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43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7月 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8.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以各银行实际批复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分别申请规模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4.00亿元(含本次新增1.50亿元)、2.00亿元(全部为新增)、2.00亿元(全部为新增)、2.00亿元(全部为新增)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序号银行名称申请授信额度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7.00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00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3.00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3.00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2.50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2.10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
1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4.00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00
12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00
13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
1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
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00
16中国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2.00
17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2.00
1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
1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2.00
合计48.60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或美元)、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国内信用证、保理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事项。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授信额度项下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债务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与各项融资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或美元)、
票据承兑和贴现、贸易融资、应收账款池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决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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