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正裕工业
股票代码:60308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422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42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郑连松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坎门解放南路***
通讯地址: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郑念辉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坎门昌贸西路***
通讯地址: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郑连平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坎门解放南路***
通讯地址: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及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年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郑连松.......................................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郑念辉.......................................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郑连平.......................................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8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9
一、权益变动目的..............................................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9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0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1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附表................................................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则下列简称具有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指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正裕工业正裕投资指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正裕投资、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
本报告书指《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可转债、正裕转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3561”债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422号法定代表人郑连平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157932752XY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服务,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1年7月20日至2031年7月19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分别持股35%、32.5%、32.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422号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居住地职务或地区的居留权郑连平男中国浙江玉环否执行董事郑元豪男中国上海徐汇否监事郑敏芬女中国上海徐汇否经理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正裕投资除持有正裕工业的股份外,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郑连松
1、基本情况
姓名郑连松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262719621020****通讯地址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无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连松除持有正裕工业的股份外,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郑念辉1、基本情况姓名郑念辉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262719641104****通讯地址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无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念辉除持有正裕工业的股份外,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郑连平
1、基本情况
姓名郑连平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262719671101****通讯地址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无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连平除持有正裕工业的股份外,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三兄弟(以下简称“郑氏三兄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郑氏三兄弟直接持有公司21.24%股权,通过正裕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44.27%的股份。因此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
35%32.5%32.5%
正裕投资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
44.27%7.42%6.89%6.93%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股权控制关系数据中的持股比例以2023年2月22日的总股本222501003股计算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裕转债”转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2022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49900股,减持期限为
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2月27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连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1468800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自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截至2020年7月6日,总股本为208806525股;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2月22日,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3694478股,公司总股本由债转股前的208806525股增至
22250100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情况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146880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综上两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0.51%下降至65.51%,合计持股变动
5.0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正裕投资9849059547.179849059544.27
郑连松165119047.91165119047.42
郑念辉153325497.34153325496.89
郑连平168985498.09154297496.93
合计14723359770.5114576479765.51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2020年7月6日的总股本208806525股计算;2、本次权
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2023年2月22日的总股本222501003股计算;3、本表格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影响。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或冻结数量(股)股东名称
(股)(%)股份状态股份数量
正裕投资9849059544.27质押35942796
注:上表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3年2月22日总股本222501003股为基数计算。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
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郑连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郑连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字:
郑念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签字:
郑连平
签署日期:2023年2月23日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在地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省玉环市公司股票简称正裕工业股票代码60308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郑连松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玉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郑注册地念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郑连平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化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选)继承□赠与□
其他□(可转债转股致使持股比例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股份9849059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47.17%;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1651190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7.91%;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有股份1533254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22.85%;信息披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露义务人四持有股份1689854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8.09%;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14723359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70.51%。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08806525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股份9849059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股,占上市公司股份44.27%;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股份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1651190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7.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有股份1533254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6.89%;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持有股份1542974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6.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576479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65.51%。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22501003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是□否□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是□否□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注: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否□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是□否□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否□得批准是否已得到不适用批准(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
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郑连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郑连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字:
郑念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签字:
郑连平
签署日期:2023年2月22日