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在产品7323479.57585236.127323479.57585236.12

库存商品10815309.176037002.769621570.917230741.02

发出商品4500823.9010224535.893503205.6811222154.11

合计22639612.6416846774.7720448256.1619038131.25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系存货的领用或销售结转。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7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未认证的进项税7866105.91507166.22

其他375258.96

合计7866105.91882425.18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7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减变动累计指定为以本期本期本期计入累计计公允价值计入计入追减确认其他入其他计量且其期初其他其他期末项目加少其的股综合综合收变动计入余额综合综合余额投投他利收收益益的损其他综合收益收益资资入的利失收益的原的利的损得因得失

国瑞科创稀土功2000000.002000000.00计划长期能材料有限公司持有

合计2000000.002000000.00/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科创)成立于2019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实验楼 A座

120室,法定代表人:王伟生。公司持有国瑞科创2%股份,2020年9月29日,公司实缴出资款

200万元。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7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66475445.20509361009.31

合计466475445.20509361009.31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50373297.98573295296.088030000.383293286.26834991880.70

2.本期增加金额786351.7325239685.02213322.131069818.5927309177.47

(1)购置786351.731297463.45199694.70123097.342406607.22

(2)在建工程转23594949.9613627.43946721.2524555298.64入

(3)企业合并增加

其他347271.61347271.61

3.本期减少金额16727669.1816727669.18

(1)处置或报废6154217.746154217.74

(2)在建工程转出10573451.4410573451.44

4.期末余额251159649.71581807311.928243322.514363104.85845573388.9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7593418.68239582156.796289938.392165357.53325630871.39

2.本期增加金额11952641.0748805057.20867997.90396296.4862021992.65

(1)计提11952641.0748805057.20867997.90396296.4862021992.65

3.本期减少金额8902191.868902191.86

(1)处置或报废5451365.975451365.97

(2)在建工程转出3450825.893450825.89

4.期末余额89546059.75279485022.137157936.292561654.01378750672.1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347271.61347271.61

(1)计提

(2)其他347271.61347271.6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17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期末余额347271.61347271.61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1613589.96301975018.181085386.221801450.84466475445.20

2.期初账面价值172779879.30333713139.291740061.991127928.73509361009.31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347271.61347271.61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除锈车间扩建厂房2097393.35正在办理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公允价值和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处置费用的关键参数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确定方式

不再使用、对不再使用、无使用参考目前同

机器设备347271.61347271.61无使用价值价值或使用价值较低类设备市场或使用价值的资产参考市场因素价格较低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347271.61347271.61///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17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51785141.5134607448.46

工程物资2256807.322413477.26

合计54041948.8337020925.72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减值减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准备准备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

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26409593.2626409593.2618123998.4718123998.47项目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4707239.184707239.184900171.674900171.67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8562625.278562625.27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3207020.863207020.861387325.841387325.84目

高性能钕铁硼毛坯智能2050789.382050789.38工厂项目

17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703596.11703596.11517010.19517010.19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二期工程3590088.503590088.503332391.453332391.45

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稀729710.12729710.12土永磁材料深加工项目

一期工程3472007.463472007.46

三期工程176991.15176991.15

其他2554188.952554188.951967842.111967842.11

合计51785141.5151785141.5134607448.4634607448.4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利本工程息其期

累计资中:利本期转本期工投入本本期息项目名期初本期增加入固定其他期末程资金预算数占预化利息资称余额金额资产金减少余额进来源算比累资本本额金额度例计化金化

(%)金额率

额(%)募集高性能资

钕铁硼32405001387325.2595978.7762832070288.产业化00.0084213.190.8688.5656金、自筹项目资金高性能稀土永募集磁材料资

10000004900171.123967912589470723108.3108

生产线00.00672.28724.779.184.34金、智能化自筹改造项资金目高性能稀土永募集磁材料资

5000000517010.12005124.18185703596.

研发中0.0092338.311126.13

26.

13金、心升级自筹改造项资金目年产

3000吨

募集新能源资

汽车用2701000181239915388537102926409553.高性能00.008.474.1539.3693.2653.5252金、自筹钕铁硼资金产业化项目

17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

1000000729710.197307.632425.自筹

稀土永00.0022802.8425.1818资金磁材料深加工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

50000008562625.85626218.自筹

件、装备0.00275.2718.4848资金制造与研发项目

894150025658214094905223846324435900

合计00.006.294.14792.9102.8474.68////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减值准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备

工程物资2256807.322256807.322413477.262413477.26

合计2256807.322256807.322413477.262413477.26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958344.0619383279.2634341623.32

2.本期增加金额3629966.543629966.54

(1)租入3629966.543629966.54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4958344.0623013245.8037971589.8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368374.134872802.9612241177.09

2.本期增加金额3146403.961933284.465079688.42

(1)计提3146403.961933284.465079688.4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0514778.096806087.4217320865.5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8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443565.9716207158.3820650724.35

2.期初账面价值7589969.9314510476.3022100446.23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土地使用权专用软件取水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3833321.699145148.0352978469.72

2.本期增加金额18242896.182882761.956501040.0027626698.13

(1)购置18242896.182882761.956501040.0027626698.13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2076217.8712027909.986501040.0080605167.8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3442218.984058476.3417500695.32

2.本期增加金额967880.971036182.8023053.332027117.10

(1)计提967880.971036182.8023053.332027117.1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4410099.955094659.1423053.3319527812.4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18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7666117.926933250.846477986.6761077355.43

2.期初账面价值30391102.715086671.6935477774.4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固定资产改造13873113.482152870.292307240.0813718743.69

合计13873113.482152870.292307240.0813718743.69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资产差异资产

18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资产减值准备19038131.252855719.6922639612.643395941.90

信用减值准备42429578.516364436.7739365958.855904893.8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0909789.233136468.3822625494.753393824.21

租赁负债22481996.253372299.4423721439.523558215.93

递延收益103607367.9515541105.1918750000.002812500.00

未开票成本36409118.555461367.7836409118.555461367.78

合计244875981.7436731397.25163511624.3124526743.65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负债差异负债

使用权资产20650724.353097608.6522100446.233315066.93

合计20650724.353097608.6522100446.233315066.93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48301.35

可抵扣亏损4266240.137126837.77

合计4414541.487126837.77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62246104.77

2027337414.652419263.38

2030598.92

2031445790.56445790.56

20321011860.781011860.78

2033870357.85870357.85

无到期日1600217.37133460.43

合计4266240.137126837.7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减值减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准备准备

预付工程、设备款3468551.603468551.602523077.232523077.23

合计3468551.603468551.602523077.232523077.23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期初项目受限受限情受限受限情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类型况类型况存单质

货币157820659.51157820659.51票据保冻结押、票据22790992.5122790992.51冻结资金证金保证金用于抵用于抵

固定19372804.858314633.25抵押押,向银64020517.1529296811.91抵押押,向银资产行借款行借款用于抵用于抵

无形15097123.6610165396.47抵押押,向银32159477.0922297237.21抵押押,向银资产行借款行借款

合计192290588.02176300689.23//118970986.7574385041.63//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181335200.00

保证借款99000000.00250320530.22

信用借款50000000.00

18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短期借款利息195768.69199601.51

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2605730.74

合计333136699.43250520131.7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5年5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4500.00万元借款合同,袁

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为公司提供担保,车间及房屋作为抵押。

2025年6月23日,公司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签订9900.00万元借款合同,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为公司提供担保。

2025年7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5000.00万元借款合同。

2025年10月2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13633.52万元借款合同,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为公司提供担保,车间及房屋作为抵押。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8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银行承兑汇票227713290.1356977481.27

合计227713290.1356977481.27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采购款143664443.97151380468.76

委外加工费31148120.1347163535.97

基建、设备采购款36234690.9440404753.09

其他5475958.9319572455.17

合计216523213.97258521212.99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103680591.48297179737.70

合计103680591.48297179737.70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客户655287512.75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客户1116150000.00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客户124008849.56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合计75446362.31/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客户13-181056977.09预收款合同执行

客户6-24812272.07预收款合同执行

客户1110050000.00预收货款

合计-195819249.1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3739764.27122841998.82119886780.6416694982.4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11995288.7511995288.75计划

合计13739764.27134837287.57131882069.3916694982.45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13711833.01111167371.97108314726.2516564478.73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1709295.031709295.03

三、社会保险费6444152.476444152.47

18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其中:医疗保险费5940683.685940683.68

工伤保险费490222.79490222.79

生育保险费13246.0013246.00

四、住房公积金2322091.002322091.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27931.261199088.351096515.89130503.72经费

合计13739764.27122841998.82119886780.6416694982.4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1643746.3311643746.33

2、失业保险费351542.42351542.42

合计11995288.7511995288.75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3108199.174757443.86

个人所得税103147.6799416.34

城市维护建设税34798.55

印花税399562.98530151.84

城镇土地使用税54996.56

环境保护税170.99636.72

增值税1010182.33

教育费附加14913.66

地方教育费附加9942.44

水利基金4971.22

合计3666077.376462456.96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9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8269791.6432397954.08

合计8269791.6432397954.0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代付款项4000000.00

代付费用2892680.662896138.97

押金830000.0029200000.00

其他547110.98301815.11

合计8269791.6432397954.08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6613620.00259575081.22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664986.074900181.18

长期借款利息22883.51213620.06

合计41301489.58264688882.46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632878.22855673.69

合计632878.22855673.69

19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19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26522066.2428883120.94

未确认融资费用-4040069.99-5161681.42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64986.074900181.18

合计17817010.1818821258.34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19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23183945.991560000.0021136578.04103607367.95政府补助

合计123183945.991560000.0021136578.04103607367.95/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期初余额发行公积金期末余额送股其他小计新股转股

股份总数264280000.00264280000.00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资本溢价(股本920590455.03920590455.03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2831055.002831055.00

合计923421510.03923421510.0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期税后

减:前期计减:

期初计入其他归属期末项目本期所得税入其他综合所得税后归属于余额综合收益于少余额前发生额收益当期转税费母公司当期转入数股入留存收益用损益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192128.41325805.67325805.67133677.26其他综合收益外币

财务报-192128.41325805.67325805.67133677.26表折算差额其他综

合收益-192128.41325805.67325805.67133677.26合计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19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89290587.4889290587.48

任意盈余公积44645293.7644645293.76

合计133935881.24133935881.2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38604600.42622941448.28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38604600.42622941448.2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161160550.15136085416.34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14842.8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6807421.4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39642000.00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860123150.57738604600.4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19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990795958.481665222638.452384489276.862078069549.61

其他业务353763523.56348712137.22205215799.27173363837.85

合计2344559482.042013934775.672589705076.132251433387.46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分部1合计合同分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2344559482.042013934775.672344559482.042013934775.67

烧结钕铁硼1943703537.831629444072.571943703537.831629444072.57

其中:毛坯466049809.29421770938.38466049809.29421770938.38

成品1477653728.541207673134.191477653728.541207673134.19

烧结钐钴21853482.5721478401.1721853482.5721478401.17

其中:毛坯13816750.8815467212.9113816750.8815467212.91

成品8036731.696011188.268036731.696011188.26

磁材设备25238938.0814300164.7125238938.0814300164.71

其他353763523.56348712137.22353763523.56348712137.22

按经营地区分类2344559482.042013934775.672344559482.042013934775.67

其中:内销1312506539.581220686901.371312506539.581220686901.37

外销1032052942.46793247874.301032052942.46793247874.30市场或客户类型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2344559482.042013934775.672344559482.042013934775.67类

其中:某一时点转让2344559482.042013934775.672344559482.042013934775.67按合同期限分类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2344559482.042013934775.672344559482.042013934775.6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562642970.04元,其中:

562642970.04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0元预计将于2027年度确认收入

0元预计将于2028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教育费附加957229.54911048.69

土地使用税946402.62892747.44

水利基金140929.2859607.68

车船使用税7222.028280.97

环境保护税1676.102352.17

房产税2350884.222140857.82

印花税1277100.431504484.07

城市维护建设税1340121.391275468.18

合计7021565.606794847.02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436144.425859355.43

业务宣传费1708150.941741603.38

保险费1441465.701747340.54

业务招待费1118540.47557068.07

差旅费579324.05713832.73

20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劳务费501362.00582664.46

办公费234340.93502580.84

折旧费4790.932525.62

其他1507343.473446808.07

合计12531462.9115153779.14

其他说明:

上期销售费用其他中包含咨询服务费2979662.91元,本期销售费用其他中包含咨询服务费

914080.13元。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2092177.5322375227.84

中介咨询费7386865.155416492.72

折旧及摊销费5490606.365090572.33

维修费4680345.064078106.07

安全费、绿化费及污水处理费1374135.351362595.30

差旅费1119012.281184774.21

办公费1090048.36699493.57

专利费、商标费1071875.621238543.56

业务招待费916953.96721574.12

劳务费912426.28789776.88

水、电、燃气费746056.42922669.72

物料消耗费328486.03997629.81

车辆使用费223930.50275868.71

保险费112280.46576780.12

会议费29877.43896.23

其他1960220.001624503.10

合计49535296.7947355504.29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84935753.1275322307.31

职工薪酬16138637.0114598835.35

折旧费5212183.033361614.42

其他6035091.623347374.85

合计112321664.7896630131.93

其他说明:

无。

20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1547399.6424714461.68

减:利息收入2374672.213870457.29

加:汇兑损失-5107283.3292288.99

其他支出806963.86666369.80

合计4872407.9721602663.18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39789831.0112917152.93

合计39789831.0112917152.93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5011234.33

合计5011234.33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20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9736.70559141.5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230048.2550555.0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609.4634442.61

合计-3211921.01644139.17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16846774.77-19765804.69减值损失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47271.61

合计-17194046.38-19765804.69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200230.30-3536985.20

其中: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200230.30-3536985.20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00230.30-3536985.20

合计-200230.30-3536985.20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0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无形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接受捐赠政府补助

赔偿金2560000.302883446.902560000.30

其他63654.774707.8663654.77

合计2623655.072888154.762623655.0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203326.6820701.89203326.68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203326.6820701.89203326.68损失无形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42779.2512457.9742779.25

其他7252.56103.137252.56

合计253358.4933262.99253358.49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2169034.2812367361.44

递延所得税费用-12422111.88-4604620.69

合计9746922.407762740.75

20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70907472.5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5636120.8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759.1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825602.1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649193.03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239273.43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6305640.24

所得税费用9746922.40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备用金还款1017250.51646535.37

利息收入2374494.483395756.96

代收代付往来款4996418.201925039.57

政府补助20213252.9733304429.07

押金、保证金58082660.9058207000.00

理赔款1303622.511202396.29

合计87987699.5798681157.2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23437192.0939461551.43

押金、保证金82202622.8628127000.00

备用金借款1030620.11825472.46

合计106670435.0668414023.8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赎回结构性存款3353000000.00

合计3353000000.00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结构性存款3471722000.00

合计3471722000.00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贷款保证金3623135.14

合计3623135.1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租赁付款额3961486.803961486.80

中介机构服务费18373176.201350000.00

合计22334663.005311486.8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本期减少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250520131.73330335200.007577898.06255296530.36333136699.43

长期借款、一

年内到期的259788701.2840681800.005044775.37268878773.1436636503.51

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利息

租赁负债、一

年内到期的23721439.525783714.533961486.803061671.0022481996.25租赁负债

合计534030272.53371017000.0018406387.96528136790.303061671.00392255199.19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20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61160550.15136085416.34

加:资产减值准备-3254209.775473344.48

信用减值损失3211921.01-644139.1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62021992.6558532032.59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5079688.425070784.77

无形资产摊销2027117.101756143.1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307240.081787170.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00230.303536985.20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203326.6820701.89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1708782.7624891981.3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011234.33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12204653.60-3873536.90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217458.28-731083.79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3338920.55-10499751.95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174145532.51349707026.80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101228517.91-264657161.36号填列)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198163.30306455913.5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579882492.19826067617.4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26067617.4076302209.9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6185125.21749765407.47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20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579882492.19826067617.40

其中:库存现金222.6330.1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579882269.59826067287.28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9882492.19826067617.40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理由

其他货币资金157820659.5122790992.51使用受限

合计157820659.5122790992.51/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1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期末折算人民币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8536321.457.028860000096.21

欧元2008361.978.235516539865.00

港币64418.470.9032258184.05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6854371.867.028848178008.93

欧元15367801.728.2355126561531.07

其他应付款--

其中:福林27986.940.0214598.92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50550.66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本集团本期发生的售后租回业务中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不属于销售,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并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处理。

21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145320.25(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84935753.1275322307.31

职工薪酬16138637.0114598835.35

21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折旧费5212183.033361614.42

其他6035091.623347374.85

合计112321664.7896630131.93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112321664.7896630131.93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21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5年5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21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主要经营持股比例(%)取得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名称地直接间接方式稀土高新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内蒙古包500.00万

区稀土产机器制造、维修100股权转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头人民币业园启航(香港)科技4000.00磁性材料销售、进中国香港中国香港100设立有限公司万港币出口贸易磁性材料及其装配

EuroCore 匈牙利布 100.00 万 件相关技术研发、

Magnetics Kft. 匈牙利 100 设立达佩斯 欧元 进出口贸易、仓储、分销

Tianhe Magnetics 100.00 万 钕铁硼产品的生产

Technology GmbH 德国哈瑙 德国 100 设立欧元 与销售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内蒙古包10000.00内蒙古包稀土永磁材料的研100设立

技有限公司头万人民币头发、生产和销售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21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1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计

财务报表本期新增补助入营业本期转入其他本期其与资产/收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项目金额外收入收益他变动益相关金额

123183945.991560000.0021136578.04103607367.95与资产、递延收益

收益相关

合计123183945.991560000.0021136578.04103607367.95/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17366666.544188228.03

与收益相关22384957.149334365.43

合计39751623.6813522593.46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21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承受的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日元有关,本集团除部分购销业务以美元、欧元、日元进行结算外,其他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除本财务报告附注五、51披露的外币资产负债外,本集团的资产负债余额均为人民币。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369554550.74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服务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金额合计35883.63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49.06%;本集团不存在特定信用集中风险。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

对应相同期限的违约概率上升超过一定比例,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如下: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

21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流动风险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75000.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7167.95万元),其中本集团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38305.12万元(2024年12月31日:7167.95万元)。

1)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金额:

项目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737703151.70737703151.70

应收票据91273896.5791273896.57

应收账款696719688.75696719688.75

应收款项融资35974260.5835974260.58

其他应收款7271785.077271785.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02000000.00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333136699.43333136699.43

应付票据227713290.13227713290.13

应付账款216523213.97216523213.97

其他应付款8269791.648269791.64

应付职工薪酬16694982.4516694982.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41301489.5841301489.58动负债

租赁负债3681612.078903522.995231875.1217817010.18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已转移金融资产已转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情况的转移方式终止确认情况性质金额判断依据保留了其几乎所

/60091174.19有的风险和报酬,票据背书票据贴现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已经转移了其几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应收票据145070578.57终止确认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合计/205161752.76//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项目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金额得或损失

应收票据票据背书/票据贴现453208983.00-90931.78

合计/453208983.00-90931.78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第一层次公允价第二层次公允第三层次公允价合计值计量价值计量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02000000.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

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六)应收款项融资35974260.5835974260.58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35974260.582000000.0037974260.58资产总额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衍生金融负债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2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因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非上市股权投资根据最近融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22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母公司对本企业务性母公司对本企业母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业的持股比例

质(%)的表决权比例(%)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

天津制造业5000.0034.0434.04公司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袁文杰、袁擘、袁易父子。袁文杰系袁擘、袁易之父,袁擘系袁易之兄。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吴姗姗其他关联方程艳其他关联方

其他说明:

无。

22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22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担保是否已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经履行完毕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260000000.002022年4月28日2027年6月29日否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100000000.002023年6月29日2027年6月21日否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180000000.002022年6月10日2026年6月9日否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150000000.002022年4月19日2027年4月21日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40000000.002022年10月31日2026年5月1日否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

赵芸苌、程艳、吴姗姗、59800000.002021年5月8日2026年5月8日否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126000000.002021年3月20日2025年12月20日是公司

袁文杰、赵芸苌、袁擘、

程艳、袁易、吴姗姗、30000000.002021年9月24日2025年9月20日是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程艳、30000000.002022年1月24日2026年1月23日否

袁易、吴姗姗

袁文杰、袁擘、袁易、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51000000.002021年3月12日2026年3月12日否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350000000.002022年4月19日2027年4月21日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100000000.002022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否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80000000.002022年7月15日2026年11月8日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48000000.002022年7月27日2028年1月4日否

22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33500000.002022年7月6日2027年7月6日否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38900000.002022年8月22日2027年2月22日否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200000000.002023年2月1日2026年8月21日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100000000.002023年3月31日2027年4月5日否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90000000.002023年3月22日2028年4月28日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100000000.002023年3月30日2027年9月25日否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60000000.002023年5月30日2027年10月3日否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300000000.002023年12月27日2028年2月28日否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200000000.002023年12月27日2028年1月4日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350000000.002024年2月28日2029年11月22日否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擘、程艳、100000000.002024年5月24日2028年5月16日否

袁易、吴姗姗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100000000.002024年9月12日2028年9月12日否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

公司、袁文杰、袁易、300000000.002025年6月23日2029年6月22日否

吴姗姗、袁擘、程艳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2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购买车辆184756.64

合计184756.64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856280.565400733.21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22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22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66070000.00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642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070000.00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后无重要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3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94662356.06553841112.11

23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1至2年9362140.797397873.32

2至3年413490.2614685960.14

3年以上19560931.615057607.71

合计723998918.72580982553.2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别计提账面计提账面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比例价值金额金额比例价值

(%)(%)(%)按单项

18724121.18724121.187241187241

计提坏972.599710021.973.2221.97100账准备

其中:

预计无

法收回18724121.2.5918724121.9797100

1872413.22187241

的应收21.9721.97100账款按组合

70527479697.4115790317.2.24689484456225896.781270792.265495505计提坏.759278.83431.3127.0204.29

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70527479697.4115790317.2.24689484456225896.78127079.759278.83431.3127.022.26

5495505

合04.29

723998918/34514439./68948445809823143205495505合计.728978.83553.28/48.99/04.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117201922.8117201922.81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2800657.10800657.10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3399621.74399621.74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4295302.72295302.72100.00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客户526617.6026617.60100.00未按诉讼判决规

23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合计18724121.9718724121.97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94662356.0613893247.122.00

1-2年9362140.79936214.0810.00

2-3年413490.26124047.0830.00

3年以上836809.64836809.64100.00

合计705274796.7515790317.9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

应收账款坏31432048.993082390.9034514439.89账准备

合计31432048.993082390.9034514439.8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23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和合应收账款期末合同资产期合同资产期末坏账准备期末单位名称同资产期末余余额末余额余额合计数的余额额比例(%)

客户6149133796.14149133796.1420.62982675.92

客户781100664.0581100664.0511.21622013.28

客户879866403.6679866403.6611.031597328.07

客户925474008.4025474008.403.52509480.17

客户1023261435.2823261435.283.21465228.71

合计358836307.53358836307.5349.567176726.15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26337725.0633586598.78

234/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合计26337725.0633586598.7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5/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236/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73043.963445057.15

237/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1至2年1118112.74627670.04

2至3年627670.0413674672.60

3年以上30810607.0823529942.29

合计34029433.8241277342.08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子公司往来款19097495.9924653677.08

合同解除退款13027143.8313027143.83

押金、保证金1841642.001212400.00

赔偿款2311754.00

代垫社保报销款5516.0014731.17

其他57636.0057636.00

合计34029433.8241277342.08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12整个存续期预期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坏账准备未来个月预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用损失(已发生信用期信用损失

减值)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54419.38829222.006807101.927690743.30

本期计提-41834.5442800.00965.46

2025年12月31日12584.84872022.006807101.927691708.76

余额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238/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收回或转计提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回

坏账准备7690743.30965.467691708.76

合计7690743.30965.467691708.7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款项的性质账龄合计数的比期末余额

例(%)

1年以内692378.95元,1-2年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18859575.2255.42关联方往来631614.98元,2-3制造有限公司款年627670.04元,3年以上

16907911.25元。

冕宁县起点稀土高科技13027143.8338.28合同解除退3年以上6763571.92有限责任公司款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500000.001.47保证金3年以上500000.00公司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1.18保证金1-2年40000.00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300000.000.88保证金1年以内6000.00设备有限公司

合计33086719.0597.23//7309571.92

239/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9493550.005000000.0034493550.008893550.005000000.003893550.00

合计39493550.005000000.0034493550.008893550.005000000.003893550.00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减变动计减提期初余额(账减值准备期期末余额(账减值准备期被投资单位少减其面价值)初余额追加投资面价值)末余额投值他资准备包头市天之和磁

材设备制造有限5000000.005000000.00公司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3893550.00 3893550.00

GmbH

包头天和新材料30600000.0030600000.00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3893550.005000000.0030600000.0034493550.0050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240/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对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年初余额、年末余额均为

5000000.00元。

本公司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所有者权益为负,本公司以前年度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5000000.00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965557020.401653755315.642384489276.862080207526.69

其他业务353663151.83348712137.22204878521.88173363837.85

合计2319220172.232002467452.862589367798.742253571364.54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分部1合计合同分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2319220172.232002467452.862319220172.232002467452.86

烧结钕铁硼1943703537.831632241444.391943703537.831632241444.39

其中:毛坯466049809.29422659630.62466049809.29422659630.62

成品1477653728.541209581813.771477653728.541209581813.77

烧结钐钴21853482.5721513871.2521853482.5721513871.25

其中:毛坯13816750.8815497005.0213816750.8815497005.02

成品8036731.696016866.238036731.696016866.23

其他353663151.83348712137.22353663151.83348712137.22

按经营地区分类2319220172.232002467452.862319220172.232002467452.86

其中:内销1287167229.771207870953.521287167229.771207870953.52

外销1032052942.46794596499.341032052942.46794596499.34市场或客户类型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2319220172.232002467452.862319220172.232002467452.86类

其中:某一时点转2319115410.332002467452.862319115410.332002467452.86让

某一时段内104761.90104761.90转让按合同期限分类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2319220172.232002467452.862319220172.232002467452.86

其他说明:

241/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562642970.04元,其中:

562642970.04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0元预计将于2027年度确认收入

0元预计将于2028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5011234.33

合计5011234.33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242/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403556.98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25136744.13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5011234.33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73623.26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4847572.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27470472.17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43/24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4205626.58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收益具有可

预期和持续性,符合经常性损益特点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7.650.610.61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6.340.510.51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袁文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24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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