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4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4日向全体
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9月 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Gerald GWong先生召
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会董事 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和 2026年半年度 A股权益分派已分别于 2026年 6月和 2026年 9月实施完毕,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 0.28元(含税)和 0.09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P=P0-V”(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合计)公式计算,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1848元/份调整为 28.8148元/份。本次调整依据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杰先生和赵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24年 8月 26日,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目前等待期已届满且行权条件已成就。其中,公司层面未发生财务报告审计异常、内控审计异常、未按规定利润分配等禁止情形,公司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实现累计营业收入
84.75亿元、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4.48 亿元,均超过预设的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层面未发生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等禁止情形,733名激励对象(已剔除 10名离职人员)考核结果为“A或 B+”(对应100%行权),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47.4650万份(占授予时总股本的 2.79%),行权价格为 28.8148元/份(经权益分派调整后),行权方式为批量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8)。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杰先生和赵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