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成自控”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成自控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792393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1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95.62元,坐扣承销费用
106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399995.62元,已于2020年8月4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832078.9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67916.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号)。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8656.79[注]
2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
1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48656.79
注: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30000.00万元用于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扣除发行费用1343.21万元后,可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28656.7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银行账户金额(元)备注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
392278319621121239.54活期
营业部
201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401010400426491.16活期年非
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公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发行
8107007880180000048717216.99活期
州天台支行股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募集
8107007880130000049319761456.74活期
州天台支行资金专户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
37147837054127243235.08活期
营业部
合计-47143149.51--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节余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万元)额(万元)金额(万元)额(万元)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
28656.7925989.062736.451596.95
基地建设项目
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3061.561977.86184.31
2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节余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万元)额(万元)金额(万元)额(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270.000.00
合计48656.7944050.894714.311781.26
注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中包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应付未付金额等的净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过计划投入金额部分为专户存款利息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
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省募投项目资金投入;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减去手续费等的净收入;
3、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未支付。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了提高节余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余额4714.31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本次完结项目的待支付尾款主要系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由于该等资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办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3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清陈华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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