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IG SHANGHAI CO. LTD.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166)
2025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於2026年3月30日召開的第五屆第二十八次董事會(「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2025年度利潤分配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利潤分配預案」)。
經董事會決議,公司2025年年度擬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28元(含稅)。倘此利潤分配預案經股東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審議批准,將不晚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派發予本公司股東。
利潤分配預案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尚須提交本公司即將召開的2025年年度股東會審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報表期末未分配利潤為人民幣534749900.28元。經董事會決議,公司2025年年度擬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28元(含稅)。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為352 6 5 0 3 7 3股(其中:A股– 1 –275 588 373股、H股77 062 000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98742104.44元(含稅)。倘此利潤分配預案經股東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審議批准,
將不晚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派發予本公司股東。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綜合考慮了公司發展階段、未來的資金需求等因素,不會對公司經營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實施時,如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本總額發生變動,則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時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本總額為基數,按照每股分配金額不變的原則對分紅總額進行調整。A股股利以人民幣派發;H股股利以港元派發,實際派發金額按照2025年年度股東會召開日期前五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換港元的平均基準匯率折算。
利潤分配預案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尚須提交本公司即將召開的2025年年度股東會審議。
承董事會命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erald G Wong先生
董事長、執行董事及總經理(首席執行官)上海,2026年3月30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i)執行董事Gerald G Wong先生、趙海波先生、趙宏偉先生及張傑先生;(ii)獨立非執行董事秦桂森先生、姚明龍先生及袁淑儀女士。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