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司内部公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9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官方网站(www.cigtech.com)刊登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反馈方式:员工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异议;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
1份证件、拟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授
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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