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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G SHANGHAI CO. LTD.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166)
根據H股激勵計劃授出激勵股份
茲提述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日期為2026年3月30日有關建議採納A股激勵計劃及H股激勵計劃的公告、日期為2026年4月2日的年度股東會通告及通函(「該通函」)及日期為2026年4月28日有關年度股
東會投票表決結果的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及H股激勵計劃規則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根據H股激勵計劃授出激勵股份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6年8月24日,本公司根據H股激勵計劃向91名選定參與者合共授出2285000股激勵股份,惟須待選定參與者接納後方可作實。
激勵股份授出的詳情載列如下:
授出日期:2026年8月24日選定參與者的數目:91名選定參與者,均為員工參與者(包括本集團一名董事及90名僱員)
獲授予的激勵股份總數 : 2285000股激勵股份,相當於2285000股H股激勵股份的購買價:零
– 1 –H股於授出日期的收市 : 每股H股89.85港元價
歸屬期:激勵股份應自授予日期起計三年內分期歸屬,惟須符合以下條件:(i)選定參與者仍為合資格參與者;
及(ii)選定參與者已達成表現目標。35%的激勵股份應於授予日期起計滿一周年時歸屬;35%的激勵股
份應於授予日期起計滿兩周年時歸屬;而餘下30%的激勵股份應於授予日期起計滿三周年時歸屬。
激勵股份的歸屬期將不少於12個月。
前述比例為各期計劃歸屬上限,實際歸屬數量將根據授予函歸屬條件項下的考核系數最終確定。
表現目標:激勵股份的歸屬須滿足個人層面績效考核條件。
個人選定參與者須通過公司內部績效評估流程達成
對應績效目標,績效評估結果分為A、B+、B、B–、C、D六個等級,對應個人評估系數(M)如下:
評估結果為A或B+:個人評估系數為100%
評估結果為B或B– :個人評估系數為75%
評估結果為C或D:個人評估系數為0
當期實際歸屬股份數量=當期計劃歸屬數量6個人
評估系數(M)
–2–若選定參與者當期績效考核未達歸屬條件,對應未歸屬的激勵股份將自動失效,不得結轉至後續歸屬期。
退扣機制 : 在H股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某些情況下(例如選定參與者犯有欺詐、不誠實行為或嚴重不當行為),董事會可全權酌情要求選定參與者退還已歸屬的激勵股份所得收益。董事認為,H股激勵計劃中的該等退扣機制為公司提供了追回向犯有不當行為的選定參與者
授予的股權激勵的選擇,確保激勵股份僅授予那些行事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人員。
財務資助:本集團並無向選定參與者提供任何財務資助,以協助其根據H股激勵計劃購買H股。
–3–2285000股激勵股份的授出詳情如下:
選定參與者姓名職位獲授激勵股份總數員工參與者Gerald G Wong先生 董事會主席、總經理(首席執 120000行官)及執行董事
姜佩琴女士 本集團的僱員,Gerald G 50000Wong先生的配偶
Iris E Wong女士 本集團的僱員,Gerald G 50000Wong先生的妹妹
88其他僱員本集團的選定僱員2065000
合計2285000
向上述董事及董事的聯繫人授予激勵股份一事,已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市規則
第17.04(1)條及H股激勵計劃的條款審核並批准。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經董事作出
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截至本公告日期,概無選定參與者為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任何該等人士的聯繫人,或服務提供者。
授予激勵股份不會導致於截至授出日期(包括該日)止12個月期間,向任何屬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員、主要股東或任何該等人士各自的聯繫人以外的員工參與者授
出的所有購股權及獎勵中,已發行及將發行的股份總數合計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此外,授予激勵股份亦不會導致於截至授出日期(包括該日)止12個月期間,向任何屬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員、主要股東或任何該等人士各自的聯繫人的員工參與者授出的所有獎勵中,已發行及將發行的股份總數合計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1%。
因此,激勵股份的授出均無須經股東批准。
–4–授出的原因及裨益
本次授予激勵股份是為建立及完善本公司的長期激勵機制,重點關注本集團的海外僱員,以吸引及保留優秀的國際人才,充分激勵本公司的海外僱員,吸引更多高質量國際人才,並有效結合股東、本公司及本集團僱員的長期利益,以期加速本公司的國際化擴張、推動其長遠發展。
可供日後授出的股份數目
激勵股份的授出將透過根據H股激勵計劃項下的計劃授權限額內發行新H股來滿足。截至本公告日期,在上述根據H股激勵計劃授出激勵股份後,計劃授權限額項下可供未來授出的H股為15347518股,服務提供者分項限額項下可供未來授出的H股為3526503股。
承董事會命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erald G Wong先生
董事長、執行董事及總經理(首席執行官)上海,2026年8月24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i)執行董事Gerald G Wong先生、趙海波先生、趙宏偉先生及張傑先生;及(ii)獨立非執行董事秦桂森先生、姚明龍先生及袁淑儀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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