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3证券简称:彩蝶实业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确认,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结合2025年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姓名职务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施建明董事、董事长(报告期内离任)85.63
施屹董事长、董事、总经理77.04
范春跃董事、财务负责人64.37
庄利明职工代表董事49.81
张红星董事(报告期内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61.18
冯芳独立董事4.04
马建琴独立董事4.04
邱仲华独立董事4.04张军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离任)3.00
张华鹏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离任)3.00
应朝阳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离任)3.00
闻娟英副总经理77.20
蔡芳副总经理64.41
杨忠明副总经理118.04
孙汉忠副总经理56.60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具体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7.24万元/年(含税),按年发放。其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
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岗位绩效相挂钩,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0%的绩效薪酬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等具体情况相应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如有)、考核
与调整等操作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