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精达
股票代码:603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蔡磊明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19号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19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精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精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8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8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11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
交易情况.................................................1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12
七、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12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
第七节备查文件..............................................19
一、备查文件...............................................19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19
附表:..................................................20
2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指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本次交易指方式购买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宁波精达/公司/本公司/指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成形指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指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波市国资委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
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指谢欣沅、胡冠宇之间签署的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购买资产协议》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事项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交易对方指(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
双方/交易双方指上市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无锡微研/目标
指无锡微研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指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指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指2024年4月30日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所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金证评估、资产评估机
指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构、评估机构
注: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蔡磊明姓名蔡磊明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02197509******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19号执行事务合伙人蔡磊明实际控制人蔡磊明成立日期2016年8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MA1MR1TF68注册资本1540万元人民币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6年8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2、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微研和兴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蔡磊明普通合伙人662.2043.00%
2郭群有限合伙人107.807.00%
3李民有限合伙人107.807.00%
44邹新潮有限合伙人107.807.00%
5程邵梁有限合伙人61.604.00%
6展静军有限合伙人61.604.00%
7朱元华有限合伙人53.903.50%
8陈兆茂有限合伙人38.502.50%
9韩素梅有限合伙人38.502.50%
10张群有限合伙人38.502.50%
11徐翔有限合伙人30.802.00%
12陆晓有限合伙人30.802.00%
13钱大伟有限合伙人30.802.00%
14金守正有限合伙人23.101.50%
15顾杰瑛有限合伙人23.101.50%
16于广海有限合伙人23.101.50%
17王小刚有限合伙人23.101.50%
18吴小平有限合伙人15.401.00%
19杨晓燕有限合伙人15.401.00%
20陈涛有限合伙人15.401.00%
21蔡俊有限合伙人15.401.00%
22陈惠芳有限合伙人15.401.00%
合计1540.00100.00%
3、主要负责人情况微研和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蔡磊明,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蔡磊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微研和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蔡磊明,其持有微研和兴43%的出资份额,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拟向高昇投资、蔡磊明、微研和兴、曹艳、
谢欣沅、胡冠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无锡微研100%股份并
向控股股东成形控股募集配套资金所致,蔡磊明、微研和兴为发行对象。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微研将成为宁波精达全资子公司,蔡磊明、微研和兴将成为上市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本次新增股份的锁定期,蔡磊明、微研和兴承诺:
“1、本人/本合伙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自本次交易所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股份锁定期”)不
得进行转让或质押,亦不得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合伙企业同意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合伙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本合伙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前述锁定申请的,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此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合伙企
业的身份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本合伙企业的身份信息,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此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自愿将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3、在股份锁定期内,本人/本合伙企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该部分股份及相关所涉变动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规定。
4、在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时,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
次交易的交易文件中所作业绩承诺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仍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期将自动顺延至该等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如本人/本合伙企业无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则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业绩承诺期第三年度的目标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
5、在本承诺函所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关
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减持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就股份锁定或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或要求时,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或措施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蔡磊明、微研和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拟向高昇投资、蔡磊明、微研和兴、曹艳、谢欣沅、胡冠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无锡微研100%股份并向
控股股东成形控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蔡磊明持有宁波精达
23922419股股份,若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占总股本的5.09%,若考虑后续配
套募集资金,占总股本的4.76%;微研和兴持有宁波精达3225806股股份,若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占总股本的0.69%,若考虑后续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占总股本的0.6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蔡磊明、微研和兴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预计如下: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后续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比例比例
(股)(股)
蔡磊明--239224195.09%
微研和兴--32258060.69%
总计--271482255.7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8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
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7.696.15
前60个交易日7.275.81
前120个交易日7.746.19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6.1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9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宁波精达于2024年5月31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7897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5.87元/股。
宁波精达于2025年5月12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7871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5.58元/股。
3、发行股份数量宁波精达本次向交易对方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发行股份的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本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本次收购中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各
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并精确至个位(去尾)。交易对方同意上述发行数量计算方式并自愿放弃不足1股的余数部分股份,该等余数部分股份对应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自行计入资本公积或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依据前述公式及原则计算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蔡磊明13348.7123922419
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1800.003225806(有限合伙)
曹艳1641.692942096
谢欣沅885.601587096
胡冠宇324.00580645
合计18000.0032258062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除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影响外,本次交易未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10(二)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支付条件根据上市公司与蔡磊明、微研和兴6名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中第一条、第八条至第十六条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其余条款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1)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2)本次交易已完成国资审批及评估备案程序;
(3)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4)相关法律法
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2、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对价,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占交易总额50%,现金支付占交易总50%,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对应无锡微研交易对方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支付价格现金支付价格股权比例
高昇投资有限公司42.92%15451.29-15451.29
蔡磊明37.08%13348.7113348.71-
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10.00%3600.001800.0018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曹艳4.99%1796.401641.69154.71
谢欣沅4.01%1443.60885.60558.00
胡冠宇1.00%360.00324.0036.00
合计100.00%36000.0018000.00180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蔡磊明、微研和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发行股份,根据信息披露义
11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出具的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束后,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七、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拟向高昇投资、蔡磊明、微研和兴、曹艳、谢欣沅、胡冠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无锡微研100%股份并向
控股股东成形控股募集配套资金。无锡微研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07913965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蔡磊明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营业期限1994年5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无锡市胡埭工业园冬青路19号主要办公地址无锡市胡埭工业园冬青路19号
设计、生产精密模具及其零部件、精密冲压件、车辆灯前
经营范围罩及反光装置、光导通讯用连接器及零部件、智能机械
手、超硬合金;汽车零部件、模具及零部件、制冷、空调
12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金属加工机械及配件设计、开
发、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上述产
品的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自有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无锡微研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40667.1847121.6241003.19
负债总计18791.9921597.4819242.97
所有者权益21875.1925524.1521760.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20970.2925012.7421145.15资产
利润表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0454.3526106.9721601.80
营业成本13102.6617010.8015213.64
利润总额3559.834394.411484.11
净利润3212.613898.00142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2856.013742.891545.24利润
扣非归母净利润2722.933506.241830.92
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1.651.731.62
速动比率(倍)1.241.401.28
资产负债率46.21%45.83%46.93%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620.590.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704.034.12
存货周转率(次/年)2.722.912.83
主营业务毛利率36.12%35.02%29.75%
注:2024年1-4月的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1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三)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金证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根据金证评估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4】第0336号),金证评估以202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无锡微研全部股东权益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无锡微研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账面价值评估方法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31578.2712680.5367.10%
无锡微研18897.74
收益法36200.0017302.2691.56%
注:上表中账面价值为截至2024年4月30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620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作价36000万元。
14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15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磊明
2025年5月21日
1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蔡磊明
2025年5月21日
18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营业执照;
3、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宁波精达董事会办公室。
19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省宁波市份有限公司所在地股票简称宁波精达股票代码603088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蔡磊明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义务人住
称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所注册地
伙企业(有限合伙)冬青路19号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无一致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量变化□行动人变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否为上市是□否√□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1、蔡磊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0股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0.00%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2、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比例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1、蔡磊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23922419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09%(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及变动比例
2、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变动数量:3225806股
20变动比例:0.69%(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在上市公司中拥次新增股份登记之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是否不适用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是□否□不适用□√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21(本页无正文,系《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盖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蔡磊明
2025年5月21日
22(本页无正文,系《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蔡磊明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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