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于2005年1月,企业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
远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4家。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7.58万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5月20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并依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就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政旦志远制定了详尽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涵盖预审、盘点及年报审计等关键环节。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其就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
整事项及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亦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据此,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年审工作进行审查评估,认为其在审计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针对2025年度财务报表预审事项,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充分交流。
3.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特
别关注事项、初步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4.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审查与监督职能,对政旦志远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能力进行审慎审查,并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始终保持独立性,秉持职业怀疑态度,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