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证券简称:热威股份公告编号:2025-06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
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金莉莉女士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楼冠良先生(董事长)、吕越斌先生、钱锋先生、张亮先生、
金莉莉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潘磊先生、曾晰先生、陈旭琰先生上述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11月15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楼冠良先生(召集人)、吕越斌先生、曾晰先生
审计委员会:潘磊先生(召集人)、陈旭琰先生、金莉莉
提名委员会:陈旭琰先生(召集人)、曾晰先生、张亮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曾晰先生(召集人)、潘磊先生、吕越斌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吕越斌先生
副总经理:钱锋先生、张海江先生
财务负责人:沈园女士
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2、内部审计负责人:金莉莉女士
3、证券事务代表:卞欢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卞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副总经理张海江、财务负责人沈园、证券事务代表卞欢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697018
传真:0571-86690083
电子信箱:IR@e-heatwel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附件:
张海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硕士学历。2007年8月至2015年10月,曾担任公司采购主管;2015年10月至2019年1月,曾担任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管部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曾担任公司总裁办主任,2019年11月至2024年1月21日,曾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11月至2024年2月6日,曾担任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2023年9月,曾担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民用事业部总经理。2024年2月6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江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40.90万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17万股(股权激励获授),通过宁波热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热威”)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2.73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园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纯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至今,担任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曾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园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宁波热威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9.09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卞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9年7月至2020年11月,曾担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曾担任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专员;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曾担任浙江金仪盛世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卞欢女士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