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23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分别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
要的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并经核查对象确认,上述3名核查对象均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因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