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7证券简称:甘李药业公告编号:2025-02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075号”文《关于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200000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5464000.00元。扣减发行上市费用人民币104329536.23元(由于本公司对外销售自产的胰岛素产品按3%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不予抵扣进项税,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增值税金)后,本公司此次发行 A股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2441134463.77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234813_A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80960906.2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80202894.36元,本年度使用758011.9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7062616.42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累计实现的收益34026852.28元。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2488676.82元,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
费600.03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50855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2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77315187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共计人民币13423907.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727968.0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67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759727968.0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收
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67732.8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
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
当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户主体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至日余额存储方式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50645008735830425200.0062486607.00活期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21130100100409215659835100.000.00账户已注销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65678908975203700.002069.82活期
合计2465464000.0062488676.82
注1:初始存放金额2465464000.00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4329536.23元。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62488676.82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2亿元。
注3:公司已在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1130100100409215,该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后已于2024年11月注销。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于2023年11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的20%的,公司应当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701013402651367,该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已于2024年9月变更账户性质为一般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80960906.26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59727968.07元,2024年9月变更账户性质为一般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21624608.07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1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6亿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已于2024年2月到期赎回,实现理财收益12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产品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本金实际收益率实际收益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
10年期国债到期收
2023-11-282024-02-28236000000.002.17%1289990.22
益率结构性存款(SDGA231399Z)
合计236000000.001289990.22
2024年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6亿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通州分行发行的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已于2024年7月到期赎回,实现理财收益225.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产品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本金实际收益率实际收益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024-02-292024-07-01236000000.002.83%2250664.11(机构客户)
合计236000000.002250664.11
2024年7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通州分行发行的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截至2024年
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产品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本金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产品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本金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024-07-052025-01-06200000000.001.10%或2.70%1115068.49(机构客户)
合计200000000.001115068.49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未出现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
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4113.4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8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8096.0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计投入已变更项截至期末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金额与承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含部本年度投投入进度本年度实是否达到性是否发承诺投资调整后投资总额承诺投入累计投入诺投入金定可使用状
目分变更入金额(%)(4)现的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金额(1)金额(2)额的差额态日期(如有)=(2)/(1)化
(3)=
(2)-(1)营销网络建设2023年8月结
24289.1124289.1124289.1115413.79-8875.3263.46不适用不适用否
项目项重组甘精胰岛
素产品美国注28944.2828944.2828944.2828944.28100不适用不适用否册上市项目胰岛素产业化
56632.3156632.3156632.3156632.311002017年2月99630.74否否
项目重组赖脯胰岛
素产品美国注41514.0041514.0041514.0075.8017942.80-23571.2043.22不适用不适用否册上市项目生物中试研究
17239.4117239.4117239.4117239.411002019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项目
生物信息项目9351.209351.209351.209351.201002019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化药制剂中试
2023年8月结
研究中心建设10343.1410343.1410343.146772.31-3570.8365.48不适用不适用否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55800.0055800.0055800.00558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项目
合计 — 244113.45 244113.45 244113.45 75.80 208096.09 -36017.3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重组赖脯胰岛素产品美国注册上市项目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及实施过程中与 FDA 沟通审核反馈结果,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完善,后续需根据 FDA 审(分具体募投项目)核意见完成整改,实施进展慢于预期,尚未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形成原因主要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合自身技术优势和项目建设经验,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优化建设方案,合理的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形成原因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胰岛素产业化项目”前期承诺效益为:项目实施后,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年平均新增利润总额
50479.42万元,年平均新增净利润37859.57万元,项目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为4.53年(含2年建设期),预计税后投资净利润率63.88%,税后内部
收益率49.80%。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运行5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26606.28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702615.34万元,累计新增利润总额339718.04万元,累计新增净利润288760.33万元,年平均新增利润总额67943.61万元年平均新增净利润57752.07万元达到预计效益。截至
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运行8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035311.12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880014.45万元,年平均新增利润总额36572.61万
元年平均新增净利润31086.72万元。2022年至2024年该项目年平均新增利润总额和年平均新增净利润下降系受集采价格下降的影响所致。附表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5972.8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972.80比例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投截至期末本年度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本年度项目可行性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进度(%)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入投入金累计投入定可使用状实现的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诺投资总额资总额入金额的差额(4)=预计效益
金额(1)额金额(2)态日期效益大变化(如有)(3)=(2)-(1)(2)/(1)补充流动资金
75972.8075972.8075972.8075972.8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项目--
合计—75972.8075972.8075972.80-75972.80—————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不适用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不适用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不适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不适用成原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