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包头天和磁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天和磁材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担保总额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
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履约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公司根据自身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应担保协议,担保业务种类及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本次预计被担保是担保额度担保方方最近否占上市公担保预是否持股比一期资截至报告期本次预计担关担保方被担保方司最近一计有效反担例产负债末担保余额保额度联期净资产期保
(%)率担比例
(%)保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包头天和新自公司
公司材料科技有100%5.08%040000.0018.33%股东会否否万元限公司审议通过之日包头市天之
10000.00起12个和磁材设备
公司100%68.46%04.58%月否否制造有限公万元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袁文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91MAEHDYD63F
成立时间2025-05-09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园经一注册地路以南,沼园路以北,规划路以西12-二分厂车间203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磁性材料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经营范围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项目
计)
资产总额3211.2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63.03
资产净额3048.18营业收入0
净利润-11.82
(二)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袁文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91061647422M
成立时间2013-03-14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园区(天和磁材公司院注册地
内)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磁性材料设备、机械
经营范围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制造、销售及维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项目
计)
资产总额3988.2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730.40
资产净额1257.88
营业收入3092.56
净利润695.6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预计被担保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公司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强佘飞飞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